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安全生产事故预防
1、电气事故的预防
(1)电气操作属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便乱动。如果电气设备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得带故障运行。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可靠,不得有破损或带有部分裸露现象。
(4)在操作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
(5)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6)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安设漏电保安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防护接地或接零。
2)若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时,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3)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4)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7)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
(8)在进行电气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遇到不清楚或不懂的事情,切不可不懂装懂,盲目乱动。
(9)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过主管部门或安技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按规定时间拆除。
(10)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11)在雷雨天,要距离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20米以外,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12)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3)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14)建筑行业用电,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规程》。
2、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1)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按有关安全要求,装设了合理、可靠又不影响操作规程的安全装置。
(2)检查零部件是否有磨损严重和松动等迹象,发现后应及时更换、修理,防止设备带病运行。
(3)检查电线是否破损,设备的接零或接地等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4)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有带电部分外露现象,发现后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5)检查重要的手柄的定位及锁紧装置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6)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机加工严禁戴手套操作,留长发人员应戴工作帽,且长发不得露出帽外。
(7)操作设备前应先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8)刀具、工夹具以及工件都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9)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
(10)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测量工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
(11)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工作结束后,应关闭电源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保持好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
3、厂内车辆伤害事故的预防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人员通过路口保?欢ㄒ?炔t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3)不可在铁路专用线上行走、更不可推车行走;严禁从列车下面通过。
(4)定期检查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
(5)汽车在出入厂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6)装卸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
(7)装载货物的车辆、随车人员应坐在指定的安全位置,不得站在车门踏板上,也不得坐在车厢板上或坐在驾驶室顶上。
(8)电瓶车在进入厂房内,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严禁乘人。
(9)铲车在行驶时,无论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小于300毫米,但也不得大于500毫米。
(10)严禁任何人站在车铲或车铲的货物上随车行驶,也不得站在铲车车门上随车行驶。
(11)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12)在厂内骑自行车时,严禁带人、双撒把或速度过快,更不得与机动车辆抢道争快;在厂房内严禁骑自行车。
4、起重伤害事故的预防
(1)起重作业人员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
(2)起重作业人员在操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3)平时应严格检验和修理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发现报废的应立即更换。
(4)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起重机运行时,任何人不准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6)起重机的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不得站人;电磁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
(7)吊运物品时,吊物不得从人头上空通过;吊物上不准站人;不能对吊挂着的东西进行加工。
(8)起吊的东西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9)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将故障排除。
(10)开车前必须先打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也应给予持续铃声或报警。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1)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能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
(12)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是否工作正常。
(13)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七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好。
(14)当司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的司机。
5、火灾事故的预防
(1)不得随便进入易燃场所(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的要害部位)。
(2)在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气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进行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熬炼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作业并有专人值守,防止烟道窜火和熬锅破漏。
(5)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等化冰解堵。
(6)对于混合接触能发生反应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燃或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在空气中剧烈氧化自燃的物质,应密闭贮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
(7)进入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操作的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
(8)不宜在高温表面附近堆放可燃物。
(9)处置熔渣、炉渣等高热物时,应防止落入可燃物中。
(10)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氢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
(11)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
(12)钢铁水泄漏发生火灾,不可用水扑灭,因为高温金属液体遇水会发生爆炸。
6、中毒事故的预防
预防一氧化碳中毒
1)冬天屋内生煤炉取暖必须使用烟囱,使煤气能够顺利排到室外。
2)在产生一氧化碳的场所应经常测定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或设立一氧化碳警报器和红外线一氧化碳自动记录仪,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变化。
3)进行煤气生产时应定期检修煤气发生炉和管道及煤气水封设备,防止一氧化碳泄漏。
4)生产场所应加强自然通风,产生一氧化碳的生产过程要加强密闭通风;矿井放炮后必须通风20分钟以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进入一氧化碳浓度大的场所工作时,须戴防毒面具;操作后,应立即离开,并适当休息;作业时最好多人同时工作,便于发生意外时自救和互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