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是:
(1)尽快消除事故的根源,防止事故扩大和重演。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障配电网络设备的继续运行,使用户正常用电。
(3)对已停电的用户尽快恢复供电。
运行单位应建立事故抢修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系办法。
运行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和失修工具,指派人员负责保管,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动用后及时补齐,其他情况不得挪用。
线路发生故障(不论重合是否成功)或频发性瞬间接地等异常现象,应迅速组织人员对异常线路进行全面巡查,必要时,调度人员通知用电监察人员查明高压用户的设备情况,直至故障点全部查出为止。
发生接地故障的混凝土杆应详细检查根部有无烧伤,并做好记录。
高压分支线路保险丝熔断或油开关掉闸时,不得盲目试送,必须详细检查线路,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变压器一、二次侧熔丝熔断时,按如下规定处理:①低压熔丝熔断时,除接触不良外,必须检查低压线路,无问题后方可送电。送电后应立即测量负荷电流,判明是否确无问题。②高压熔丝熔断时,必须详细检查高压设备(如检查油色、油温、油味等)测量变压器绝缘电阻,必要时还应做耐压、匝层间绝缘试验、测量直流电阻,无问题后方可送电。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发生永久性地故障时,可利用柱上开关分段选出故障段。
重合未成功的短路故障,应迅速查出原因,将线路停电地段缩至最小范围。
事故巡查时,处理人员应将事故状况做好现场记录,收集引起故障的一切物件并妥善保管,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事故发生后,运行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订防止事故的对策。
事故处理工作应遵照本规程及《架空配电线路安装,检修工艺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紧急情况下因条件、时间等限制,在保障线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可采取临时措施。但事后要及时改善。
技术管理
供电所必须建立好下列主要技术资料:
(1)高压配电线路系统图;
(2)高压配电线路杆位图或条图;
(3)高压网络相位图(若高压配电线路杆位图或条图上已有可不另建);
(4)配电线路档案袋(包含线路设计、竣工图、有关协议、施工记录等);
(5)配电线路台账;
(6)变压器运行卡片;
(7)油开关卡片;
(8)低压台区图;
(9)线路缺陷记录;
(10)变压器缺陷记录;
(11)线路异常运行记录;
(12)交叉跨越记录;
(13)线路脏污地段记录或污垢等级图;
(14)防洪设施记录;
(15)高压配电线电流、电压记录;
(16)接地装置记录;
(17)工作日志;
(18)运行分析会记录;
(19)培训记录;
(20)安全活动记录;
(21)绝缘保安工具检查试验记录;
(22)工具仪器记录。
除以上资料外,还应建立具有短期保存价值的各种现场记录(如登杆检查记录、测试记录等),以备考查。
为提高运行管理水平,还应根据运行情况选择部分线路建立导线接点、杆塔、拉线、绝缘子运行记录详细记载运行情况,考察运行年限及产生的问题,积累运行经验。
供电所必须按规定日期上报下列主要生产表报:①月份工作计划和总结表;②缺陷统计表;③设备评级表;④固定资产统计表。
线路运行人员必须认真记好巡线手册。有关领导应经常进行检查。
运行人员的管辖范围必须搞清,按有关规定与有关方面签好维护协议书。
高压配电线路系统图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更改,使其保持正确无误。
技术资料应指定人员负责,经常保持正确,对一些主要资料(如缺陷)或涉及面广的资料(如线路更改后订正图)应根据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供电所需按下列原则做好缺陷分类工作,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对策。①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缺陷。必须尽快消除(一般不超过24h)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②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严重,但设备仍可短期运行。应在短期(10天)内消除,消除前应加强监视。③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可列入年、季度检修计划中消除。
新设备和检修后的线路应及时按照《架空配电线路安装、检修工艺规程》规定进行验收(包括运行单位自行承担的工程)。
运行单位应根据线路状况,沿线地形,周围环境及气象条件等,对线路划定特殊区域,以便掌握客观规律,加强运行管理,做好季节性预防工作。特殊区一般有污秽区、雾区、雷击区、风害区、洪水刷区、鸟害区、外力破坏区等。
运行单位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规律,制订措施,不断提高运行工作水平。保障线路安全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