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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2010-02-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技术涉及各种生产要素、各种性质的作业活动、各种行业。本节重点阐述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一、机械、设备安全技术

  (一)机械安全的共性问题

  机械对人体的伤害是由于机械的动能和势能产生的。机械对人体造成的直接伤害主有:夹伤,撞伤,切、擦伤,轧伤,卷入伤害,飞出物伤害等。预防机械伤害的主要途径是通过设计实现本质安全和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1.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在设计控制装置及操作装置时,应遵守如下要求:位置正确,类型合适,避免无意启动,方向合理(部件的运动方向与机械整体的运动相协调),具有明显的识别特性(大小、颜色感觉等)。

  设计应该保证机械发生故障时不出危险,如操作限制开关、预设制动装置、限电开关等。

  设计者应考虑到在对机器进行维护和清理时的操作安全问题。在进行常规的调试、上油等工作时,机器的安全装置及其部件不应该被分离或拆除。为此,需要有隔离窗、连锁安全装置。应该对重要的部件设置维护窗口,而对危险的部件进行隔离。对于不易接近的部件,应该设计为自动润滑装置。为防止机器的无意启动,应设计有自动的断开装置。

  在车间中,合理的机器布局形式可以使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的布局要考虑如下因素:

  (1)空间:便于操作、管理、维护、调试和清理;

  (2)照明:包括工作场所的通用照明(自然光及人工照明,但要防止眩目)和为操作机器而特需的照明;

  (3)管、线布置:不要妨碍在机器附近的安全出入,避免磕绊;

  (4)维护时的出入安全。

  2.安全防护装置

  当未能实现本质安全时,必须安装防护装置。

  在机器正常运转时不需要进入危险区域的倩况下,可依次考虑安装防止接触机器危险部件的固定安全装置、阻止身体靠近危险区域的隔离装置以及在操作进行到危险点之前使机器自动停止的跳闸装置。

  在机器正常运转时需要进入危险区域的情况下,可依次考虑安装连锁装置、自动安全装置(用于低速机器,把任何暴露于危险中的人体部分从危险区域中移开)、跳闸装置。

  (二)特种机械安全

  1.起重机械

  有关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原理对于起重机械都适用,这些基本原理有:设备本身的制造质量应该良好,材料坚固,具有足够的强度而且没有明显的缺陷。所有的设备都必须经过测试,而且进行例行检查,以保证其完整性。应使用正确设备。

  (1)主要危害类型

  1)翻倒:由于基础不牢、超机械工作能力范围运行和运行时碰到障碍物等原因造成;

  2)超载:超过工作载荷、超过运行半径等;

  3)碰撞:与建筑物、电缆线或其他起重机相撞;

  4)基础损坏:设备置放在坑或下水道的上方,支撑架未能伸展,未能支撑于牢固的地面;

  5)操作失误:由于视界限制、技能培训不足等造成;

  6)负载失落:负载从吊轨或吊索上脱落。

  (2)危害的消除

  为了防止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识别与测试:所有起重机必须经过测试,而厂商需要给出对每一项测试结果的签字证明。测试结果应与使用说明相符,其中必须清楚地注明安全工作载荷。起重机不允许在超过额定载荷的工况下工作。

  2)维护:起重机应该进行例行检查,任何缺陷均需立即修复。检查的记录应予以保留。

  3)安全措施:为使起重机安全运行,需要考虑如下一系列安全措施。

  ①载荷显示,有两种类型:

  a.载荷―半径显示器;

  b.可提供声音及视觉显示警告的自动安全载荷显示器。

  ②控制:应是“傻瓜”类型的并有明显标志;

  ③限位器:为了防止钓钩、滑轮组超出行程范围,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限位装置;

  ④出入:应该为操作员提供安全的出入条件,这种出入条件在维护、测试及应急时也应具备;

  ⑤操作位置:应该相对于吊钩及载荷有良好的视线,而且便于控制操作;

  ⑥乘员:在没有批准时,不允许有外人进入操作室,而且禁止在吊臂上有人;

  ⑦吊臂:吊环、吊索、缆线、螺栓及钩链等都要经过检测,必须是无损的而且安装适当,有明显的标志和安全的工作负载,并且使用适当(不要在有尖、角处或者不正常的角度下使用)。

  4)操作区:邻近作业区的危害,包括上方电缆及裸露的动力设施都应该进行识别,将其移开或者加以安全保护。起重机要有牢固的支撑,对于新安装的起重机,其支撑所需要的尺度及强度都应该明确。要检测是否有与其他起重机或建筑物相撞的可能性。

  5)操作人员训练: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及加载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健康的能适应工作强度要求的人员。作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

  2.厂内机动车辆

  厂内机动车辆应该制造良好、没有缺陷,载重量、容量及类型应与用途相适应。车辆所使用的动力的类型应当是经过检查的,因为作业区域的性质可能决定了应当使用某一特定类型的车辆。在不通风的封闭空间内不宜使用内燃发动机的动力车辆,因为要排出有害气体。车辆应加强维护,以免重要部件(如刹车、方向盘及提升部件)发生故障。任何损坏均需报告并及时修复。操作员的头顶上方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应按制造者的要求来使用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附属设备。

  (1)可能出现的问题

  1)翻倒:提升重物动作太快,超速驾驶,突然剥车,碰撞障碍物,在已有重物时使用前铲,在车辆前部有重载时下斜坡,横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转弯、卸载,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等,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2)超载: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

  3)碰撞: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的碰撞。

  4)楼板缺陷:楼板不牢固或承载能力不够。在使用车辆时,应查明楼板的承重能力(地面层除外)。

  5)载物失落;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现象。

  6)爆炸及燃烧: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爆炸及燃烧。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气体时,本身也有可能成为火源。

  7)乘员:在没有乘椅及相应设施时,不应载有乘员。

  (2)危害的消除

  为安全使用工业载重车辆,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作业场所:地面需适合车辆使用,在车辆运动的路线上,地面应平坦且没有障碍物。场地上的堆栈及存放物的布局应合理,当车辆及作业人员必须在有限的空间内穿行时,需要提供必要的通道,且规定有明显标记的行动路线。作业区应禁止行人人内,否则,应在通道上设置明确的标识或适当的警示信号,以标明优先行动的顺序。

  对于进出及堆放作业,应有合适的照明条件。装载区域要有适当的布局而且为车辆停放提供三角木楔来稳定停放。在允许的载荷范围内,地面坡度不应超过1:10,否则,要使用制造商指明的在给定载荷下可以在更陡的路面上运行的车辆。电池充电区域应当与作业区分开,要求禁烟、通风并禁止明火。

  2)培训:要求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3.传送设备

  最常用的传送设备有胶带输送机、滚轴和齿轮传送装置。

  (1)可能出现的伤害

  1)夹钳:肢体被夹入运动的装置中;

  2)擦伤:肢体与运动部件接触而被擦伤;

