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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011-03-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为红、蓝、黄、绿四种。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防火);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警告、注意;

  4.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二.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1.禁止标志: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

  2.警告标志: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危险。

  3.指令标志:含义是必须要遵守的意思。

  4.提示标志: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

  三.“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四.危险作业:

  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到位,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作业种类,称为危险作业。

  1.高处作业:指离坠落度基准面2米以上的作业。

  2.带电作业:在有电质的通电区域内进行作业。

  3.禁火区进行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

  4.爆破性作业:包括爆炸性、爆破试验,土建爆破等作业。

  5.有中毒或者窒息危险的作业。

  6.其他:如搞科研试验等危险作业。

  五.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机械(含施工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质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破山排水作业(含屋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的其他作业。

  六.“三宝”和“四口”:

  安全帽、安全带、电梯井口、临边洞口、楼梯口、预留洞口。

  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力局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装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八、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要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1.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2.2.不准高空坠物。

  3.不准在吊篮内乘人。

  3.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4.5.不准酒后上班。

  6.不准玩火、烤火和打闹嘻玩。

  7.不准赌力、赌食。

  8.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9.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10.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