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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基本知识

2008-07-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雷电的基本理论

  雷电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自然现象,其电压可高达数百万伏,瞬间电流更可高达数十万安培。千百年来,雷电所造成的破坏可谓不计其数。落雷后在雷击中心1.5-2Km范围内都可能产生危险过电压损害线路上的设备。雷电灾害如同暴雨、飓风一样都属于气象(自然)灾害,它与水、旱、刑事犯罪、交通事故统称为影响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六大灾害。

  雷电产生于雷暴,而雷暴往往伴随强对流天气而形成,是由大气环流和当地气象因素决定的。雷暴是积雨云中云与云之间或云与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并伴有火花放电,强大电流通过时,又使空气迅速膨胀产生巨大的响声,即雷电。闪电有枝状、片状、带状、球状,其中枝状最为常见。

  雷暴的能量是由太阳辐射能转化的大气不稳定能所供给的。每年进入春季,太阳辐射增强,大气中的不稳定能增加,因雷暴始发于春季,盛夏,太阳辐射强烈,大气不稳定能储存多,雷暴频繁。秋冬以后,太阳辐射减弱,因而雷暴逐渐减少。但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等原因,现在冬季也经常出现雷击现象。据悉,每个闪电的强度可以高达10亿伏,一个中等强度雷暴的功率约有10万千伏,相当于一座小型核电站的输出功率。

  一般而言,雷电灾害具有突发性、多样性、复杂性、破坏性和选择性等特点。随着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基础——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运用,雷电灾害跟踪而至,还呈现出新的特点:受灾面大大扩展,特别容易侵入与高新技术最密切的领域,损失和危害程度大大增加。为此国家于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年6月30日又颁布了《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这对于减轻包括雷电灾害在内的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起重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随着大量的数据设备和精密仪器应用的范围日益广泛,雷电损害造成的事故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通讯计算机网络精密设备内部结构的高度集中化,使设备耐受过电压、过电流的能力下降,更易遭受雷电破坏。轻者可造成计算机终端和通信设备的接口损坏,使通信中断,大量信息丢失或无法传输;重者使网络主机损坏,导致网络瘫痪,工作无法进行。计算机网络系统易遭受雷击损坏的设备有:MODEM(调制解调器)、ROUTER(路由器)SWITCH(交换机)、HUB、网卡、通信卡、UPS、计算机电源及主板。

  在雷电灾害防御方面,纵观人类防雷历史,已有两个多世纪,从建筑物防雷发展到供电防雷、电气和电子设备防雷,现在已进入第四个阶段即现代微电子设备防雷。防雷技术和产品,也随着现代高新技术发展得到显著发展,除传统的避雷针引雷拦截技术外,已拥有消散削减、屏蔽隔离、抑制分流、疏导均衡等电位、优化接地泄放和雷电控测定位预警等技术,并相应研制出多种高科技的隔离装置、电子避雷器、高效防腐降阻剂等设备、器件和产品,出现了火箭与激光等人工影响雷电的装置和雷电探测预警系统设备,这都为有效防御治理雷电灾害奠定了技术和物质基础。

  1、雷击侵入设备的途径

  雷击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形式:

  A.直接雷击:

  雷云之间或雷云对地面某一点的迅猛放电现象称之为直接雷击。直接雷击的主要破坏对象是:建筑物、野外工作台、森林、架空配电线路、人畜等。

  B.感应雷击:

  雷云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等现象称之为感应雷击。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可以避免雷击损坏建筑物,但是雷击通过避雷针的地线从建筑物顶端泻放入大地或者附近发生雷击的时候,会产生很强的电场,建筑物内的所有金属物品均会产生感应电压,这些感应电压的高低随着金属形状、距地线的距离和雷击大小而变(根据IEC1312标准,当雷击击中建筑物时,即使装有避雷针,大约50%的雷击能量仍会分配到电源系统)一旦您的电源输入线、电话线、网络线或其它电子设备的金属引出、引入线感应到瞬间高压,避雷针就无能为力了。感应雷击破坏的主要对象是电子电气设备。

