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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基本方法

2010-08-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物质的燃烧必须同时出现相互作用的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在通常的火灾中,空气中的氧作为助燃物普遍存在,除非人为干预。而火灾时,着火部分的物质处于自燃点以上的高温,它作为火源可以继续向四周延烧。发生火灾时,只要消除燃烧三个基本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即可灭火。常用的灭火方法有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和化学抑制法。

  (1) 隔离法

  将着火点或着火物与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熄灭。

  (2) 冷却法

  将灭火剂喷射到燃烧区,吸收或带走热量,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和对周围其它可燃物的热辐射强度,使燃烧停止。

  (3) 窒息法

  采取措施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的物质(惰性气体、干粉、泡沫等) 隔绝或冲淡空气,使燃烧因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窒息,直至熄灭。

  (4) 化学抑制法

  向火焰喷射能参与燃烧反应,使燃烧过程中的活性中心——游离基无法生成或与其结合而变成非活性中心的化学灭火剂,从而中断键的传递,终止反应键,抑制燃烧,使燃烧迅速熄灭。

  扑灭火灾时,常采用灭火剂。灭火剂是能够有效地破坏燃烧条件,中止燃烧的物质。实际中,对灭火剂的要求是灭火效能高,使用方便,来源丰富,成本低廉,对人体和物体无毒副作用。常用的灭火剂有水、泡沫、惰性气体、化学干粉和固态物质等。

  1) 水。水是最方便、来源最丰富的灭火剂,它对人身无毒、无害。其热容量比任何液体都大,具有极好的冷却作用。在燃烧区受热产生的水蒸气为不燃气体,既可稀释可燃气体的浓度,又能阻挡空气进入燃烧区,可用于扑灭任何建筑物和一般物质的火灾。

  用水来灭火时,经常使用密集高压水,通过加压构成强有力的水柱,能喷射到较高较远的地方,适用于多种燃烧物品的灭火,或用来冷却和保护邻近的燃烧物品及建筑物;雾状水由于喷射面积广,能吸收大量热能,降低燃烧区温度,还可用来保护未看火物品。此外,对密闭的厂房、船、容器及空气不流通的地方和燃烧面积不大的火灾,通常使用水蒸气来降低燃烧区氧的含量,起到灭火作用。

  2) 泡沫。泡沫灭火是利用泡沫中水分的冷却作用和利用泡沫比易燃和可燃液体轻的特性进行的。泡沫分化学泡沫和空气机械泡沫。空气机械泡沫又分低倍数泡沫和高倍数泡沫。由于其比重小,可以在液体表面形成由充气泡沫组成的气密性表面,覆盖在着火的液面上。泡沫有强的粘着力,足以阻止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气穿过覆盖层进火燃烧区,同时阻止空气与着火液面接触,防止热量向液面传导,从而使燃烧停止。泡沫是当前扑救易燃和可燃液体火灾最有效、最经济的灭火剂。但因泡沫中有水分,不能扑救忌水物质和带电体的火灾,使用泡沫时不可使用其他液体灭火剂,否则会因破坏泡沫而失去灭火作用。

  3) 惰性气体。其灭火作用是稀释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使其降到继续燃烧所必须的含氧浓度以下,使火自行熄灭。常用的惰性气体有二氧化碳和氮气。惰性气体对绝大多数物质没有破坏作用,最适合于扑救各种易燃液体和易受水、泡沫、干粉等灭火剂站污的固体物质(如精密仪器、重要文件等) 的火灾;同时还可扑救普通带电设备的火灾。

  4) 化学干粉和固态灭火剂。化学干粉的主要成分是碳酸氢钠、硬脂酸铝,以及添加的一些能防止结块的滑石粉、硅土、石棉粉等物质。由于干粉颗粒微细,浓度密集,在燃烧区能隔绝火焰的热辐射,并析出惰性气体,冲淡空气中氧的含量。另外,干粉还有化学灭火效能,可中断燃烧的链锁反应,使燃烧受到抑制而熄灭,能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忌水性物质的火灾,同时也用于扑灭油类、漆类、电气设备的火灾。

  固态灭火物质还有砂土、石粉、碳酸钙、石棉被及石棉毯等,其中以砂石使用最普遍。它可扑灭小量易燃液体和某些不宜用水扑灭的化学物品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