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人力推车,要特别注意安全,不论车辆大小,一人只准推一车。严禁放开手不管或站在碰头上放飞车。
⑵人力推车时,要时刻注视前方,在开始推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在坡度较大地段向下推车、接近岔道、拐弯道、巷道口、风门等处都应大声叫或吹口哨发出警告,以防发生事故。
⑶推车进入车场后,应该将推车速度降低,发现红色信号灯或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停车,矿车停车时应使用木楔将车辆阻住,有挡车器则用挡车器,以免跑车。
⑷矿车掉道时,应立即在前后方设置标志,并迅速复轨。复轨时应使用长工具或复轨器,
不准直接用手抬肩扛否则容易发生人身事故。
⑸多人推车,前后两车应有一定距离:坡度不大于千分之五时,两车距离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千分之五时,两车距离不得小于30米;大于千分之七严禁人力推车。
⑹推车时,推车工的手不应放在车帮上,而应握住固定在车上的把手,以防手被挤在矿车车帮与支架之间。人不要站在轨道正中,应偏向一侧,以便后面来车能及时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