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用电安全
日常生活和生产中通常使用两种电压,一种是动力用电,其电压为380伏;一种是照明和家庭用电,其电压为220伏。这样的电压,远远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限度。电气设备使用不当,不仅易造成人员伤亡,也极易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所以,安全用电十分重要。
在操作电气设备时,要切实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要求:
1、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要随便乱动。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能带故障运行。
2、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扭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
3、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子盖好;
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如电风扇、手持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拖来拖去,不能上压重物或缠绕在金属物品上。导线被轧住时,不要用力硬拉。
5、使用手电钻、手提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要注意如下事项:
(1)看是否安装有漏电保护器,工具的外壳是否进行了保护性的接地或接零;
(2)操作时要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站在绝缘板上;
(3)不得将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触电;
(4)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如使用临时线,也不能乱拉乱拽,用后必须拆除。
6、在雷雨下,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等的接地导线20米之内,以免发生触电;发现有导线断落在地时,立即报告企业用电管理人员或供电部门,不能擅自处置。
7、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洗电气设备。
8、安装、维修电气器具,必须由经过国家培训合格的有证电工操作,其余人员不许作业。
9、熔断丝熔断时,不准用不匹配的熔断丝或用铜线代替。
10、修理机械设备,先切断电源;下班后指定人员拉下总供电闸刀。
第二节 焊割安全
金属焊割是特殊作业,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作者本人、他人和环境的安全有重大影响,因此,必须由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进行作业。根据实践经验总结,焊割作业要做到“十不焊”:
1、无证人员不准焊割;
2、要害部门或重要区域未批准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准焊割;
4、在可燃材料附近,无安全防护措施、无人监护不准焊割;
5、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冲洗、无人监护不准焊割;
6、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准焊割;
7、密闭的或有压力的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机具有漏电、漏气等故障时不准焊割;
9、焊割场所附近人员较多时,无隔离、屏护措施不准焊割;
10、禁火区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焊割。
第三节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
密闭空间是指其所有出入口的空间受到限制或通风状况差的区域,比如大水箱、下水道、地窖、槽罐、储藏箱仓、船的底舱等。在密闭空间中作业很容易发生事故。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缺氧而导致窒息,或吸入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后中毒。
进入密闭容器作业,要注意做到以下四条:
1、检测:事前用仪器检测,或用鸡、小白鼠放入至少10分钟,对其生理情况进行观察;
2、通风:采用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少于30分钟),确保新鲜空气进入;
3、配合:至少两人一组,一人进入作业,另一人在看得见的情况下监管,以便随时接应;
4、防护:进入人员最好配备氧气呼吸器或防毒面具,一般口罩无效。
第四节 高处作业安全
在离地2米以上处作业称为高空作业。高度越高,危险性越大,稍有不慎,亟有可能造成致人致已事故。
高空作业要注意以下事项:
1、对从事登高悬空作业人员,一定是通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才上岗。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戴安全帽,衣着要灵便;
2、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作业;
3、所用物料和工具要堆放平稳,不可放在临边和洞口附近。材料、工具不要随意抛掷、丢弃,凡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先行拆除或固定,防止落物伤人;
4、要检查临边洞口的护栏、踏板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禁止冒险作业。
5、要使用坚固梯子登高,上部要有三个梯级高出平台;梯子连接部分至少重叠三级梯级;梯子与地面夹角小于75°,梯脚要稳定可靠。
第五节 机械加工安全
工厂生产离不开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易造成碰撞、夹击、卷入、刺伤、剪切等伤害,事故发生的频率较高。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一是机械设备本身应符合安全要求;二是操作机械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
(一)冲压机械
冲压机械的危险部位就是模具之间的区域。
1、冲压机械必须装有保护装置,如:防护栅栏、拨手器、双手活动按钮、红外线光电保护器等。一旦人的肢体进入危险区域,机床自动停止运行。所以,这些装置是我们的保护神,不能损坏或拆除;
2、上班前,操作工着装要整齐,衣服要“三紧”,即领口、袖口和下摆都要束紧。穿工作鞋,戴工作帽,长发要盘入帽中;
3、开动机器前,要检查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异常,机器开动后,先空运行一会儿,无异常时,再开始加工;
4、机器开动后,要集中精力,每一个操作动作都要按照操作规程去做。注意劳逸结合,避免长时间加班;
5、切勿为了加快加工速度而拆除安全装置,或将其设定在无效状态,或不使用所配备的替代手的专用工具。
6、下班后,要做好设备和环境的清扫、整理工作。
(二)金属切削机械
金属切削机械是一切机械的制造母机,主要有车床、钻床、刨床、磨床等。其常见事故为机器绞缠、工件飞散撞击、切屑烫伤划割、砂轮碎裂崩伤等。其安全操作的要点有:
1、操作工穿紧身工作服,袖口紧束,长发盘入帽内,旋转设备禁用手套;
2、电气安全接地;转动机构有可靠的防护装置;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例行保养,发现隐患立即停车检修;
4、刀具接规格选用,刀具、工件装夹牢固可靠;
5、各类切屑应用钩子清除,缠在工件或刀具的切屑要停车清除;
6、下班后(或维修时),要切断电源,手柄停在空档位。刀具、成品或半成品摆放有序。
(三)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的常见事故有:碰撞、吊物坠落、脱钩、钢丝绳折断、安全装置失灵、触电、吊机倾翻、起重机折臂和坠臂等。
各种型号的起重机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有熟练的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起重机操作工要确保安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经验,要做到“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刃物件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0、所吊的容器内液面过满不吊;
第六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
