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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事故初期现场人员应做哪些工作?

2008-12-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地分析判断灾情。处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自身的直观感觉和可能利用的手段,仔细地观察事故造成的各种异常变化和迹象,如烟雾。温度、风流状态、空气成分。巷道支护、涌水等,认真分析事故的性质和发生原因;查明事故的发生地点,并对灾害可能波及的范围和危害程度作出判断;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发生地点,结合并下巷道布置、通风系统、人员分布等情况。迅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在地点的人员伤亡情况;迅速判断有无诱发和伴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可能性;判断现场有无可采取的抢救手段和必备条件;分析判断自己所在地点的安全条件,为采取抢险救灾或安全避灾行动提供依据,做好准备。

  (2)积极安全地消灭或控制事故。在查明灾情后,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积极地投入扑火灾害的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设备和材料,全力以赴地进行抢救工作。行动中,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要根据灾情和客观条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力求将灾害彻底扑灭。如因灾情严重或条件不足,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事故时,则应尽力将事故控制在最小程度,阻止灾情扩大。救灾过程中,必须切实注意安全,做好自身防护。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保证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

  (3)同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迅速向矿山救护队发出通知救灾,并通知叮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