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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工安全常识

2008-10-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煤矿井下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 m/s。

  2.井下发生火灾时,灭火人员不能在回风侧进行灭火。

  3.在井下不可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4.安全检查工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

  5.煤矿安全检查工不坚守岗位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