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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进入严管严处阶段

2005-02-28   来源:中国矿业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进入严管严处阶段。记者昨日从重庆煤监局获悉,我市80家没有进行安全评价的煤矿企业已被勒令停产整顿。该局重申,尚未提出办证申请的煤矿企业,必须立即提出办证申请。
    据介绍,我市绝大多数生产矿井还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奉节、铜梁、万州、彭水、江津、垫江、巫溪、城口、秀山、酉阳10个区县(自治县、市)没有1个矿井依法提出煤矿安全许可证申请,少数区县(自治县、市)安全评价进度缓慢,有80个乡镇煤矿没有进行现场评价。

    重庆煤监局日前发出《关于加强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严管严处。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对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生产或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准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进行安全评价,但未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必须提出办证申请,否则立即停产整顿;还未进行安全评价的80个煤矿企业,立即停产整顿,不得从事任何采掘活动。此类矿井必须先经过安全评价,再根据安全评价提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