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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讲义

2007-04-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职业危害的基本概念

  一、职业危害定义: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200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WHO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1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我国职业危害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全国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2500万人以上,到1998年,全国累积尘肺患者542041人,累积死亡127147人。

  2000——2004年全国职业病发病报告情况
  据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缺西藏、台湾)卫生部门的报告统计,2000年共报告各类职业病11718例,较1999年的病例增加了14.5%。在总病例数中,尘肺病占77.7%,慢性职业中毒占10.2%,急性职业中毒占6.7%,其他各类职业病共占5.4%。全年共报告农村农药中毒17459例,死亡1174例,中毒病死率为6.7%。

  一、各类职业病发病情况
  1、尘肺病
  全年共报告尘肺病新发病例9100例,死亡2725例。截至2000统计年底,全国累积检出尘肺病558624例,累计死亡133226例,病死率为23.85%,现患尘肺病人425398例。
  2、急性职业中毒
  全年共报告急性职业中毒230起,785例,其中死亡169例,中毒病死率为21.5%。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毒物约40余种类,苯、硫化氢、一氧化碳引起的急性职业中毒居前三位。在230起中毒事故中,重大事故22起,中毒124人,其中死亡88人;特大事故3起,中毒48人,其中死亡40人。三资企业的急性职业中毒病例,比1999年增加了43.8%。
  3、慢性职业中毒
  全年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196例,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铅及其化合物、苯系物、锰及其化合物引起的慢性职业中毒居前三位,中毒人数分别为490人、260人、107人。
  4、其他各类职业病
  全年共报告职业性耳鼻喉疾病187例,职业性眼病175例,其它职业病165例。
  5、农村农药中毒
  2000年共报告农村农药中毒17459例,死亡1174例,中毒病死率为6.7%。其中因农业生产活动引起的生产性农药中毒4487例,占25.5%。引起生产性农药中毒的主要农药品种仍然是高毒类有机磷杀虫剂甲胺磷和对硫磷,占生产性农药中毒总例数的54.3%。
  2001年全国职业病发病情况,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13218例,比上一年度增长了13%,其中尘肺病病例出现显著上升势头,应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2001年职业病总病例数中,尘肺新发病例10505例,慢性职业中毒1166例,急性职业中毒759例,分别占总病例数的79.5%、8.8%和5.7%,因其他因素引发职业病的占6.0%。在致病因素中,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主要化学毒物依次为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有机锡和氰、腈类化合物。在导致慢性职业中毒的因素中,铅及其化合物中毒居首位,其次为苯中毒和锰及其化合物中毒。值得引人注意的是,尘肺病病例出现上升趋势,2001年新发尘肺病突破万例,达到10505例,和上一年度相比增加了15%。2001年全国600多万接触粉尘的作业工人中,应在年内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的有400多万,但仅有100万人左右接受了检查。目前尘肺病新发和死亡病例出现了年龄年轻化和接尘工龄缩短的现象。
  2002年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共报告各类职业病人14821例,比2001年增加了12.1%。其中尘肺病占总病例数的82.6%,是发病率最高的病种,2002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12248例,比2001年增加了16.6%。死亡2343人。有1300人由于在缺少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长期接触铅、苯等有害物质而慢性中毒,比2001年增加11.5%。
  2003年,各类职业病发病12511例,其中:尘肺8364例,慢性职业中毒882例,急性职业中毒504例,职业性眼、耳鼻喉疾病317例。农村急性生产性农药中毒2044例,死亡5例。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测定点78万个,实测率51.6%。
  2003年全国共有38340个放射工作场所接受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监督覆盖率83.6%,合格率为91.3%。放射工作人员体检率62.6%。2003年尘肺新发病例较2002年下降31.7%。急性职业中毒比2002年下降了14.6%。慢性职业病报告病例较2002年下降了32.2%,职业病危害上升的势头有所遏制。
  2004年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4,654例,报告新增尘肺病例3,326例,占报告职业病例数的71.47%;职业中毒802例,占17.23%,其中,急性中毒301例,慢性中毒501例;其它因素职业病(眼、耳鼻喉口腔疾病、皮肤病、物理因素职业病、生物因素职业病、职业性肿瘤等)526例,占11.30%;尘肺病病死率为9.0%,急性中毒的病死率10.0%。
  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人权问题的借口。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2、放射性物质类3、化学物质类4、物理因素5、生物因素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四、职业病目录
  1、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碳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
  2、职业性放射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病等11种。
  3、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和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56种。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震动病等5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式杆菌病3种。
  6、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等8种
  7、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等3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3种
  9、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8种。
  10、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哮喘等5种。