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特性可以简单地分为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和腐蚀物品三种。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许多化学品具有危险的特征,但是,只要我们了解和掌握它们的性能,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不管接触哪种化学品,都要学会看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这些资料上都有该种化学品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等的介绍。
(二)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不要用化学品溶剂去洗手,更不要误服。如果皮肤接触到了,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
(三)易燃易爆场所是禁止使用明火的。如果确实需要使用明火,如焊割等,一定要事称得到批准,并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平时在此类场所内,不要穿化纤衣服和带铁钉的鞋。
(四)危险化学品在搬运时一定要小心,特别是硫酸等腐蚀性物品常用陶瓷容器盛装,容易发生意外。运输或存储危险化学品,一定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能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一般仓库内存放。
(五)购买危险化学品,必须到具有国家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时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不得购买无厂家标志、无生产日期、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三无”危险化学品。
(六)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业回收单位和部门处置。严禁各类危险化学品混放或自行处理。
第七节 消防安全
火灾是失去控制的燃烧。火灾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供氧源、有火源,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就可以预防火灾的发生。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事故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爆炸性火灾多;
2、大面积流淌性火灾多;
3、立体性火灾多;
4、火势发展速度快。
(二)生产经营单位预防措施和灭火方法:
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等要害部位,严禁烟火;
2、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应修设备转移到安全地方去维修。必须在原地维修时,要经批准,现场有人监护,准备好灭火器材,确保万无一失;
3、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如防爆照明灯、防爆电机、防爆换气扇等;
4、易燃物较多的单位,必须划定禁烟禁火区域,或禁止吸游烟,或全厂区禁烟,建立动火审批制度;
5、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按单位的防火等级配足消防器材,教育职工会使用、会维护;
7、生产场所、经营场所,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出口和通道畅通,不能在出口或通道上堆放物品。出口处不能在工作(营业)时间上锁。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平时要处在充电状态,不能关闭电源。
8、按规定铺设电线和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因超负荷而引起火灾。
(三)火灾征兆的识别:
1、烧焦的味道;
2、“起火”的呼叫;
3、烟气的警告。
第八节 建筑、挖掘和拆除安全
建筑、挖掘和拆除工程事故多发,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上岗前培训教育,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建筑作业安全
1、脚手架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搭、拆,交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投用;要随时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性;恶劣气候前后要进行加固,拆卸时,要从上到下逐层拆除,严禁从高空抛下;
2、认真听取安全技术、施工方案交底,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察看洞口、临边、脚手架等处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
3、严禁乘坐非乘人垂直运输设备;在规定的通道中行走,禁止攀爬脚手架、井字架、模板等;
4、服从工地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不得违章、酒后作业。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下班时在检查电源、用火部位无隐患时,才能离开。
(二)基础挖掘作业安全
1、自上而下挖掘土方,严禁用底部掏空的坍塌方法;随时观察土壁或固壁上支撑物的稳定性,如有隐患,排除后才能作业;
2、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线路及构筑物情况,如遇电缆、管道、不明物体时,要停止作业,报告工地负责人:
3、基槽、坑、沟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材料、摆设设备;挖掘深度超过2米时,应在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4、在公共场所作业时,作业区周围要设围栏、警示标志牌、示警红灯等;
5、挖掘机、装载机、打桩机作业区上方应无高压电线;其回转半径内,无人、机同时作业;
6、上下应用梯子、斜道,禁止在支撑物上登攀。禁止在深坑或斜坡上休息。
(三)拆除作业安全
1、作业前要对拆除物的结构、环境详细了解,听取拆除安全技术交底,电、水、煤气等管线要专业人员先行拆除;
2、自上而下拆除,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和用掏空底部推倒上部的野蛮方法;
3、作业区四周设警告标志、拉警戒线,禁止闲人入内;有坍塌危险时,立即撤离;
4、较大部件,应用起重设备吊运;小件拆除物随时清理,禁止从上抛下;
5、建筑物的承重柱、梁,必须待它们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可拆除。一般应先拆次要结构,后拆承重支柱和横梁;
6、登高拆除时,应站在脚手架或坚固结构上,安全带不准系在正在拆除的物体上。
第九节 交通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范了行人、车辆各自的行为准则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执法依据。为确保出行安全,我们每个员工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一)常见的交通设施:
车行道――是汽车行驶的地方
人行道――是行人行走的地方
人行横道――是行人横过车行道的地方
交通信号灯――是指挥行人和车辆的交通设施
过街人行天桥、地道――是行人横过车行道的又一措施
高速公路――供汽车行驶的道路,行人绝对禁入
(二)骑自行车(电动车)安全
自行车和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行驶。电动车的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不能逆向行驶,所载物品不能超宽、超长、超高、超重。过路口时,按灯行走;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在雨天、大风天、雾天和夜间骑行更要小心。
(三)乘车安全
乘坐公交车要依次候车,上车后坐稳扶好,不能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向窗外抛掷物品;乘坐摩托车时要带头盔。不论乘火车、汽车,都不要携带烟花等危险物品。
(四)行走安全
雨天横过马路更需注意,先调整好雨帽、雨伞的角度,看清楚来往车辆。要充分预见到机动车驾驶员在雨天视线受到影响和刹车距离长等情况。
夜间行走,应尽量选择在照明的地方靠右行走,不要在路中央停留或行走。
(五)驾车安全
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违章驾车造成的。在这些违章者中,大多数是知道交通规则的,但没有自觉去遵守,以致酿成苦果。所以,驾车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