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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重地防火

2010-02-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以下部位被列为“禁火重地”: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化工、石化厂、化学危险品库、油库、液化石油气瓶充气站换瓶站、煤气调压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全局的部位。如发电站、变配电站、通讯设备机房、档案资料室、贵重仪器设备、历史文献储藏室等。

    物资集中场所。如各种库房、露天堆场,度用可存放先进技术设备的实验室、车间、储藏室等。

    人员集中场所:如礼堂、商场、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图书馆、展览馆等。

    禁火重地防火须知:

    不在禁火重地吸烟够和随意使用明火。

    不将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禁火重地。

    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标志、消防标志的要求,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服从消防保卫人员的管理。

    劝阻违章人员,制止违章行为,维护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