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安监局对一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核实时,发现部分评价报告居然存在多处虚假情况。8月14日,广西自治区安监局对两家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通报,责成其对已承接的项目“回头看”,并“叫停”了他们的新业务。
安全评价报告多处失实
广西自治区安监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前,该局组织核查组,对浦北县家顺花炮厂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现场核实。核查发现,该厂委托的安全评价单位、长沙矿山研究院提供的评价报告存在多处虚假情况。报告中说该厂已在每个危险操作门口设置了防人体静电铁管,但事实上,有20个危险工库房门口均未设置防人体静电铁管。该厂11号半成品仓北面与1KV高压线路的轴线距离仅17米,安全距离不足;部分工库房设置的防护屏障低于屋檐的高度。而这些问题在报告中均未载明。该院在对其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时,也不同程度存在评价内容漏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错误。
无独有偶,百色市中林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价报告中,也存在多处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如在评价玉林市玉州区大塘联友烟花爆竹厂时,报告中说有5个A项、4个B项为合格,但现场审核认定为不合格,其中2个A项和4个B项纯属虚假。
两机构新业务被“叫停”
为此,广西自治区安监局责成百色市中林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立即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内部整顿。长沙矿山研究院和中林公司对已承接的烟花爆竹及其他评价项目,逐一进行“回头看”,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与法律法规和标准不符的,立即修正报告或对项目进行重新评价。
对提供虚假报告的有关责任人员,根据其行为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另外,暂时停止两机构承接安全评价新业务。待长沙矿山研究院执行完前两项决定、中林公司整顿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安全评价业务。最后,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对两机构作出行政处罚。
将抬高准入“门槛”
为整顿广西安全评价服务市场,确保安全评价活动客观公正进行,广西将抬高外来安全评价机构入桂“门槛”,加强自身安全评价队伍建设。
据介绍,任何非在桂注册的安全评价机构,要求入桂从业的,要经自治区安监局检查确认符合条件,并出具监督检查确认书后,方可在广西承接项目。外省评价机构与企业签订合同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及项目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接受监督。其在桂承接项目,经营和评价人员必须是该机构的在册职工。任何以联营、设立分支机构或“就地取材”随意在当地聘用临时人员从事评价活动的,不予认可。此外,禁止安监部门为企业指定安全评价机构,凡存在此类违法行为的地方,必须坚决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地安监部门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