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视事故严重程度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二、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急救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除了本单位紧急抢救外,应迅速拨打“120”电话请求急救中心(站)进行急救。打电话时不要慌乱,要清楚告知事故所在企业、地点、目前受伤情况(包括伤情、部位、受伤人数等)。
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拨“119”火警电话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立即拨打“119”电话。应讲清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点及着火物质、火情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报警后安排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车,为消防车指引去火场道路。
四、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拨打“122”电话报警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除了应急抢救伤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讲清事故发生地点、事件、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如有人员伤亡,同时拨打“120”电话。
五、危急时刻拨打“110”报警电话
“110”报警服务台、以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为宗旨,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救助。
1.遇到下列情况拨打“110”报警:
1) 正在发生杀人、抢劫、绑架、强暴、伤害、盗窃、贩毒等刑事案件时;
2) 正在发生扰乱商场、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的公共秩序,发现聚众赌博、卖淫嫖娼、贩毒吸毒、结伙斗殴等治安案件时;
3) 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时;
4) 水、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破坏了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理时;
5) 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时;
6) 突遇危险无力解决时,如老师、孩子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查找时;
7) 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
2.电话报警有三项注意事项:
1) 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共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2) 报警时要按民警的提示讲清报警救助的基本情况,现场的原始状态如何,有无采取措施,犯罪分子或者可疑人员的人数、特点、携带物品以及逃跑方向等;打“110”还要提供报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联系方式。
3) 没有特殊情况,报警人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要注意保护案发现场,除了营救伤员,不要让任何人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