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厅规划[2006]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切实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提高安全评价工作水平,不断推进安全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定于5月17日在重庆市召开安全评价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学习贯彻近期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分析当前任务与形势,总结回顾《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的安全评价工作,深入探讨新形势下安全评价工作的规律特点,交流座谈安全评价经验,讲解安全评价技术标准和过程控制理论及应用,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评价工作,为新批准的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机构颁发证书等。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管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工作的局长、处长,各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备案的部分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代表(每省区市不超过2人),部分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安监局机关有关司局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三、会议地点
重庆皇嘉大酒店(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85号)。
四、会议时间
5月16日报到,5月17日开会,会期1天。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13日前将参加会议回执电传会务组,以便安排住宿。
会务组(安全评价管理咨询中心):陈立元、莫皖嘉
电话:010-64941277 64941328;
传真:010-64897068
重庆皇嘉大酒店联系人:岳凤
电话:023-63528888转60511
传真:023-6351324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联系人:刘正伟
电话:010-64463341
二○○六年五月九日
上一篇:关于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机构的公示
下一篇:安全评价许可公告(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