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人员掉入井筒,在提升井口、井筒和各个水平的连接处要设安全门。安全门只准在通过人员和车辆时打开。井筒和各水平车场的连接处,必须设有专用的人行道,严禁人员通过提升间。
为防止车辆坠人井筒,罐笼提升立井的井口和井底,井筒和各水平的连接处,都必须设置阻车器。
《煤矿安全规程》第380条规定: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在提升过程中,为防止矿车跑出罐笼和人员掉入井筒,除要求罐笼内装设阻车器外,还要求罐笼进出口两头装设罐门或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米,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0.25米,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o.2米,罐门不得向外开。
人员乘罐时必须听从井口把钩工指挥,严格遵守乘罐制度,罐笼内每层每次乘罐人数应明确规定并公布于井口,乘罐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乘罐人员要按先后次序进罐,不得争先恐后。人员进罐后罐门或罐帘未关好不得发开车信号。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人员再进出罐笼。使用罐笼提升的立井,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罐笼未到位,安全门打不开,安全门来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煤矿安全规程》第384条规定: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上述安全措施十分重要,忽视它会招来重大事故。例如,某矿因乘罐人数超限,未关好罐帘就开车,结果在提升中,有一人被挤出罐笼掉人井底,造成人员死亡事故。
上一篇:煤矿工人安全知识—防止过卷事故
下一篇:煤矿工人安全知识—提升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