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主任的安全环境管理职责
4.6 车间主任、副主任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4.6.1 保证国家和上级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的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把安全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坚持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4.6.2 负责车间的安全环境教育, 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学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环境教育和班组安全环境教育,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环境意识、知识和技能教育,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环境活动, 检查、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环境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环境会议, 及时解决安全环境问题, 处理员工提出的各种意见。
4.6.3 组织车间每周一次的安全环境检查, 落实隐患整改。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设备, 确保设备的安全环保设施、机械和电器联锁装置, 通、抽风装置、防护器材、应急器材、消防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 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 正确使用。
4.6.4 在签定生产承包合同和安排生产任务时, 要明确安全要求。
4.6.5 建立本车间的安全环境管理网, 配备合格的安全员。完善车间安全环境资料和档案.
4.6.6 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并立即组织抢救, 保护现场,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汇同安技部门, 查清原因, 分清责任, 采取防范措施。
4.6.7 组织制定本车间临时任务和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经生产部安技员审查后执行, 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4.6.8 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 做到每班有人管生产, 管安全。
———摘自科龙集团企业标准QG/KB 32.11-01
《冰箱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