  3)卷入伤害:肢体绊卷到机器轮子、带子之中;

  4)撞击伤害:不正确的操作或者物料高空坠落造成的伤害。

  (2)危害的消除

  1)带式传送设备:夹伤最易产生在传送带及传动轮的结合部位,传动轮是最主要的危险部位,因此,要求对其封闭,或者设有安全装置。在皮带转向、加料及设有导向轮的地点,也有导致夹伤的风险,因此,也应采取类似的安全措施。在传输带上,也可以使用全封闭或用绊网来切断原料供应这类形式的安全装置。对于长的传送带,在适当的位置,应设置安全通道;

  2)滚轴传输:滚轴可以是有动力的,也可以是无动力的。对于动力驱动形式,在动力驱动

  轴处要有安全装置。在传送带上方需要通道时,应提供专门的通道设施;

  3)齿轮传输:任何时候都要求有安全装置,只有在驱动器锁定时,才能进行保养和维修。

  (三)登高装置

  主要的登高装置有:梯子、活梯、活动架,脚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品笼、吊椅,升降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

  引发登高作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登高装置自身结构方面的设计缺陷;

  (2)支撑基础下沉或毁坏;

  (3)不恰当地选择了不够安全的作业方法;

  (4)悬挂系统结构失效;

  (5)因承载超重而使结构损坏;

  (6)因安装、检查、维护不当而造成结构失效;

  (7)因为不平衡造成的结构失效;

  (8)所选设施的高度及臂长不能满足要求而超限使用;

  (9)由于使用错误或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不稳;

  (10)负载爬高;

  (11)攀登方式不对或脚上穿着物不合适、不清洁造成跌落;

  (12)未经批准使用或更改作业设备;

  (13)与障碍物或建筑物碰撞;

  (14)电动、液压系统失效;

  (15)运动部件卡住。

  下面选择几种装置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其他有关装置的安全问题可查阅相关的标准规定。

  1.梯子

  (1)首先,考虑有没有更加稳定的其他代用方法,要考虑:工作的性质及持续的时间,作业高度,如何才能达到这一高度,在作业高度上需要何种装备及材料,作业的角度及立脚的空间以及梯子的类型及结构;

  (2)用肉眼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而且不滑;

  (3)在高度不及5米且需要用登高设备时,由一个人检查梯子顶部的防滑保障设施,由另一人检查梯子底部或腿的防滑措施;

  (4)要保证由梯子登上作业平台时或者到达作业点时,其踏脚板与作业点的高度相同,而梯子应至少高过这一点1米,除非有另外的扶手;

  (5)在每间隔9米时,应设有一个可供休息的立足点;

  (6)梯子正确的立足角,大致是75。(相当于水平及垂直长度的比例为1:4);

  (7)梯子竖框应当平衡,其上、下两方的支持应当合适;

  (8)梯子应定期检查,除了在标志处外,不应喷漆;

  (9)不能修复再使用的梯子应当销毁;

  (10)金属的(或木头已湿的)梯子导电,不应当置于或者拿到靠近动力线的地方。

  2.通用脚手架

  常用的脚手架有3种主要类型,其结构是由钢管或其他型材做成,这3种类型是:(1)独立扎起的脚手架,它是一个临时性的结构,与它所靠近的结构之间是独立的,如系于另一个结构也仅是为了增加其稳定性;(2)要依靠建筑物(通常是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来提供结构支撑的脚手架;(3)鸟笼状的脚手架,它是一个独立的结构,空间较大,有一个单独的工作平台,通常是用于内部工作的。

  安装及使用时需注意的关键问题:

  (1)设计的机构要能保证其承载能力;

  (2)基础要能保证承担所加的载荷;

  (3)脚手架结构元件的质量及保养情况良好;

  (4)脚手架的安装是由有资格的人或者是在其主持下完成的,其安装与设计相一致、设计与要求的负载相一致,符合有关标准;

  (5)所有的工作平台应铺设完整的地板,在平台的边缘应有扶手、防护网或者其他防止坠落的保护措施,防止人员或物料从平台上落下;

  (6)提供合适的、安全的方法,使人员、物料等到达工作平台;

  (7)所有置于工作平台上的物料应安全堆放,且不能超载;

  (8)对于已完成的结构,未经允许不应改动;

  (9)对结构要有检查,首次是在建好之后,然后是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通常是周检,检查的详情应有记录并予以保存。

  3.升降工作平台

  (1)平台的结构

  一般来讲,此类设施由3部分组成:

  1)柱或塔:用来支持平台或箱体;

  2)平台:用来载人或设备;

  3)底盘:用来支持塔或者柱。

  (2)安装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安装、使用或拆卸设备;

  2)要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来检查、维护及保养设备;

  3)要有水平的、坚实的基础面,在有外支架时,在测试及使用前,外支架要伸开;

  4)只有经过认证的人员才能从事维修及调试工作;

  5)设备的安全工作载荷要清楚标明在操作人员容易看见的地方,不允许超载;

  6)仅当有足够空间时,才能启动升降索;

  7)作业平台四周应有防护栏,并提供适当的进出装置;

  8)只能因紧急情况而不是工作目的来使用应急系统;

  9)使用地面围栏,禁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作业区;

  10)要防止接触过顶动力线,为此要事先检查,并与其保持规定的距离。

  (四)电气设备

  1.电气事故的原因

  电气故障及停电的常见原因是:

  (1)绝缘损坏s

  (2)工作系统不合理;

  (3)电流保护器(保险丝、闸盒)不合理;

  (4)接地不合理;

  (5)粗心大意、自以为是;

  (6)仪器过热;

  (7)漏电;

  (8)接触不良;

  (9)接插件没有保护;

  (10)电路中,元件参数不对;

  (11)维护及测试不良。

  2.电气事故的防止措施

  注意下述要点,可以防止电气事故。

  (1)接地:使用金属的盒、管、架等提供一个与地相连的电极,并由有资格的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2)工作系统:在做电路及仪表工作时,要求断开开关并锁好,工作人员要亲自对仪表进行检查,以保证其处于“断开”状态。电路或仪表应由电工做,电工必须要求持证上岗,如果必须在通电的电路及仪表上作业时,要有严格的管制措施,一事一批准。要考虑使用橡皮或其他的非导电防护措施。为保证不直接参与工作的人员不暴露在这种风险之中,要使用围栏及警示牌。所有的工具及设备,都必须是绝缘的。

  (3)绝缘:在靠近电路的非绝缘部分工作时,要考虑绝缘问题。在所有的情况下,都应“断

  开”装置再工作。当这样做不可能时,可以使用各种永久或临时的绝缘体,如电缆套、橡皮套等。

  (4)保险丝:不同的保险丝会在不同的预先确定的电流下熔断,要选择适当的保险丝。

  (5)电闸:利用电磁原理,当电流过大时自动切断电路。

  (6)漏电保护器:当发生漏电或短路时切断电流。

  (7)电气操作人员上岗资格:只有经过适当培训并有适当经验的人员才能从事安装、维护、测试及检验电气电路及设备的工作。

  (8)静电:在粉尘及液体运动的过程中,会产生电荷,大量积聚的电荷会产生电火花,电火花有引起粉尘、可燃蒸汽爆炸、燃烧的可能性。此外,在一些工作环境中,由于静电的吸附作用,破坏作业环境和工作情绪,使员工烦躁。