  C.地电位反击:

  建筑物的外部防雷系统(如避雷针、避雷网等)遭受直接雷击,在接地电阻的两端就会产生危险的过电压,由设备的接地线引入设备,造成设备的损坏。

  D.外部避雷和内部避雷:

  避雷针(或避雷针、避雷网)、引下线和接地系统构成外部防雷系统,主要是为了保护建筑物免受雷击引起火灾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而内部防雷系统则是防止雷电和其它形式的过电压侵入设备中造成损坏,这是外部防雷系统无法保证的,为了实现内部避雷,需要进出各保护区的电缆、金属管道等都要连接避雷及过电压保护器。

  2、雷击防护的基本原理

  所谓雷击防护就是通过合理、有效的手段将雷电流的能量尽可能的引入到大地,是疏导,而不是堵雷或消雷。

  一个完整的防雷系统包括两个方面:直接雷击的防护和感应雷击的防护。缺少任何一面都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和有潜在危险的。

  直接雷击的防护原理:用导体将雷云中的电荷导入大地。简单地说是人为地给雷云创造一条放电通路,不让雷云中的电荷流过需要保护的物体。直接雷击的防护系统包括接闪器、引下线、地网三大部分。其中接闪器主要使用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等。在我国,直接雷击防护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所必须遵从的规范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此国标和IEC、BS等国际国外标准大体上是一致的。

  二、建筑物防雷

  1、第一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是指:

  (1)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如黑索金、特屈儿、三硝基甲苯苦酸等;火药,如单基无烟火药、双基无烟火药等;起爆药。如雷汞,氮化铝等;火工品,如引信雷管火帽等。

  (2)具有0区或10区爆炸环境的建筑物。所谓0区爆炸环境是指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所谓10区是指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A、防直击雷的措施:

  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等突出屋面的物体

  均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排放爆炸性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

  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M。

  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B、防感应雷的措施: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等较大的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时,其交叉处变应跨接。

  当长金属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C、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金属铠装电缆或一般塑料外皮电缆穿金属管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腔作势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5M。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外,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

  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D、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当建筑物太高或其他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避雷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避雷网应沿屋角、屋檐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要求:

  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互相连接。

  引下线不应小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2米。

  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或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

  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或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

  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

  (1)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以防侧击雷。

  (2)30M及以上外墙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避雷装置连接,以防侧击雷袭击。

  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避雷器。

  2、第二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大型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而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而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所谓11区爆炸危险环境是指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是指: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2区爆炸危险场所是指:正常情况下不能出现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

  A、防直击雷的措施:

  突出屋面的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其防雷保护要求: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避雷装置相连。

  (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避雷装置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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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防感应雷的措施:

  防感应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至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可不另设接地装置。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应按第一类建筑物防感应雷的措施,但可免去跨接。

  3、建筑物内防雷电感应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C、防感应雷的措施:

  当低压线路全长采用埋地电缆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的电缆引入时,在入户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金属线槽接地;

  高度超过45m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特殊规定:

  高度超过45m的钢筋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1、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

  2、应利用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避雷线装置引下线。

  3、应将45m及以上外墙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避雷装置连接。

  4、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避雷装置连接。

  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三类建筑物指: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物

  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避雷的21区、22区、23区的火灾危险环境。

  6、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独立的高耸建筑物;

  7、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独立的高耸建筑物;

  A、防直击雷的措施:

  1、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沿屋角、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角组成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

  3、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雷带。每根引下线

  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避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伤脑筋,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

  在共用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忝环形接地体。

  2、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含水量不低于4%及其基础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避雷装置的钢筋或贺钢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任避雷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10mm钢筋的截面积。构件内有箍筋相连的钢筋或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的连接,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连接或焊接。单根钢筋或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述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3、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环保护。多支避雷针应连接在闭合环上。

