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前,要对放炮地点附近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队、班长,及时进行处理。首先要检查工作面的支架,如果掘进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空顶太大,或支架(柱)架设不牢、有变形损坏的,以及煤壁有伞檐,都不准放炮,否则放炮后容易发生冒顶事故。《煤矿安全规程》第33l条规定:装药和放;炮以前,放炮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禁止装药和放炮。在放炮地点20米以内的巷道里,如有煤和矸石堆、矿车或其它杂物阻塞了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以上,都要清除出去,因为这些东西既妨碍放炮操作,炮烟也不易吹散。炮眼内有水流出,煤壁发潮、挂水珠,工作面发冷,都可能是透水的预兆;炮眼内很热,甚至冒热气、流热水,前面可能是透火区;炮眼里有瓦斯涌出,工作面煤岩变得松散等,遇到以上这些情况,都不能装药放炮。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内,在放炮前后都必须洒水降尘。放炮前要把机器、工具和电缆保护起来或转移出去,防止崩坏。
放炮时要设置警戒。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最好实行“人、绳、牌”三保险警戒制度,在警戒线拉上绳子、并挂上写有“现在放炮、禁止人内”的警戒牌。
放炮前,所有人员都要撤到警戒线以外,人数清点准确后,放炮员得到班、组长的通知,才能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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