  预防静电的措施有:接地;不使用或安装产生静电的设备;作业人员穿防静电鞋等。

  3.选择电气工具的原则

  在选择及使用电气工具时,要记住如下要点:

  (1)替代选择:用气动工具替代电动工具、装备,同时注意气动工具也有自身的危险;

  (2)关闭电路及装置的闸门:要安全、可靠地做到这一点;

  (3)降压:对每一个电路,都要使用其可能的最低的电压;

  (4)电缆及插座保护:要保护电缆及插座不受外界及环境影响(如雨),这种影响有可能对电路及设备的完整性产生坏的作用;

  (5)插销及插座:类别及形式都应正确,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6)维护及测试:要由有资格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来进行,维护和测试的记录及数据是评估电路及装置的性能、质量以及是否损坏的依据;

  (7)防止爆炸:在粉尘及可燃气体环境下,通常采用法规规定的防爆设备。

  (五)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

  1.锅炉与压力容器

  锅炉压力容器是广泛用于工业生产、公用事业和人民生活的承压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有机载热体炉和压力管道。我国政府将锅炉、压力容器、有机载热体炉和压力管道等定为特种设备,即在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设备。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国家对其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等各环节,实行国家劳动安全监察。

  (1)锅炉及有机载热体炉

  锅炉和有机载热体炉都是一种能量转换设备,其功能是用燃料燃烧(或其他方式)释放的热能加热给水或有机载热体,以获得规定参数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热油等。锅炉的分类方法较多,按用途可分为工业锅炉、电站锅炉、船舶锅炉、机车锅炉等;按出口工质压力的大小可分为低压锅炉、中压锅炉、高压锅炉、超高压锅炉、亚临界压力锅炉和超临界压力锅炉。

  (2)压力容器

  广义上的压力容器就是承受压力的密闭容器,因此广义上的压力容器包括压力锅、各类储罐、压缩机、航天器、核反应罐、锅炉和有机载热体炉等。但为了安全管理上的便利,往往对压力容器的范围加以界定。在《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中规定,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容积大于或等于25L,且最高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不小于20LMPa的容器为压力容器。因此,狭义的压力容器不仅不包括压力很小、容积很小的容器,也不包括锅炉、有机载热体炉、核工业的一些特殊容器和军事上的一些特殊容器。压力容器的分类方法也很多,按设计压力的大小分为常压容器、低压容器、中压容器、高压容器和超高压容器;根据安全监察的需要分为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和第三类压力容器。

  (3)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用于输送介质,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管道。压力管道的分类方法也较多,按设计压力的大小分为真空管道、低压管道、’中压管道和高压管道,从安全监察的需要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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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锅炉压力容器的主要危害

  锅炉压力容器的危害可简单地归纳为:锅炉压力容器内具有一定温度的带压工质、承压元件的失效、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三类(种)。由于安全防护装置失效或(和)承压元件的失效,使锅炉压力容器内的工质失控,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常见的锅炉压力容器失效有泄漏和破裂爆炸。所谓泄漏是指工质从承压元件内向外漏出或其他物质由外部进入承压元件内部的现象。如果漏出的物质是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不仅可以造成热(冷)伤害,还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腐蚀或环境污染。所谓破裂爆炸是承压元件出现裂缝、开裂或破碎现象。承压元件最常见的破裂形式有韧性破裂、脆性破裂、疲劳破裂、腐蚀破裂和蠕变破裂等。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装置有两种,―种是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附属装置,另一种是能发出报警信号并制止人误操作的安全附件连锁保护装置。如泄压装置、计量装置、控温装置、连锁保护装置等。

  3.锅炉与压力容器运行安全

  锅炉、压力容器、有机载热体炉和压力管道经安装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前,可以通过质量检测、安装验收找出并尽量消除锅炉压力容器本身的不安全状态;在投入运行后,不仅要控制锅炉压力容器本身的不安全状态,还要控制运行操作和使用管理不当等人的不安全行为。

  (1)锅炉运行安全

  1)锅炉点火启动阶段的安全

  在全部准备工作完成后,锅炉才可以进点火、启动。在点火启动阶段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防止炉膛爆炸。由于锅炉内部有大量受热面,烟道的截面积和走向变化较大,因此自然通风不畅,容易造成一些可燃气体残留在烟道内,如果不加以排除,一旦遇明火,可能发生爆炸。因此,在点火前对炉膛和烟道进行吹扫通风。正常的点火操作顺序是:先点燃火源,再送燃料。点火操作人员应当离检查门、看火门远一些。

  控制升压速度。为了不使承压元件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应适当控制升温速度。一般以工质升温速度不超过55℃/小时为宜。

  严密监视指标仪表。在启动阶段一定要严密监视各种监测仪表,如膨胀指示器、压力表、温度表和水位计等,防止发生卡住、堵塞、不灵等现象。

  做好“按压”操作。所谓“按压”操作,就是在点火升压过程中,要按一定压力进行有关操作,按顺序分步骤将压力升至工作压力。

  注意对辅助受热面的冷却。因升压期间尚未对外供气,为保护辅助受热面,在启动期间应采取冷却措施,如开启过热器疏水阀或排空阀等。

  对于热水锅炉,应当首先开循环水泵,使锅炉及外部系统中的水在流动中随点火逐步升温。

  2)正常运行期间的安全

  当负荷较稳定,即锅炉出力与外界需要基本平衡时,主要是保持压力、水位及温度的稳定,按“巡视制度”进行巡视检查。

  当外界负荷与锅炉出力不适合时,将破坏锅炉原来的稳定状态,就要采取相应的调节措施,使之达到新的稳定状态。当负荷突然变化时,特别容易产生“假水位”,应当注意判断,否则容易引起误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如果锅炉处在较高的负荷下运行,其水位应控制在略低于正常水位的状态,目的是防止锻炉负荷降低时,造成高水位或满水。反之,当锅炉处于较低负荷时,锅炉水位应控制在略高于正常水位。燃烧调节的关键是严格按燃料、鼓风和引风的规定程序操作。

  3)停炉

  根据情况不同,停炉可分为暂时(或压火)停炉、正常停炉、紧急停炉等三种。

  暂时停炉时,应进行排污、上水、关闭主要汽阀等操作。

  正常停炉操作的程序一般是停止燃烧―关闭主汽阀―关闭所有炉门,使锅炉缓慢冷却。应注意的是不要使冷却速度过快,如果过快就会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再就是要注意水位的变化,以及省煤器、过热器的保护。