  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劳动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是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必要的实验检测确定的。主要通过了解生产过程、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主要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及废弃物的理化性质等加以确定,同时可以采用实验检测的方法加以确定。

  五、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

  1、防水卷材制造防水卷材分为: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行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主要危害因素:硫化氢、甲苯、汽油、3,4—苯并芘、沥青、高温、苯乙烯、丁二烯。
  2、焊接工艺手工电弧焊:利用电弧热,使焊条和基本金属熔化,形成焊接接头使两金属焊体连接在一起。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是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气体保护焊:二氧化碳气体通过喷嘴沿焊丝周围喷射出来,在电弧周围造成局部的气体保护层,使熔滴和熔池与空气隔离开来,从而保证焊接过程稳定持续进行。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氩弧焊:氩气从焊枪或焊炬的喷嘴喷出,在焊接区形成连续封闭的氩气层,对电极和焊接熔池起着保护作用。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电焊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噪声。气焊:利用气焊火焰来熔化焊件和焊丝进行焊接,同时火焰的气流又是熔化金属的保护介质。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电焊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乙炔。
  3、静电涂装:是以接地的被涂物作阳极,涂料物化气作阴极,在两极间形成高压静电场,使带电漆滴受电场的作用,沿电力线方向吸附在在被涂物上,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苯系物、甲醇、环己酮、乙酸丁酯。
  4、喷涂将涂料物化,在气流的带动下,高速的将涂料均匀的涂着在被涂物上。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为苯系物
  5、纺织行业主要是粉尘、高温、噪声及洗毛过程中的氢氧化钠,防缩整理中的硫酸、氨,树脂整理中的甲醛、乙二胺,防水整理中的乙醇、环氧树脂。6、家具制造木家具制造——主要为粉尘、噪声、苯系物、乙酸乙酯。钢木家具制造主要为砂轮磨尘、硫酸。
  7、印刷行业印刷岗位:用凸版印刷机、平板印刷机、凹版印刷机等机械设备将各类印版上的图文信息转印到承印物上,若是印刷彩页则需加入含有溶剂的彩色颜料。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甲酚、乙酸、乙酸乙酯、噪声。油墨调配岗位:使用计量工具,将配方所需的各种颜料、连接料、用搅拌机制成印刷油墨制成品,再使用轧墨机,将已配制好的油墨半成品等各种填加剂,轧制成各种印刷专用油墨。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二甲苯、甲酚、乙酸乙酯。

  六、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1、当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预防与-控制对策上的要求;
  2、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顺序;
  3、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4、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七、生产性粉尘的预防与控制

