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赣煤安文[2007]25号
关于江西省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6年12月18日,国家安监总局对我省评价机构江西省安泰煤矿安全技术开发中心进行了抽查,指出了该机构存在的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会议,对照抽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现将评价机构整改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评价人员资质问题。江西省安泰煤矿安全技术开发中心的评价人员原登记注册单位为江西省煤炭科学研究所,2006年评价机构资质期满换证,按国家局13号令要求,重新申请资质时机构变更为现名,人员无变化,未变更评价人员资质注册登记单位。我局在资质认可时己将机构和人员材料上报备案。总局抽查指出问题后,我局立即要求评价机构整改,已于2007年元月将评价人员注册登记变更申报材料上报总局。
2、评价过程控制方面。针对过程控制落实不到位,记录不完全情况进行了专题整改,重新制定了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手册。完善了质量管理文件的发放记录,加强了内审,做到有审查记录和签字,评价项目做到一项目一策划。
我局将加强对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对评价机构现场评价情况跟踪调查,增加对评价报告的抽查次数,确保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
专此报告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