  在出现了危及锅护安全的情况、不停炉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立即停炉,也就是紧急停炉。紧急停炉时,一定要严防误操作,以免事故扩大。一般要快速停火,但不得向火层浇水;放汽降压、降低热水温度。如果是缺水,严禁上水;尽快冷却,可用通风和上水放水来实现。

  (2)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压力容器的运行分为投运、正常运行和停运等三个阶段。其中投运和停运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两个阶段,而正常运行主要是控制工艺参数。

  1)投运安全

  压力容器正常投运前,必须完成一切准备工作,特别是对易燃介质的吹扫、置换,与外界由工艺流程联系的系统处理等。通常在压力容器投运前都要制定开车方案,严格按方案启动。

  投运时特别注意缓慢加载。因为压力容器有的压力很高,有的温度很低,还有的承压元件为多层结构,如果升温、升压或降温速度过快,就会产生过大的温差应力、峰值应力以及衬里鼓包等,酿成事故。

  2)操作安全

  正常运行期间,必须严格按工艺操作,严格控制各种工艺参数,如温度、压力、液位、介质腐蚀和投料等。

  温度控制:压力容器的强度是按一定温度设计的,如果运行中壁温超过了设计温度,不仅会使强度下降,而且有些材料还会发生性变,这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一定要严格控制壁温。

  压力控制:对于压力容器,在运行中要严格控制其操作压力,决不允许超过铭牌上标明的最高工作压力。

  液位控制:充装容器是用充装系数来控制液位的,如果充装过量,当外界条件发生变化时,易造成破坏事故。反应容器是用液位来控制反应速度的,不同的反应速度往往产生不同的介质压力。

  介质腐蚀性控制:如果压力容器内盛装的是有腐蚀性的物质,一定要严密监视介质成分和腐蚀情况。

  投料控制:主要指对投料量、投料速度和投料顺序的控制,一旦发生差错,就可能导致发生事故。

  在正常运行期间,必须加强定点定线的巡查,严密监视各种仪表和安全附件,观察受压元件的安全状态等。

  3)停运安全

  正常停运:需要注意的是应有停车方案,控制降压、降温(或升温)速度,安全准确地清除物料,以及有毒、易燃介质排出后的安全等。

  紧急停运:是有危及安全的异常情况发生时,为保证安全而采取的应急运行。紧急停运时,一定要尽快降低压力,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

  (3)压力管道安全运行

  统计数据标明,由于操作不当或错误操作导致的事故,约占全部管道事故的15―20%,所以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也是不可忽视的。

  无论是长输管道、公用管道,还是企业内的工业管道,投入运行都需要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需要经过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

  同压力容器一样,操作人员在运行期间,必须严密监视管道的压力和介质温度的变化。如果有介质组分的监测系统,应严密监视。

  对于液化气管道和气体管道,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其压力与沸点的关系,要注意环境温度及介质温度的变化,以避免造成压力随温度变化的错误判断或因温度升高而导致管道的损坏。

  对于室外管道,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巡视,以避免因外部原因造成管道损坏。

  管道上的安全附件,要灵活、可靠,进行定期的灵活性检验。

  二、与危险物质有关的安全技术

  (一)危险物质的分类、

  危险物质分为以下9类:

  (1)易燃、易爆物质:引燃、引爆后在短时间内释放出大量能量的物质由于具有迅速地释放能量的能力产生危害,或者是因其爆炸或燃烧而产生的物质造成危害(如有机溶剂);

  (2)有害物质:人体通过皮肤接触或吸人、咽下后,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3)刺激性物质:对皮肤及呼吸道有不良影响(如丙烯酸酯)的物质。有些人对刺激性物质反应强烈,且可引起过敏反应;

  (4)腐蚀性物质:用化学的方式伤害人身及材料的物质(如强酸、碱);

  (5)有毒物质:以不同形式干扰、妨碍人体正常功能的物质,它们可能加重器官(如肝脏、

  肾)的负担,如氯化物溶剂及重金属(如铅);

  (6)致癌、致突变及致畸物质:阻碍人体细胞的正常发育生长,致癌物造成或促使不良细胞(如癌细胞)的发育,造成非正常胎儿的生长,产生死婴或先天缺陷;致突物干扰细胞发育,造成后代的变化;

  (7)造成缺氧的物质:蒸气或其他气体,造成空气中氧气成分的减少或者阻碍人体有效地吸收氧气(如二氧比碳、一氧化碳及氰化氢);

  (8)麻醉物质:如有机溶剂等,麻醉作用使使脑功能下降;

  (9)氧化剂:在与其他物质,尤其是易燃物接触时导致放热反应的物质。

  GBl3690―92《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将145种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含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八类。

  (二)危险化学品的风险控制

  控制风险的方法,可以有多种途径:完全消除有害物质;用危害性小的物质作为替代用品;机械或遥控操作、全封闭、排气、使用特殊的技术,如湿式作业;使用个体防护设备;减少暴露在危害下的人员数及时间也是降低风险的办法等。这些控制技术和措施也可以联合使用,但是应根据其有效性及可接受能力进行排队分析。

  在降低暴露于有化学危险品场所的风险方面,应考虑6个方面的问题:

  1.工厂设计

  化学品的加工,可以用封闭式的加工控制。也就是说,引进工厂加工过程的安全设计,使用自动化、计算机控制系统等方法来加以控制。在没有经过特别的审查及批准时,工厂不应改造。

  2.作业安全系统

  作业安全系统包括:运行及应急作业时的详细程序,作业审批制度(特别是对维修工作),

  安装、使用及维护时的防护装置。

  3.运输

  在箱载化学品运输时,要考虑尽量减少它们对作业人员或其他人员暴露的可能性。在运输时要有适当的安全措施。

  4.储存

  化学品的露天存放具有消散快、火源小、减少容器受损的风险等特点,是可以考虑的选择之一。存储设备应基础牢固、耐用、相互间隔适当,机械操作时运行方便,阀门、开关容易接近,堆放安全,消防设施及警示标志符合规程及标准的要求。

  5.废料处理

  要有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对废弃物的正确处理,防止对公众及环境造成危害,这些措施要符合法规要求。

  6.应急步骤

  对于生产及储存区域都要制定应急计划和程序。应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应急培训。

  三、与手工操作有关的安全技术

  在从事手工操作,搬、举、推、拉及运送重物时,有可能导致的伤害有:椎间盘损伤,韧带或筋损伤,肌肉损伤,神经损伤,疝气,挫伤、擦伤、割伤等。

  为保证手工操作的安全,应当对工作任务进行评价、确定工作程序和降低风险的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一)工作任务评价

  工作任务评价包括以下4个方面:

  1.任务

  是否会有以下情况?