  粉尘的性质:
  为了有效的控制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必须掌握粉尘的性质,以便根据卫生的要求,结合产尘源特点和生产工艺,有针对性的采取防尘措施。
  1、粉尘的分散度:粉尘是由粒径不同的尘粒组成,粉尘的分散度是指不同粒径的粉尘所占的重量百分比。粉尘中微细颗粒占的百分比大,表示分散度高,粗颗粒占的百分比大,表示分散度低,分散度高的粉尘不易被除尘器捕集。
  2、粉尘的密度;指单位体积内粉尘的重量
  3、粉尘的粘附性:指粉尘尘粒间相互凝聚的能力,粉尘的粒径越小,粘附性越强。
  4、粉尘的荷电性:由于尘粒间的摩擦、碰撞和吸附使粉尘具有荷电性。
  5、粉尘的湿润性:粉尘是否容易被水湿润,对除尘器的效能有很大影响
  6、粉尘的燃暴性:有些粉尘(如镁粉、炭化钙粉)与水接触后会引起自燃或爆炸,有些粉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若存在着能量足够的火源,也会引起爆炸。
  粉尘的危害:
  1、对人体的危害:生产过程中,有尘作业工人长时间吸入粉尘,能引起肺部组织纤维化病变,硬化,丧失正常的呼吸功能,导致尘肺病。尘肺病是无法痊愈的职业病。此外,部分粉尘还可以引发其他疾病,如造成刺激性疾病(沥青烟尘、石灰、皮毛引起的皮炎),急性中毒(如铅烟、锰尘等),致癌率增高(如石棉、放射性物质粉尘)。
  影响粉尘的致病因素:粉尘的沉积量、粉尘的致病性、吸入量。1)、粉尘在肺泡里的沉积量是发生尘肺病的首要条件,粉尘粒径越小、表面活性越大、所带电荷越多、越容易在肺泡内沉积。2)、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不与其他元素化合物结合在一起的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发病时间越短,病变发展越快,危害越大。3)、粉尘的吸入量,作业场所中粉尘的浓度越高、有尘作业的劳动强度越大、接触粉尘的时间越长,粉尘的吸入量就越多,越容易得尘肺病。
  2、对生产的影响:(1)、对产品的质量、精度的影响(2)对设备的影响,增加转动部件的磨损,(3)造成材料的消耗等3、对环境的影响:造成环境污染内、破坏生态环境
  生产性粉尘尘源分类:根据尘源产生特点及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通过对现场的观察,归纳为3类:1、机械振动性产尘:由于机械振动,使机械设备内、外产生压力差,而造成粉尘飞扬。如鄂式破碎机进料口和卸料口。2、机械高、低速旋转型产尘:机械部件的旋转带动风速,使周围空气形成旋转气流,造成粉尘飞扬。3、物料运动型产尘:物料借助自身的重力,由上而下坠落,造成的粉尘。
  预防与控制技术:防尘对策需要对工艺、工艺设备、物料、操作条件、劳动卫生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技术措施进行优化组合,采取综合对策。综合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是关键,是控制、消除粉尘污染源的根本措施,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是技术措施的保障。防尘综合措施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技术革新、湿法防护、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个体防护、维护管理、监督检查。
  1、工艺和物料选用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的工艺,采用无危害或危害小的物料,是消除、减弱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例如,用湿法生产工艺代替干法生产工艺。

  2、限制、抑制扬尘和粉尘扩散1)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密闭自动(机械)称量、密闭设备加工,防止粉尘外逸;不能完全密闭的尘源,在不妨碍操作条件下,尽可能采用半封闭罩、隔离室等设施来隔绝、减少粉尘与工作场所空气的接触,将粉尘限制在局部范围内,减弱粉尘的存在。2)通过降低物料落差、适当降低溜槽倾斜度、隔绝气流、减少诱导空气量和设置空间(通道)等方法,抑制由于正压造成的扬尘。3)对亲水性、弱粘性的物料和粉尘应尽量采用增湿、喷雾、喷蒸汽等措施,可有效地减少物料在装卸、运转、破碎、筛分、混合和清扫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扩散;厂房喷雾有助于室内漂尘的凝聚和降落。4)为消除二次尘源、防止二次扬尘,应在设计中合理布置、尽量减少积尘平面,地面、墙壁应平整光滑、墙角呈圆角,便于清扫;使用副压清扫装置来消除逸散、沉积在地面、墙壁、构件和设备上的粉尘;对碳黑等污染大的粉尘作业及大量散发沉积粉尘的工作场所,则应采用防水地面、墙壁、顶棚、构件和水冲洗的方法,清理积尘。严禁用吹扫方式清尘。5)对污染大的粉状辅料宜用小包装运输,连同包装袋一并加料和加工,限制粉尘扩散。

  3、通风除尘建筑设计时要考虑工艺特点及排尘的需要,利用风压、热压差、合理组织气流,充分发挥自然通风改善作业环境的作用,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全面或局部机械通风排尘装置。通风除尘设施是尘源控制与隔离的重要手段。工业通风的分类:按通风系统的工作动力分类—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自然通风分为:热压和风压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机械排风、机械送风自然界的风力能为通风提供动力。当有风吹向车间时,在迎风面形成正压,而背风面形成负压,产生压差,外界空气从迎风面进入车间,将污浊空气从背风面门窗压出,达到通风目的热压自然通风是依靠室内外的空气的密度不同,车间外密度大的空气压入车间内密度小的空气,形成压差,造成空气流动,达到通风目的。按组织车间内的唤气原则——全面通风、局部通风、混合通风。机械通风是利用通风机产生的压力,使进入车间的新鲜空气与车间内被污染的空气沿风道,主支网路流动,,沿程的流体阻力由风机克服,机械通风能根据不同的要求,提供动力,能对空气进行加热、冷却、加湿,净化处理,并将相应设备用风道连接起来,组成一个机械通风系统。全面通风是车间内全面进行通风换气,以便稀释车间内的空气,达到职业卫生标准。全面通风适合于尘源不固定场所。实际起到稀释作用。全面通风换气中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全面通风换气量、全面通风换气次数的计算。

