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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之安全用电

2009-07-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分类

  所谓触电是指电流通过人体时对人体产生的生理和病理伤害。这种伤害是多方面的,可以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类型。

  1、电击

  电击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而造成的内部器官在生理上的反映和病变,如刺痛、灼热感、痉挛、麻痹、昏迷、心室颤动或停跳、呼吸困难或停止等现象。

  2、电伤

  电伤是电流对人体造成的外伤,如电灼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等。

  1)电灼伤

  电灼伤有接触灼伤和电弧灼伤两种。接触灼伤是发生高压触电事故时,在电流通过人体皮肤的进出口处造成的灼伤。一般进口处比出口处灼伤严重。接触灼伤面积虽较小,但深度可达三度。

  灼伤处皮肤呈黄褐色,可波及皮下组织、肌肉、神经和血管,甚至使骨骼碳化。由于伤及人体组织深层,伤口难以愈合,有的甚至需要几年才能结痂。

  电弧灼伤发生在误操作或人体过分接近高压带电体而发生电弧放电时。这时高温电弧将如火焰一样把皮肤烧伤。被烧伤的皮肤将发红、起泡、烧焦、坏死。电弧还会使眼睛受到严重损害。

  2)电烙印

  电烙印发生在人体于带电体有良好接触的情况下,在皮肤表面将留下和被接触带电体形状相似的肿块痕迹。有时在触电后并不立即出现,而是隔一段时间后出现。电烙印不发炎或化脓,但往往造成局部麻木和失去知觉。

  3)皮肤金属化

  由于电弧的温度极高(中心温度可达6000-10000摄氏度),可使周围的金属熔化、蒸发飞溅到皮肤表层而使皮肤金属化。金属化后的皮肤表面变得粗糙坚硬,肤色与金属种类有关,或灰黄(铜)或绿(紫铜)。金属化后的皮肤经一段时间会自行脱落,一般不会留下不良后果。

  必须指出:人身触电事故往往伴随着高空坠落或摔跌等机械性创伤。这类创伤虽起因于触电,但不属于电流对人本身的直接伤害,可谓之触电引起的二次事故,亦应列入电气事故的范畴。

  二、人体触电的方式

  人体触电的方式多种多样,一般可分直接接触触电(即人体直接接触及过分靠近正常带电体导致的触电)和间接接触触电(指人体触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导体引起的触电)两种主要的触电方式。此外,还有高压电场、高频电磁场、静电感应、雷击等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1、直接接触触电

  人体直接触及或过分靠近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带电导体而发生的触电现象被称为直接接触触电。单相触电、两相触电、电弧伤害都属于直接接触触电。

  2、间接接触触电

  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其金属外壳或结构是不带电的。当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发生接地短路故障(俗称“碰壳”或“漏电”)时,其金属外壳便带有电压,人体触及便会发生触电,此谓间接接触触电。

  3、静电对人体的伤害

  金属物体受到静电感应及绝缘体间的摩擦起电是产生静电的主要原因。静电的特点是电压高,有时可达数万伏,但能量不大。发生静电电击时,触电电流往往瞬间即逝,一般不至于有生命危险。

  但受静电瞬间电击会使触电者从高空坠落或摔倒,造成二次事故。电工人员最常遇到的静电是断开大电容电气设备(电容器、电线等)后残存的静电。静电荷泄放很慢,为防止静电对人的电击,在这类设备上作业之前应用导体或经电阻进行放电。

  4、雷击的危害

  雷害的特点是电压高,电流大,但作业时间短。雷击对人畜、建筑物和电力设施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

  防止人身受雷击的方法大致如下:

  1)野外遇到雷电时,不要站在高大的树林下,也不要接触或靠近避雷针或高大的金属物体,应寻找屋顶下有较大空间的房屋避雨,如无合适场所避雨,可双脚并拢蹲下,应将手中握持的金属物体抛弃。

  打雷时,不要在河边洼地潮湿的地方停留,不要在河中游泳。

  2)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进户进行检修作业,室内人员最好远离电线、无线电天线以及与其相关的设备1.5米以外。

  3)电子设备的外接天线应有可靠的防雷措施,在雷雨季节不要使用室外天线,以免将雷电引入电视机等电子设备,造成电视机爆炸及人身被雷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