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贸总协定(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协议中提出:各国不应由于法规和标准差异而造成非关税贸易壁垒和不公平贸易,应尽量采用国际标准。鉴于此,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跨国公司和大型现代化联合企业,为强化自己的社会关注力和控制损失的需要,开始建立自律性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并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
考虑到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相关性,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一直在努力使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化管理体系(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Standard Management System,System,OSHSMS)发展成为与ISO9000和ISO14000类似的规模。1996年9月5日至6日,ILO组织召开了OSHMS标准国际研讨会,来自44个国家及IEC、ILO、WHO等6个国际组织的共计331名代表参加了该研讨会,会中讨论是否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国际标准,结果未就此达成一致意见。随后,ISO在1997年1月召开的技术工作委员会(TMB)会议上决定,目前暂不颁布该类标准。
但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继续在本国或所在地区发展这一标准,如澳大利亚、挪威、丹麦、西班牙等国,其中澳大利亚态度最为明确,认为既然迟早工作要开展,不如尽早进行。另有一些国家强调建立各自的OSHMS,认为职业安全健康问题较复杂,涉及劳工权益、国家利益及主权等问题,并不认为目前制定国际标准的时机已经成熟,但都在紧锣密鼓,加紧建立自己的OSHMS标准。英国于1996年颁布了BS88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南》国家标准;美国工业卫生协会制定了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1997年澳大利亚、新西兰提出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草案;日本工业安全卫生协会(JISHA)提出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挪威船级社(DNV)制订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标准》;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联合提出了职业安全健康评价系列(OHSAS)标准,即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OHSAS1800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AS18001实施指南》。1999年4月在巴西召开的第15届世界职业安全健康大会上,国际劳工组织(ILO)的一位负责人提出:国际劳工组织将像贯彻ISO9000和ISO14000一样依照ILO的155号公约和161号公约等推行企业安全卫生评价和推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按照制定的质询表,逐一评估企业安全卫生状况。
在跨入新世纪之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引起国际上更广泛的注意。ILO从1998年开始制定国际化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专门召开了两次会议并形成了一个ILO的OSHMS指南,经过与ISO协商,2000年2月又发表了推动OSHMS工作的报告书,使OSHMS形成一个国际行动。2001年6月,在第281次理事会会议上,ILO理事会审议、批准印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SH 2001),使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成为今后安全生产领域最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ILO导则中推荐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框架如下图所示。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框架的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