  1)、全面机械通风除尘全面机械通风是对整个厂房进行的通风换气,是把清洁空气不断的送入车间,将车间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稀释并将污染的空气排到室外,使室内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2)、局部机械通风除尘局部机械通风是对厂房内的尘源进行通风除尘,使局部作业环境得到改善,是目前工业生产中控制粉尘扩散、消除粉尘危害的最有效的一种办法。局部机械通风是通过各种吸尘罩实现的,吸尘罩是局部机械通风的关键部件。

  (1)对局部吸尘罩的要求: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
  (2)局部吸尘罩的种类:密闭吸尘罩:局部密闭罩适用于产尘点固定、气流速度不大的连续产尘点。观察操作方便。如胶带运输机。整体密闭罩罩子容积大,中小修可在罩内进行,适用于气流分散或局部气流速度教大的产尘设备如振动筛。旁侧吸尘罩:当生产条件不适宜用密闭吸尘罩时,可选用旁侧吸尘罩。旁侧吸尘罩设计时要考虑罩口吸气速度、尘源与罩口的距离。旁侧吸尘罩应用广泛。如喷漆、焊接、翻砂。接受式吸尘罩:特点是接受罩迎着粉尘散发的方向并尽量靠近尘源,适用于砂轮机、抛光机、磨床等设备的防尘。下部吸尘罩:优点不占据空间、不妨碍操作、工人体位舒适。缺点需敷设地下风道、粉尘易堵塞、设计存在困难。

  4、由于工艺、技术的原因,通风除尘设施无法达到卫生标准要求时,操作工人必须佩带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5、采取防尘教育、定期检测、加强防尘设施维护检修,对从业人员定期体检等管理措施。
  常用的除尘设备:除尘器的形式很多,基本上可以分成干式、湿式两大类。主要利用重力、惯性力、离心力、热力、扩散粘附力和电力等。除尘器是将粉尘从含尘气流中分离出来的净化设备。除尘器的主要参数可分为技术参数(除尘风量、除尘效率、阻力)、经济参数(设备费、运行费、使用寿命、占地面积、空间体积)
  1、重力沉降室:通过粉尘本身的重力使尘粒从气流中分离出来。重力沉降室仅适用于50um以上的粉尘。由于其除尘效率低、占地面积大。现在很少使用。常作为高浓度含尘气体系统中的一级除尘。

  2、旋风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是利用气流旋转过程中作用在粉尘尘粒上的惯性离心力,使尘粒从气流中分离。旋风除尘器结构简单、体积小、维护方便,主要用于10~20um粉尘,用做多级除尘器的第一级除尘器。常作为高浓度含尘气体系统中的一级除尘。

  3、湿式除尘器:是通过含尘气体与液滴或液膜的接触使尘粒从气流中分离。优点结构简单、投资低、占地面积小、除尘效率高、能同时对有害气体进行净化。适宜处理有爆炸危险性或同时含有多种有害物的气体。缺点:有用物料不能干法回收,泥浆处理困难,

  4、过滤除尘器:是含尘空气通过织物的过滤层或通过由填充材料构成的过滤层,当含尘空气通过过滤层时,粉尘尘粒会阻留下来。织物过滤层通常作成袋形,也称布袋除尘器。填充材料主要是合成纤维、金属丝、丝网等。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高,应用广泛。不适于处理高温高湿含尘气体。