  (1)远离身体躯干拿取或操纵重物;

  (2)超负荷的推、拉重物;

  (3)不良的身体运动或工作姿势,尤其是躯干扭转、弯曲、伸展取东西;

  (4)超负荷的负重运动,尤其是举起或搬下重物的距离过长,搬运重物的距离过长;

  (5)负荷有突然运动的风险;

  (6)手工操作的时间及频率不合理;

  (7)没有足够的休息及恢复体力的时间;

  (8)工作的节奏及速度安排不合理。

  2.载荷

  是否会有以下状态?

  (1)过重;

  (2)过宽及过于笨重;

  (3)难于提、拉;

  (4)不稳或者内中的物品容易移位;

  (5)锐利、过热或有其他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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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工作环境

  是否有不足之处?

  (1)进入有限空间工作,工作姿势受限制;

  (2)地板不平衡、滑或不稳;

  (3)工作面或地板面有振动;

  (4)温度及湿度不适当;

  (5)因通风或阵风造成的条件问题;

  (6)照明条件差。

  4.个人能力

  工作是否适应?

  (1)需要超常的体力及身高;

  (2)对有身孕及健康不良会造成危险;

  (3)要求有特殊的安全知识或安全培训。

  (二)降低风险的措施

  1;使用辅助机械

  使用辅助机械的例子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使用杠杆。它可以减少移动载荷的力量。绞车可以用于提升载荷,轨道车可减少使载荷水平运动所费的力量,滑道是利用重力来运送载荷的一种方便的方法。

  2.调整、改进任务

  改进任务的布局和方法可以减少伤害的风险。例如,改进材料或产品的流量;采用能使人―机配合更协调、更为合理的操作方式,如使需要处理的载荷更加靠近身体;改进工作流程,减少完成任务所需要的频率及时间;使用小组工作方式及个体防护设备;所有操作过程中使用的器具都经过保养,有关于损坏的记录及修复的制度。

  3.从载荷方面减少伤害风险

  例如,采用小包装、减少打包重量,来减少载荷重量;把载荷可以做得小些,使其容易搬运,容易提或抓,较为稳定;没有或适当处理锐利的边、角。

  4.改善工作环境

  使工作间开阔,地面条件良好,尽量使工作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避免高、低温及高湿环境,保证合适的照明。

  5.对工作人员的选择

  工人的健康、体型及力量对手工操作任务的完成有明显的影响。健康筛选是保证手工操作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此基础上加强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三)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的内容包括:

  1.粗心及不熟练的操作造成的危险;

  2.杠杆的原理及运动的规律;’

  3.脊椎及肌肉系统的作用;

  4.提升、推、拉及负重对身体的影响,特别是在不良姿势下的坏处;

  5.使用辅助机械;

  6.选择合适的工作服及必要的防护装备;

  7.有关的技术,包括:

  (1)识别滑倒或失足的危险;

  (2)了解并评估在没有帮助时,载荷的重量及一个人能够搬运的能力;

  (3)在提起重物时应弯膝,使重物靠近身体(但要避免弯曲角度过大、太靠近身体);

  (4)在运动时,避免扭转,调整好呼吸;

  (5)调整好身体与载荷之间的相对关系。

  四、运输安全

  (一)运输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相撞:与建筑物、维护设施相撞;

  2.翻倒:因装载不当、超速或地面因素造成;

  3.碰撞:与其他车辆或行人碰撞;

  4.冲击:驾驶员因材料坠落或车辆翻倒而受伤害;

  5.卷伤:卷进机械的危险部件或者操纵装置之中;

  6.爆炸:发生在充电或者轮胎爆炸时;

  7.驾驶员或主管人员的错误:缺乏经验或培训不到位。

  (二)运输事故的预防

  采用的方法与途径如下:

  1.驾驶员的选择、培训、考核及监督:厂内机动车辆属于特种设备之一,按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要求,驾驶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资格,才能驾驶相应的车辆;

  2.外来驾驶人员管理:驾驶人员必须知晓作业规则,规则可作为条件写入合同,也可用交通安全信号或标识给出;

  3.作业场所的交通管理:包括行人与车辆分道、优先顺序、道路使用权限和必要时的其他决定;

  4.事故调查:事故报告制度,原因分析及相应的整改措施;

  5.车辆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服从地方及国家所规定的要求。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

  危险物品的制造商对于其安全要负最后的责任,因为他们应该对所制造的物质的特性了解最多,也是对于安全地处理这些物质及应急方法是有发言权的人。这些信息,至少应以手册的形式提供,而且应能送达所有有关人员,包括驾驶员及派送点。

  有许多相关的条例及规定,规定丁关于装箱、打包、标识等各方面的具体要求,关于由可燃性等特性来识别物质的方法,以及使运送这些物质的人员及公众了解有关信息的方法(如在包装及货车上做出特殊标志)。

  五、消防安全

  火灾发生的三要素是可燃物、氧气和热源。

  火灾会造成5种主要的危害:缺氧,火焰或热效应,烟雾,气体燃烧物,以及建筑物结构损坏。

  (一)火灾的类别及消防策略一

  按着火的方式及燃料i火灾可以分为4类。

  1.固体材料着火:固体材料,主要是有机物所造成的着火,形成火苗及灰烬。例如,木块、纸及煤炭。灭火的方法是冷却,可以用水来灭火。

  2.液体或液化固体着火:液体或液化的固体形成的着火。其种类可以进一步划分为:

  (1)溶于水的液体着火,如甲醇。此类着火可以用二氧化碳、干粉、喷水、水及可蒸发气体来扑灭。

  (2)不溶于水的液体着火:如石油、油。此类着火可以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水及可蒸发气体来灭火。

  3.气体或液化气泄漏着火:由管道、容器破坏而溢出、溅出、泄出的气体、液化气等引起的着火,如甲烷或丁烷。其扑灭方法是使用泡沫或于粉灭火,并且用水对相关容器进行冷却。

  4.金属粉尘燃爆着火:因金属如铝或镁引起的火灾。灭火要用含有石墨粉或滑石粉的特殊的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其他类型的灭火器。

  电气是起火的原因,但不是一类火灾。电源或电气设备着火,可以用二氧化碳、石灰、干粉或蒸发液体作灭火介质,但不能用水。

  须防和处置火灾的策略是:

  1.结构设计与防火:通过隔离、一体化和强度方面的设计,使人们能够逃生。例如,房间隔绝、烟气控制、逃生通道畅通等。

  2.火灾监测及报警方法:用热、火焰、烟气或可燃气体传感装置来实现。例如,热传感器、辐射传感器、烟气传感器等。

  3.灭火:使用便携式灭火器或者固定的灭火设备(手动或自动)。

  (二)结构及设计预防

  可以用消除以下着火因素,来控制着火的可能性。

  1.消除火源

  热源是最常见的火源,其产生的主要形式如下:

  (1)摩擦:如机器的部件,需要适当的润滑;

  (2)发热表面:机床平板,在设计上要考虑冷却、隔热或考虑适当维护;

  (3)电:电弧及热传导,要选择或设计合适的电气保护措施;

