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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基本常识

2011-10-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3、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4、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5、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6、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碰触到电线。

  7、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8、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9、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0、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1、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二、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是指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

  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42V、36 V、24V、12V和6V五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2.特殊场所必须采用电压照明供电 

  以下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⑴ 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⑵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⑶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三、“用电示警”标志

  正确识别“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不得随意靠近、随意损坏和挪动标牌。

  在电箱等用电危险地方,挂设安全警示牌。如“有电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四、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要求

  配电箱、开关箱的接线应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得乱接。

  1、在停、送电时,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遵守合理的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断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正常情况下,停电时首先分断自动开关,然后分断隔离开关;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自动开关。

  2、使用配电箱、开关箱时,操作者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电气性能和掌握有关开关的正确操作方法。

  3、及时检查、维修,更换熔断器的熔丝,必须用原规格的熔丝,严禁用铜线、铁线代替。

  4、配电箱的工作环境应经常保持设置时的要求,不得在其周围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必要的操作空间和通道。

  5、维修机器停电作业时,要与电源负责人联系停电,要悬挂警示标志,卸下保险丝,锁上开关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