  5、电除尘器:它是利用高压电场产生的静电力,使尘粒从空气中分离。电除尘是一种高效干式除尘器,阻力低,可处理高温、高湿气体,适用于大型工程,造价高。各种除尘器的性能比较:类型除尘效率(%)最小捕集粒径(um)压力损失重力沉降室〈5050~1050~120惯性除尘器50~7020~50300~800旋风除尘器60~9020~40400~1500袋式除尘器95~995~10800~1500电除尘器90~980.5~150~200除尘管道主要作用:输送含尘气体,连接除尘器、吸尘罩及风机。企业应充分考虑管道阻力平衡、管道材质、管道内气体流速、粉尘性质和含尘气体的性质是否相近,以利于回收利用。风机克服系统阻力,输送含尘气体的机械设备,主要有离心式、轴流式、横流式。风机选择主要考虑有用效率、转速、噪声。

  卫生学预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2.可行性研究资料;
  (1)项目名称、工程编号、主管部门、建设地址、性质、规模、建设项目属性、立项审批机关、建项目总占地面积、项目总投资;
  (2)建设单位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
  (3)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
  (4)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5)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
  (6)拟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辅助用房及设置的卫生设施;
  (8)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9)单位职工总人数其中男女工人数、各种有害因素作业分别所占的人数;
  3.设计图纸;
  评价的主要内容
  评价内容为对评价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性粉尘、有毒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等)、危害程度、健康影响、防护措施,以及对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布局、车间建筑设计卫生要求、卫生工程技术防护措施的预期效果、个人防护措施、辅助用室设施、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等进行职业病危害卫生学预评价

  职业卫生标准及应用

  一、职业卫生标准分类及应用
  分类
  1、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
  2、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3、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职业病诊断标准
  5、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6、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7、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8、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9、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构成,强制性卫生标准为“GBZ”,推荐性标准的代号为“GBZ/T”,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作用:为各类企业实施行政执法和卫生监督、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工人健康提供技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凡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均是强制性标准,卫生标准是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重要依据。

  二、GBZ1—2002,GBZ2—2002的应用
  1、制定的原则: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前提下,作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即安全性与可行性相结合。
  2、制定的依据:制定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接触限值,是以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动物性实验、人体毒理学资料、职业流行流行病学调查、劳动卫生现场情况为依据。同时又与先进国家的标准相接轨。
  3、保护水平:指在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不超出该接触限值作业环境条件下,持续作业若干年,某种和定的有害效应在接触人群中,不致超过某一给定的发生频率。每相卫生标准都体现了对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水平,又体现了某种可接受的危险程度。
  4、高危人群:指一小部分人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致癌物时,由于个体差异,而使其对有毒物质的反应教一般人群出现得早且严重,这样的易感人群称为高危人群。职业卫生标准不以这部分人为制定依据。

  三、专业术语
  职业接触限值: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量标准、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
  1、最高容许浓度(MAC):指任何有代表性的采样测定均不得超过的浓度。
  2、时间加权平均阈限值(TLV—TWA):指正常8小时工作日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3短时间接触限值(TLV—STEL):这是在不超过TWA的情况下,指每次接触时间不得超过15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此浓度指在8小时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的浓度。

  职业健康监护

  一、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注:(1)用人单位对未进行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不得从事有害作业,对未进行离岗时体检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对急性职业中毒人员,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因及时通知本人,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
  (5)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情况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档案、离开时有权索取复印件
  职业危害告知
  一、法律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22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中英文说明,其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等。
  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尘毒噪的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内容及方法
  一、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内容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内容总结如下:

项目
管理内容
认真执行法律法规,领导重视管理到位
1、建立各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有专兼职人员全面负责职防工作。
2、制定专兼职人员职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检查。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作好职业卫生基础工作。
坚持“三同时”开展预评价,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1、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三同时
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达100%
3防尘防毒措施预防措施落实
抓好接触控制、定期进行作业场所的检测与评价
1、 监测种类达标、不缺不漏,
2、 作好尘、毒、噪的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定期公布,
3、 未达标的的有害因素应积极治理、加强防护
认真开展健康监护作好职业性健康检查
1、 完成三期体检即上岗前、岗中、离岗。
2、 高温体检夏季前完成
3、 体检项目完整、体检率达100%
4、 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防止职业病发生、作好应急救援准备
1、 职业病发病率0,职业禁忌症人员应调离与其相关的作业。
2、 作好职业病复查工作,对职业病病人安排复查、治疗和康复工作。
3、 建立适宜的应急救援预案及突发职业卫生事件的处理程序,有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药品
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
1、 企业危害因素情况应有登记
2、 职业危害场所应设警示标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培训
1、 职业病危害知识的培训(三级培训)
2、 培训计划、记录、考核
3、 宣传计划、记录、考核

