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煤矿工人安全知识——第二课  健康检查

2008-10-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要成为一名光荣的煤矿工人,不仅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还要有强健的体魄。这是因为矿井生产是地下作业,条件艰苦,又处在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之中,首先要有对周围环境的变化敏锐机警的反应,神经要正常;井下潮湿阴冷,身体各关节部位要有适应和抵抗能力,动作要灵活;井下空气中含有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呼吸系统要经受各种刺激,要有健康的心肺功能等等。为此,《煤矿安全规程》第744条规定,新工人人矿之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人,不得从事井下工作: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风湿病(反复活动);严重的皮肤病;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病或胸膜病变;心血管器质性疾病;或者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它疾病。

  另外,虽然我国煤矿生产的机械化程度在不断提高,但目前绝大部分掘进工作面和相当数量的采煤工作面还是靠打眼放炮落煤(岩),人力装载和支架,体力劳动还是比较繁重的;工人由上班开会、更衣下井、一直到工作地点,工作结束后再升井、洗澡换衣,也要消耗不少的时间和体力。干活的人身体各系统、各器官如果有疾病,就很难胜任工作,尤其采掘作业各工序环环紧扣,因为某个人不能按时完成规定 工作量,就要影响下一道工序甚至打乱整个循环作业。所以,从事井下作业,个个都应该是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