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安全标志的图形、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
(2)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要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标准编制。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3)施工生产现场应按现场实际挂设的安全标志牌的数量、规格及挂设位置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一览表》,并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一览表记录的数字与挂设位置应与现场所挂的数量位置一致。
(4)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标志牌应设在醒目、与其所表示的内容有关的地方,并使施工人员在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不可以全部并挂排列流于形式。
(5)夜间和地下工程施工应配有灯光信号。
(6)危险作业场所、机动车道交叉路口、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库房、变配电场所以及禁止烟火场所等应设置相应的禁止、指示、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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