 

 二、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方法
  一)、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及人员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搞好职业病防治的基础,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的职防工作。组长应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组员一般由卫生科、环保安全科、劳动人事科、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明确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有了明确的职防工作组织机构以后,还应制定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权利,明确工作分工,以便考核。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搞好职防工作的保障,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制度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内容、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奖惩制度等

  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
  年度工作计划应体现5W+H原则:what应该作什么,when什么时间或时机去做,where什么地点或场所去做,who由谁去做,why为什么去做、how如何去做。
  实例:以某橡塑制品厂为例,如何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年度计划、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1、职业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北京橡塑制品厂、各分厂、车间等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各分厂、车间有一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本部门使用的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临时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厂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卫生管理的职能科室和各分厂、车间的职防管理部门组成。
  第八条:设立厂级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生活后勤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负责环保安全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依照法律和本企业职防管理细则对本企业内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实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全厂范围的职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的职能管理部门为生活后勤服务中心,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基础管理,组织联系相关的体检、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本企业内各分厂、车间等用人单位必须设定其专职或兼职职防管理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在本单位的组织、落实,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职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单位有效执行。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对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之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第十二条:本企业用人单位在录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职业。
  第十四条: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置,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在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病危害岗位调入无职业病危害岗位时也应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检查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确定,用人单位须将职工各时期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建档保管,并有将检查结果告之职工的义务。
  第十六条:以上十一至十五条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劳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应遵守的职业病防治条款,凡因违反以上条款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职业病纠纷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其法律责任。并对部门主要领导处以500元罚款。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派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并由职防管理员定期对上述设施和设备的性能和效果进行检测,确保正常、灵敏、有效。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在大中修设备或厂房及设施改造时要同时大中修或改造改进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并与主机装备同时投入运行并确保正常有效。
  第十九条: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装置各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废置不用或随意改装,用人单位如需对上述设施、设备装置进行更新或改装,必须经职能部门同意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必须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劳保用品,保护用品应到市卫生部门认证的劳保用品商店或厂家购买。
  第二十一条:劳保器具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防护器具性能和防护范围进行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的使用或代用。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领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二十三条:以上十六、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个人应采用防护管理的措施,也是职业病防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违反以上所列条款的用人单位的主要领导将以100-300元处罚,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

  职业卫生监测与职工体检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职业卫生监测是生产过程中防治职业病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劳动者在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中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本企业各单位定时、定点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及评价,并向职工定期公布检测及评价结果,违反此项条款,不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评价的用人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职业病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职业卫生专职人员应配合用人部门管理员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日常观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做出现场监测报告。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在做好职防监测评价工作的同时要建立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监查纪录,日常工作由部门职防管理员负责,本企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现场监查,做好职防卫生监查管理,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存档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企业专职职防人员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定期与认证的职业卫生部门取得联系,组织本企业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进行体检,专职人员、职能科室必须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否则将对部门或个人处以3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用人单位的职防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厂职能部门的工作,按厂职防部门的要求组织好本部门体检工作,做到不遗漏岗位,不遗漏应体检的职工,不遗漏项目,违反此条规定,用人单位或其负责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职业病事故和与其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凡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正式职工、合同工,工期一年的临时职工均应参加健康体检,健康体检职防监测及其他有关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费用均在生产成本中例支。
  第三十条:负责职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专管人员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要建立健全有关其个人的健康档案,主要内容有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或调离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的个人健康档案要封存保管不得遗失,遗失一份处以2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
  第三十一条: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其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防管理人员应如实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二条:紧急救援领导小组是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和事故应急救援的专项机构,由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兼职,其职责:制定并整理检查培训的计划和演练,考核救护人员的业务能力,负责本企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抢救所需的设备、器具、药品的设置与审批,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抢救,物资调配及相关的对外联系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三十三条:职业病危害事故抢救小组是发生危害事故时的临时组织,由企业医务人员、负责职业病的职能科室,各部门领导职防员、安全员、值班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抢救运送,保证企业或本部门职业病防护用品设施和抢救器具的完好。
  第三十四条:应急救援的设备、器材及药品一是配备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岗位由部门职防员负责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二是本企业设有医务室,并配备救护车、担架、供氧或呼吸器及各种型号的注射器,常用急救药品,解毒剂等,并配有现场抢救用的急救箱。
  第三十五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服从紧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采取如下措施: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以防止事态扩大。
  (二)疏通撤离通口,撤离作业人员。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的材料、设备、工具等。
  (四)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劳动者及时抢救。
  (五)按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细则为劳动合同附件。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在厂职防领导小组。
  2、职业卫生工作职责,以卫生科为例。
  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卫生科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
  2、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体检工作。
  3、负责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工作
  4、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工作。
  6、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我厂实际情况,保障职业病防治任务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职业病发病率确保为0,职业病危因素检测率100%,健康监护率100%,
  二、重点工作
  1、贯彻厂职防领导小组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职防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各项工作。
  2、抓好“两胶一银”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工作,依法接受检查监督
  3、5月30日前完成厂内高温作业岗位职工的职业性体检工作
  4、6月30日前,完成厂内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检测与评价工作,检测率100%。
  5、9月份完成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的岗中及离岗体检工作。
  6、对各分厂的卫生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失效的防护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7、在三季度进行为期一周的全厂职业卫生知识宣传竞赛活动

