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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常识“十条”

2011-01-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常识一:施工现场发生电器火情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可用水及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常识二:安全使用电动工具。员工临时宿舍内千万不可违规乱接电线和使用电器,禁止电线乱搭乱接和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常识三:拆除建筑物时务必注意作业安全,一定应自上而下依次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

  常识四:挖土时要预防发生土方塌方事故,从上而下逐层挖掘,坚决禁止掏挖。

  常识五: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相互嬉戏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常识六:拆除作业时,应避免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若必须在上层物体有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内作业,上下层之间就要设隔离防护层。

  常识七:施工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安全,严格违章操作,禁止在机械运转中维修保养、加油和进行清理。

  常识八:高处作业时,严禁投接物料,以免身体重心不稳,从高处坠落。

  常识九:员工要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安全防事故意识,文明施工、安全第一。

  常识十:作业现场要活完场清。施工完一层清理一层,施工垃圾集中存放并及时运走,坚决做到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