  (4)静电:因两种不同材料之间的相互运动及分离而产生。通过接地、空气加湿、采用高电压装置及离子交换来消除;

  (5)吸烟:烟头,用禁烟或规定吸烟区来防止;

  (6)热交换:热交换可以是辐射、传导及对流。

  2.控制燃料

  在作业期间及储存区,此类材料都要控制在最小的数量。主要的燃料有:

  (1)垃圾、碎片及溢出物;

  (2)气体及蒸发液体;

  (3)可燃液体;

  (4)可燃压缩气体及液化气;

  (5)液体雾;

  (6)粉尘。

  3.火灾监测及报警方法

  采用以下方法,可监测火灾。

  (1)热监测:用金属熔化(保险丝探测器)或者固体、液体及气体膨胀(热膨胀探测器)为

  原理的传感装置;

  (2)辐射监测:用光电栅探测因着火而产生的红外线辐射;

  (3)烟气监测:应用离子辐射、光及光电传感来探测;

  (4)可燃气体监测:测量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并与参考值相比较。

  火灾报警装置要发出独特的音响,使作业场所所有位置都能听到,而且所有的人都能懂得音响的含义。报警装置可以是人工的,也可以是自动的。

  4.灭火

  用扑灭或去除起火的3个要素中的一个的办法,可以将火扑灭。断绝燃料,如切断油流,隔断油流;遮盖火源,使氧气不能到达可燃物;用水来冷却,消灭火源。在化学燃烧过程中,干扰燃烧的过程也可起到灭火的作用。应该有防火计划,并且做定期演习。对于那些着火风险较小的地方,也应有这样的要求。

  (三)逃生

  在人门遭遇到火灾时,可以朝与火相反的方向,通过楼层的逃生门、应急楼道或者从建筑物的外部逃离到地面,任何逃生的措施,都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救火部门提供的救援设备上,要靠自己的事先准备。

  除了地面逃生之外,建筑物中的逃生措施一般由3个方面来组成:

  1.由楼层内任何一点到楼梯的通道;

  2.下楼梯的通道;

  3.从楼梯底到外界,离开建筑物的通道。

  逃生通道的受保护区,必须是用具有防火性能材料的墙、壁板等完全保护起来的。

  在撤离众多人员时,应该考虑到拥挤及形成“瓶颈”的危险。

  1.防火门

  防火门的主要功能是在发生火灾时,减缓火势的蔓延,从而给逃生创造条件。因此,必须是防火的。防火门还有在火灾初起时防止烟及热空气传播的功能。

  2.逃生门

  所有的逃生门的功能及设计,有一些通用的原则;同时,根据具体的情况,可以加以改进。其主要的要求有:

  (1)开启方问与逃远方向一致;

  (2)最好不要直接与台阶相接;

  (3)不应是旋转门;

  (4)当建筑物启用时,门能够随时打开,最好不要用钥匙;

  (5)可以防护来自地下室及相邻建筑的火源;

  (6)有足够的宽度和使人散开的空间。

  六、与建筑和拆除有关的安全技术

  (一)建筑安全

  作为一个行业的安全建筑安全问题在这里专门提及,是因为这是一个多发的事故领域。

  伤害事故集中于“四害”,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触电伤害。建筑行业还存在职业健康问题,首先是尘肺病,此外还有因寒冷、潮湿的工作环境导致的早衰、短寿,因过热气候、长期户外工作导致的皮肤癌,因重复的手工操作过多导致的外伤,以及因噪声造成的听力损失。

  建筑安全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实施“三同时”制度和劳动安全卫生预防评价,坚决执行“一标准三规范”,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已于1999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此外,要对实施建筑工程的经理、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体员工加强相关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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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拆除安全

  拆除工作中事故发生的原因,最严重的是建筑物、构筑物过早倒塌以及从工作地点和进入通道上坠落,‘根本原因是工作不按严格、适用的计划和程序进行。

  1.计划与调查

  业主应提供详细的图纸,包括最初的建设和后来的改动,以评估拆除工作中的安全健康风险。如业主不能这样做,就应聘请有经验的结构工程师或专家来做。业主还应提供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的信息。在确定拆除方法之前,业主要确定需要保留的结构。

  拆除工作要由有经验的、有资质的专业承包商来完成。

  对于拆除工作的计划和方法,业主和承包商要达成一致,以保证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

  在确定工作方法之前,承包商要进行调查。在结构方面,要搞清单个建筑的自身特点,与其他建筑物构成整体时拆除的特点,结构是否发朽,是否可以提供进入任何地点的条件,是否要求支顶棚,拆除工作要求的气象条件,拆除工作对相邻单位造成的影响,等等。在化学方面,要注意是否存在化学污染的残余物及其对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2.方法、程序和技术

  理想的工作原则是,按照与建筑物建设时相反的顺序来拆除。在选用的方法中,应逐步减低建筑的高度,或者使用控制爆破技术,减少高空作业。当要采取机械作业时,合同商要为机械作业提供安全使用的空间。当工作无法在要拆除的建筑物的那一部分进行时,就要用工作平台,包括脚手架、塔式及动力驱动的车式工作平台。在没有这样的条件时,可以使用安全网。但是在工作的初期,合适的人口及工作平台还是必要的。

  要了解结构工程的原理,懂得因移动、切割或者切断建筑物构架对削弱建筑物强度的影响。这对于避免建筑物过早塌落是必须的。

  拆除工作程序应包括:

  (1)在拆除、拆卸建筑物、房屋时,其作业工序及方法(包括图纸、说明),

  (2)关于人员进入指定位置、工作平台及所需机械装置的详情;

  (3)结构强度已经减小的建筑的情况;

  (4)对作业人员、公众的保护措施,如清除非有关人员出现场,在场区以外的边界区域内,在工程的特定情况下也要加以控制;

  (5)关于迁移或切断电源、气源和包括上、下水在内的公用服务的详细说明;

  (6)关于所需临时性服务的说明;

  (7)垃圾、废弃物的处理;

  (8)环境保护方面必需采取的措施(噪声、粉尘、水污染、地面污染物);

  (9)对于有害健康的物质、易燃物等的详细控制措施;

  (10)对作业场所交通控制的安排;

  (11)培训的要求;

  (12)明确协调及控制安全工作的人员,

  3.拆除技术

  (1)逐片拆除:使用手工工具的手工作业。有时,是为使用其他方法做前期工作。应该考虑的是,提供安全的作业场所、安全的出入方式及碎料的丢弃。这种工作,在开始时可以使用诸如气锤、冲击锤及液压臂等机械,要注意操作机械时的安全、操作时的空间、设备的能力和对操作手的保护。

  (2)有控制的解体:包括对建筑物进行预削弱,然后用爆破或者缆绳拉倒来完成。使用爆炸物时,要考虑作业人员的资质、爆炸物的存放、起爆保护、点火程序等。缆绳拉倒,要考虑人员的专业要求、材料的选择及足够的作业空间。