  4、职业卫生工作标准
  一、基础管理工做到
  1、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有年度工作计划
  3、有职业卫生工作记录
  4、有职业卫生档案
  5、有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二、执行法律法规做到
  1、新、改、扩建项目达到职业卫生三同时。
  2、根据健康监护情况及危害场所检测评价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监护措施,预防职业病发生。
  3、落防暑降温工作,完成高温体检
  4、患有职业禁忌证人员即时调离原岗位并加以妥善安置。
  三、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教育做到
  1、有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预案
  2、有应急救援措施和常用的急救器材
  3、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和宣传,学习活动要记录
  事故应急救援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基本任务
  (1)控制危险源
  (2)抢救受害人员
  (3)指挥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
  (4)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
  (5)清查事故原因,估算危害程度
  3、基本形式
  (1)事故单位自救
  (2)对事故单位的社会救援
  (3)对事故单位以外危害区域的社会救援
  4、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与基本要求
  (1)危险性
  (2)复杂性
  (3)突发性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准备
  一)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如下
  1、指挥中心
  2、专家委员会
  3、应急救护站
  4、应急救援专业队
  二)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涉及众多部门和多种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为有序实施事故救援,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网络体系应包括指挥体系,各救援部门的通讯体系,以及与上级剧院部门的联系网络。除此之外,还应与本区域的公安、消防、卫生、环保、交通等部门建立起协调关系,以便协同作战。
  另外,建立毒物资料库或信息网,以及事故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网络。
  三)救援工作规范
  制定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是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的保证。
  四)宣传与教育
  让群众懂得发生事故时,如何做好自救与互救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组织与实施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接关系到救援工作的成败,在错综复杂的救援工作中,组织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1、事故报警及时准确
  2、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
  (1)接报
  (2)设点
  (3)报到
  (4)救援
  (5)撤点
  (6)总结
  3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救援人员进入污染区注意事项:必须带好防毒面具穿好防护服、应以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互相照应。带好通讯联系工具,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3)工程救援中的注意事项
  (4)现场医疗救援中的注意事项
  (5)组织和指挥群众事故现场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四、应急救援的基本装备
  1、配备的原则:实用性功能性耐用性安全性
  2、救援装备的分类:基本装备和专用救援装备
  基本装备包括通讯装备、交通工具、照明装备、防护装备
  专用装备主要指各专业队伍所用的专用工具(物品)。
  3、装备的保管和使用

  五、应急救援预案
  1、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2、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
  (1)科学性
  (2)实用性
  (3)权威性
  3、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步骤
  (1)调查研究
  (2)危险源评估
  (3)分析总结
  (4)编制预案
  (5)科学评估
  (6)审核实施
  4、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内容
  (1)基本情况
  (2)危险目标
  (3)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分工和职责
  (4)救援队伍的组成和职责
  (5)报警信号
  (6)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7)有关规定和要求等
  5、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
  (1)应急救援训练
  训练指导思想
  训练的基本任务
  训练的基本内容
  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自选课目训练
  训练的方法和时间
  (2)应急救援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