  当非金属烟囱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保护时,应在烟囱口装设环形避雷带,并应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囱口不低于0.5M的避雷针。

  当两支或多支烟囱在一起时,即使按理论计算高烟囱的保护范围能够覆盖低烟囱时,然而低烟囱仍然需要安装防直击雷的接闪器。

  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在其顶部和底部与引下线和贯通连接的金属爬梯相连。

  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

  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建筑物的引下线不少于两根,但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25M,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B、防感应雷的措施:

  1、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移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的接地端、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2、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线外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

  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架空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装设一组避雷器或其他型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装置上。

  3、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避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或独

  自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4、建筑物防雷的其它规定:

  (一)当一座防雷建筑物中兼有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

  1、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2、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下时,且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的,或当这两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但其面积之和又大于30%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类建筑物部分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3、当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且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二类建筑物部分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各自类加别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当可能遭受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信号灯及其他用电设备的线路的防雷要求:

  1、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宜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不宜布置在避雷网之外,并不宜高出避雷网。

  2、从配电盘引出的线路宜穿钢管。钢管的一端宜与配电盘外壳相连,另一端与且电设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宜就近与屋顶避雷装置相连。当钢宇航局连接疏结外的绝缘垫层会使其导电不良时宜设跨接线。

  4、在配电盘内,宜在开关的电源侧与外壳之间设过电压保护器。

  三、雷电防护的新技术

  (一)激光束引雷装置

  激光束通过空气时,如果激光的强度足够,可以使沿光束路径的空气产生电离,从而增加了通道的导电性。以此来定向引导雷电。由于激光束的可控性好,作为主动截雷或引雷的手段是比较理想的。

  (二)火箭引雷

  这是目前人工引雷比较成熟的办法。即用小火箭牵引一条金属丝直接发射到雷云中。但是,由于人工触发的雷击是“催熟”的雷击,记录到的雷电流的幅值都比较低。它目前主要用于雷电参数的研究,用于避雷尚嫌代价太高。

  (三)水柱引雷

  美国海军曾用深水炸弹激起的水柱成功的引发了雷击。按照这个思路,现有人在研究用高压水枪引雷。水柱引雷成本比较低,但是,水柱的射程有限。研究人员正在研究改进喷咀的形状,并采用脉动加压的方法以提高水柱射程。

  (四)放射性避雷针

  在截闪装置端部预先装上有放射性的物质,使空气发生电离从而增加拦截利率。避雷针的供应商称,由于避雷针端部放有钴、镅放射性同位素,避雷针的有效高度大大提高。但实际上,理论分析说明,这类放射性同位素由阿尔法粒子引起的电离的范围只在约数厘米的范围内,故对“增高避雷针高度”毫无意义。实验室中的对比试验表明,相同高度的普通避雷针和放射性避雷针落雷的概率并无显著差异。

  (五)与构架绝缘的外引接地避雷针

  对于高耸的构架或设施(如航天飞机的发射击架、军用天线、微波塔等)的避雷,有的采用独立的避雷针保护。有的直接将避雷针(或截闪的端子)安装在被保护的构架上。为了免除截闪器与被保护物在电气上联结在一起带来的麻烦,用绝缘的构架把截闪器与被保护的构架分隔开。截闪器用多根拉线外引单独接地。

  (六)排闪器

  这是与常规的截闪器思路完全相反的一种避雷装置,即设法将雷击“拒之门外”。法国电力公司的雷纳第实验室发现,如果在长空气间隙中的高压电极下方放置一个大的金属球体,则先导放电经常绕开金属球而对地放电。所谓无源的排雷器,就是想利用这种现象,使被保护端的电场尽可能均匀,以免受雷击。

  (七)消雷器

  是一种利用自然电场产生电晕电流去中和抑制雷云的发展,使之不能发生对地闪击的装置。如果这种装置的性能可靠,它将从根本上消除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