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一个伴随人类发展的古老而有意义的命题。远古时代,人们为了提高劳动效率和抵御野兽侵袭,制造了石器和木器,作为保证生产和安全的工具。早在六、七千年前,半坡氏族就知道在自己居住的村落周围开挖沟壕来抵御野兽的袭击。大禹治水和都江堰工程更是我国劳动人民对付水患的伟大创举。公元132年,张衡发明的地动仪,为人类认识地震做出了可贵贡献。
在生产作业领域,人类有意识的安全活动可追溯到中世纪,当时人类生产从畜牧业时代向使用机械工具的矿业时代转移,由于机械的出现,人类的生产活动开始出现人为事故。随着手工业生产的出现和发展,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安全防护技术随着生产的进步而发展。在公元七、八世纪,我们的祖先就认识了毒气,并提出测知方法。公元610年,隋代方巢著的《诸病源侯论》中记载:“……凡古井冢和深坑井中多有毒气,不可辄入……必入者,先下鸡毛试之,若毛旋转不下即有毒,便不可入。”公元752年,唐代王涛著的《外台秘要引小品方》中提出,在有毒物的处所,可用小动物测试,“若有毒,其物即死”。千百年来,我国劳动人民通过生产实践,积累了许多关于防止灾害的知识与经验。
我国古代的青铜冶铸及其安全防护技术都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从湖北铜绿山出土的古矿冶遗址来看,当时在开采铜矿的作业中就采用了自然通风、排水、提升、照明以及框架式支护等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在我国古代采矿业中,采煤时会在井下用大竹杆凿去中节插入煤中进行通风,以排除瓦斯气体、预防中毒,并用支板防止冒顶事故等。1637年,宋应星编著的《天工开物》一书中,详尽地记载了处理矿内瓦斯和顶板的“安全技术”:“初见煤端时,毒气灼人,有将巨竹凿去中节,尖锐其末。插入炭中,其毒烟从竹中透上”,采煤时,“其上支板,以防压崩耳。凡煤炭去空,而后以土填实其井”。
公元989年,北宋木结构建筑匠师喻皓在建造开宝寺灵感塔时,每建一层都在塔的周围安设帷幕遮挡,既避免施工伤人,又易于操作。防火技术是人类最早的安全技术之一。早在公元前七百年,周朝人所著的《周易》中就有“水火相忌”、“水在火上既济”的记载。据孟元老《东京梦华集》记述,北宋首都汴京的消防组织就相当严密:消防的管理机构不仅有地方政府,而且由军队担负执勤任务;“每坊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一所,铺兵五人”负责值班巡逻,防火又防盗。在“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下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乃有救火家事,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火索、铁锚儿之类”;一旦发生火警,由军弛报各有关部门。
更为突出的是,古老的中华民族在悠久历史进程中,流动于民族文明长河中的安全观念和方略,对我们今天现代社会的安全活动也有着极有价值的借鉴。
“观”,观念,认识的表现,思想的基础,行为的准则;“方略”,方法和策略,活动的艺术和技巧。无论何时,人们都需要有正确的安全观,只有对人类的安全态度和观念有着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并有高明的安全行动艺术和技巧,人类的安全活动才算走入了文明的时代。
孔子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真乃安全行动的原则和方针是也;古语说:“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安不忘危,预防为主”、“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有不尽者,亦宜防微杜渐而禁于未然”……
古语指教我们的安全方略,不失为“警世良言”。但应予注意的是,面对现代复杂多样的事故与灾祸频发的大千世界,以教条不变的政策对待之,是必定要失败的。正如秘本兵法《三十六计•总说》中所云:“阳阴燮理,机在其空;机不可设,设在其中。”只有以变化和发展的眼光去实践中探求和体验,才能在与事故和灾祸的较量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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