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核审批工作有关表格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09〕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规范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精神,我们组织编制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核、审批工作有关表格,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