  七、矿山作业安全技术

  由于开采方式和开采矿石性质的不同,矿山作业的危害有很大差异。一般按开采方式和开采矿石性质的不同,将矿山分为四类:煤矿井、非煤矿井、露天煤矿和非煤露天矿。煤矿井的井下作业是最危险的作业之一,也是施工作业最复杂、危险因素最多的作业场所。

  (一)矿山的主要事故类型及原因分析

  采矿业中事故的普遍性和严重性随矿物的性质和类型而异。采煤业死亡事故的发生率大大高于其他矿业,采煤业的伤害率也显著高于其他采矿业。在同一采矿业中,地下采矿的事故率比地面露天开采要高,地下开采的死亡和非死亡事故率一般比地面或露天开采高1―2倍。

  在矿山作业中,五种最常见的事故原因依次为材料搬运、人员滑跃或坠落、机械设备、拖曳和运输、坍塌和滑坡,这五类事故占全部事故的80%,其余2096的事故主要是矿井火灾、瓦斯或粉尘爆炸、水危害、炸药和爆破事故、中毒和窒息等。

  1.搬运事故

  当工人在移动、提举、搬运、装载和存放材料、供应品、矿石或废料时发生的事故,主要是使用不安全的工作方法和判断失误引起的。对工人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使用正确的提举、装载和搬运技术是防止这些作业事故的最有效方法。在地下矿井、地面矿场以及选矿厂中搬运事故是最容易发生的事故之一。

  在矿山作业中,特别容易发生材料运输事故的作业有:

  井下的巷道支护及支护拆除作业;

  井下的工作面支护和支护拆除作业;

  材料、矿石的装卸作业;

  材料、矿石的运输作业;

  掘进作业;

  开采作业;

  狭窄空间的其他作业。

  2.人员滑跌或坠落

  人员滑跌或坠落也是采矿业中容易发生的事故之一。进行作业安全教育,检查作业场所的管理和防护措施等情况,是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容易发生人员滑跌和坠落的场所主要有:

  露天矿山的台阶;

  立井或斜井的人行道;

  立井或斜井的平台;

  露天矿山的行人坡道;

  积水的采、掘工作面;

  倾角较大的采、掘工作面。

  3.机械伤害

  在操作机器、移动设备、用机械运输、在机械周围工作时发生的事故占伤残事故的第三位,这类事故既普遍又严重。随着采矿工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大型和重型机械进入采矿场所,机械对其操作和周围人员伤害的可能性在增大。因此对工人进行细致的操作规程培训,使他们获得必要的能力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作业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进行必要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以确保任何外露的转动部件都得到妥善的防护、机械的任何部分完好无缺陷,也是预防该类事故发生的必要手段。

  4.拖曳伤害

  在各类运输设备上都可能发生,如胶带输送机、链条输送机、轨道矿车、提升运输机、卡车和其他车辆等。对工人进行安全运输作业教育,以及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维修是控制这类危险所必需的。

  5.岩层坍塌

  岩层坍塌包括:巷道的片帮和冒顶、露天工作面的片帮、矿井工作面的片帮和冒顶、露天的滑坡等。

  片帮和冒顶是地下开采中最严重的事故,也是最普遍的事故之一。片帮和滑坡事故也发生在露天矿场和采石场。在选择井下峒室或巷道的顶板和侧壁的支护材料时,必须使支护材料具有一定的强度并适应岩石的特性,才能达到控制岩石片帮、冒顶的作用。安全教育、技术检查和安全可靠的坑顶支撑施工方法对减少这类事故都是十分重要的。

  6.瓦斯和粉尘爆炸

  在煤炭开采构成中,特别是在井下采煤过程中,易燃和爆炸性煤尘、瓦斯的危害始终存在。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一般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此,预防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是十分重要的。

  防止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是:防止瓦斯和煤尘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浓度和严格控制引爆源。较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场所(地点)主要有:

  井下采煤工作面的上(下)隅角;

  高瓦斯煤层的煤巷掘进工作面;

  井下工作面的采空区;

  高瓦斯煤层工作面的冒落区;

  发生瓦斯突出后的瓦斯积聚区;

  井下独头掘进煤巷工作面;

  通风不良的井下其他场所;

  出现逆温气候条件时的深凹露天采煤工作面。

  7.矿井水灾

  水的涌人是井下作业区灾难性事故,加强井下的探水和堵水、小煤矿及废井的管理和控制是控制这种事故的主要办法。

  8.爆炸事故

  每个矿山应以国家法规为根据,对炸药制订出妥善的安全规划,以及在有沼气或煤尘危险区域进行爆破时的预防措施。

  在潮湿的或含有某种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中使用的电气或电气设备是危险因素,电气设备和装置的设计须符合特殊的安全规定。

  9.其他风险因素

  手工工具使用不当,物件或材料跌落,气焊和电弧焊或切割,酸性或碱性物质的灼伤,飞溅颗粒物等。

  (二)矿山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矿山风险种类很多,应根据风险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遵守法律法规

  矿井安全法规,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法规、实施法规和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法,为这方面提供了指南。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需要获取那些没有领会的法律法规时,要咨询专门技术领域的专家,也不应忽视与雇主、工人和其他有关方面资历合格的代表进行协商。

  2.矿山安全检查

  在矿山安全管理上,不仅只强调强制执行矿井安全法规,还要建立某种形式的检查机构和制度,以确保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得到遵守。

  3.矿井粉尘控制

  粉尘的危害大小与粉尘浓度、颗粒大小、粉尘质量(矿物组分)和暴露时间等4个因素有

  关。

  (1)粉尘检测及防尘一般原则

  粉尘的测定:主要是采用重量分析法来评估粉尘浓度危害。流行病学的研究表明,这些结果比粒子计数法的测量结果更符合实际的发病率。

  限制危害的一船原则:全肺是可以用卫生工程措施和正确的劳动生产组织加以预防的。

  时间因素:暴露时间(即时间因素)可以通过采取针对个别工作人员或针对工业生产过程而制订的劳动组织措施加以控制。必须组织工作的轮换,以保持粉尘暴露量低于危害限值。采取这种组织措施的先决条件是经常对所有工作场所的粉尘情况进行监察,并根据这些累积的暴露数据制订在给定时间内的正常暴露限值。

  为控制生产过程而采取的组织措施,旨在安排那些不可避免含有高浓度粉尘的作业,使在这些作业中没有工人或只有少数工人暴露于该粉尘浓度中。

  (2)粉尘控制

  1)一般情况与基本要求

  控制粉尘的一个基本要求是控制矿物的破碎粒度,减少和控制粉尘的飞扬;

  使已经生产的粉尘不扩散到空气中;

  采取措施,以限制空气中粉尘的扩散;

  控制粉尘扩散,使工作场所受影响的范围缩小到最低程度;

  净化供人呼吸的空气,如果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无法控制,则应采取措施使呼吸的空气保持在允许暴露浓度范围。

