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的要求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方法很多,各矿必须根据具体条件合理选择,同时还应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在突出煤层中工作的区、队长,应由从事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在突出地点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掌握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熟悉突出的各种预兆,熟悉井下的避灾路线。
开采突出危险的煤层时,必须进行专门设计,并规定保护层、煤层开采顺序、开拓方式、采煤方法、支架形式以及防治突出的措施。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并设专人检查瓦斯。该区域要安设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发现有突出危险时,立即撤出人员。
在突出危险地区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进行采掘工作时,在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同一煤层的同一区段,禁止布置两个工作面同时相向回采,禁止两个工作面同时相向掘进。在有突出危险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面,应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并保持回风巷道畅通无阻。在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附近的进风巷中,必须设置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的避难硐室或急救袋;其回风巷中,如有人作业,也应设置。
在突出煤层的巷道中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靠近或处于地质构造破坏、煤层厚度或倾角急剧变化的地带,都应认真检查防突措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