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硐室是供矿工在井下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设施,分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两种。永久避难硐室事先构筑在井底车场附近或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器启动地点。对其要求是:构筑坚固;净高不低于2米;严密不透气或采用正压排风;室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米3/份。若采用压缩空气供风时,应有减压和过滤装置并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管嘴;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等;避难硐室的大小,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临时避难硐室是利用独头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之间的巷道,由避难人员临时修建的。避难人员尽量利用身边现有的材料(如木料、笆片、风筒布、溜槽、衣服等)严密构筑,以减少有害气体的侵入。临时避难硐室机动灵活,修筑方便,正确地利用它,往往能发挥很好的救护作用。在避难硐室中避难时应注意:
1.应在避难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人员发现。
2.避难时应保持安静,不急躁,尽量俯卧到巷道底部,以保持精力,减少氧气消耗和避免吸人更多的有害气体。
3.硐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矿灯全部关闭,以备再次撤退时使用。
4.间断敲打铁管或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有条件时,打开矿用自动呼救器(矿井寻人仪)及时给营救人员提供方位和避难地点。
5.全体避难人员要团结互助、坚定信心。
6.被水堵在上山时,不要向下跑出探望,以防止有害气体中毒。
7.看到救护人员后,不要过分激动,以防血管破裂。
8.待避时间过长获救后,不要过多饮用食品和避免马上见到强光,以防止损伤消化系统和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