  2)粉尘控制措施

  ①设计粉尘控制措施的基本原则

  当矿物已被破碎时,防止粉尘在空气中传播;

  在尽量靠近尘源处控制和收集在空气中传播的粉尘;

  防止正产生的或沉积的粉尘飞扬;

  利用矿井通风来控制和稀释空气中的粉尘;

  使用防尘用具。

  ②粉尘控制措施

  粉尘控制措施主要有:湿式作业、通风和收集粉尘措施。

  洒水和喷雾:湿润粉尘控制法是方法之一,它是用喷嘴产生水雾,使微小的水雾液滴与粉尘凝并,使在空气中的粉尘增加重量后逐渐沉降下来。

  通风和收集粉尘:如果使用的采矿技术无法组织大量已形成的粉尘在空气中传播,则应尽可能使尘源与周围的空气隔开,一般可用机械封闭法。封闭空间中的含尘气流必须用通风的方法排除,排除的气流要进行必要的处理。

  防止隐藏的或沉积的粉尘飞扬:在空气中传播的粉尘在离尘源一定距离处也会沉降在地上。或巷道壁上。对这些粉尘应加以固结,以确保它们不再次飞扬,造成二次危害。

  用矿井通风进行粉尘控制:利用矿井通风改善粉尘状况,可以达到两个效果:其一是稀释效果;其二是有组织地控制尘源,防止粉尘在空气中无序的传播,以确保粉尘不扩散到相邻或相近的其他作业场所。

  呼吸防护器:如果粉尘控制措施和矿井通风技术无法使粉尘浓度达到允许的暴露浓度,或者从职业卫生的观点看,认为工作条件还不安全,在这些情况下,必须向暴露的工作人员提供呼吸保护器,如风尘口罩等。

  (3)矿井通风

  地下矿井的大气条件不同于地面,而且矿井与矿井之间大气条件的差异也相当大。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因素是温度、湿度以及气流污染和粉尘污染等。矿井空气中的氧含量略低,而二氧化碳含量略高。矿井空气的相对湿度根据当地条件的不同有相当大的变化。此外,矿井空气可能含有大量有害、窒息性的气体和固体的污染物,包括甲烷(尤其在煤矿)、一氧化碳、燃烧机械排出的废气、硫化氢、含有二氧化硅或有毒金属等有害成分的粉尘等。

  矿井通风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环境,保证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窒息性气体的浓度控制在允许暴露的浓度范围以内。

  矿井通风的原则:所有矿井都可采取某种形式的自然通风,可利用自然风压造成的压差形成通风回路,达到通风的目的。但在煤矿井下要求使用机械通风,且通风巷道要形成回路。

  矿井风机有离心式和轴流式之分。如需要,这两种风机都能改变空气流向。

  在紧急情况下,可能由于风机停止运转、温度升高、火灾、爆炸或者地下气体喷发等,而造成井下某场所(巷道)的风流反向。因此,必须针对这些紧急情况制定专门的事故应急通风计划,一旦遇有明显需要采取应急措施时,应能在合格的矿井管理人员的指挥下立刻付诸实施。

  (4)急救和抢救

  每个矿场应制订合适的应急措施,以便在爆炸、火灾、岩层塌落和其他事故发生之后,迅速安全地进行应急和救援。营救设备应放在易于拿到的地方,且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每个矿井应根据所雇人数配备适当的急救设施。在矿工人数很多或国家有法规规定时,矿井应设急救室,并配备合格的急救人员。

  八、系统安全

  (一)要求和功能

  系统安全要求是指对整个系统(包括系统硬件、软件、使用、保障及有关人员)和系统全寿命期的各阶段(包括论证、设计、研制、使用、维护及报废)的所有活动,都要贯彻安全方面的需求,逐项、全面地识别系统中存在的危害,采取保证安全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达到消除风险或者将风险控制到可以接受的水平,以防止事故的发生。系统安全的主要功能,是采取科学和工程的方法进行符合任务要求的系统安全性分析与设计,使系统安全性的要求,从设计的源头就作为重要指标,按预先计划和措施,逐项落实到系统总体工程中去,一方面保证系统安全性,另一方面,为系统在寿命期的各个阶段的安全评估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为了做好系统安全性设计与分析工作,应考虑:

  1.吸收已有的或类似的系统及分系统的安全性运行经验、教训、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相关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作为安全性设计和分析的根据。

  2.识别系统在寿命周期内的各种状态下,尤其是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并消除和控制与之相关的风险。此项工作要有专门的文字记录,并且要让有关人员知道,这种文件可以是规范或手册、说明书。

  3.当采用新的设计方法、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时,应寻求其在安全性方面具有最小的风险。

  4.在论证、研制及订购系统及其分系统时,要充分考虑其安全性指标,避免在使用或运行时,为改善安全性而进行改装、改造s同时,还必须考虑到系统报废时的回收及处理方法,做到简便、无害、经济。

  5.在设计时,要尽最大努力将安全方面的需求与其他方面的需求作整体考虑,从而达到设计上的优化。

  (二)系统安全设计的思路与措施

  1.进行系统安全性设计的思路

  (1)最小风险设计:首先应在设计上消除危险,若不能消除已经判定的危害,应通过选择设汁方案将风险减小到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2)采用安全装置;若不能通过最小风险设计来满足规定的要求,则应采取永久的、自动的或者其他的安全防护装置,使风险减小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3)采取报警装置:若最小风险设计及采用安全装置都未能有效地满足要求,则应采用报警装置来监测危险状态,并向有关人员发出报警信号;

  (4)制定专用规程和培训措施:若采用以上措施即(1)、(2)、(3)均不能满足规定要求,

  则应另行制定专门的规程和相应的培训计划,以达到系统安全性要求。

  2.进行系统安全设计的措施

  (1)通过设计消除已判定的危害或减少有关的风险;

  (2)危险的物质、零部件和危险的活动应当与其他活动、区域、人员和不相容的物品相隔离;

  (3)设备的位置安排应使工作人员在操作、维护、修理或调试过程中,尽量避免危险(如危险化学品、辐射、高压电、尖锐锋利的物件等);

  (4)尽量减少恶劣环境条件(如温度、压力、噪声、毒性、加速度、振动、冲击和辐射等)

  所导致的危险;

  (5)系统设计时,应尽量减少在系统的使用和维护中人为差错所导致的风险;

  (6)为把不能消除的危害所形成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的程度,应考虑采取补偿措施,此类措施包括:连锁、冗余、故障安全保护设计、系统防护、灭火和个体防护、防护设备、应急程序等;

  (7)采用机械隔离或屏蔽的方法,保护冗余分系统的电源,控制关键零部件;

  (8)当各种设计方法不能消除风险时,在装配、使用、维护和修理说明书中,应给出警告和注意事项,并在危险零部件、设备和设施上做出醒目的标记;

  (9)采取尽量减轻事故中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