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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和基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

2003-11-06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2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山东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局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在综合监管、专项整治、完善机构、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促进了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山东省作为拥有9000万人口的经济大省,在GDP以11.6%的增幅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取得了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双丰收。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需要一个安全的环境,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控制事故总量,降低事故伤亡人数,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我们确定了今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为主线,以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为总抓手,突出严格执法、综合监管、专项整治、狠抓双基、推进创新五个重点,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年目标的工作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一法一规章”的全面贯彻实施,抓普及、抓落实、抓执法、抓配套,促进安全生产的法制化进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确保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管理职责、监督检查“四到位”;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六个专项整治,突出矿山、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三个重点,落实整治目标和责任;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力求在监管方法、监管方式、监管手段、事故防范和救援机制、技术进步五个方面有所创新,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基层和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抓住了“双基”,就抓住了影响安全生产的牛鼻子,就可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障。我们把加强“双基”工作作为今年总抓手,以此带动和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此,省安委会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的意见》。一是抓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和奖惩,强化责任追究,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抓监管机构和网络体系建设。突出监管机构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延伸,监管网络向村、居委会延伸,监管对象向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小企业延伸,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三是抓规章制度建设。督促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下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例会、隐患和危险源监控整改、目标管理、应急救援、教育培训、行政执法等制度,重点督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台帐、原始记录等。四是抓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下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资料库,落实定期检查、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的责任和措施。五是抓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六是抓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督查力度,监督其足额提取、专款专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改善从业人员劳动条件和环境,通过技术改造及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性能和抵御能力。七是抓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县及以上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网络,落实救援责任、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和救援队伍,以减少事故损失。

通过强化“双基”工作,为我们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基层和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事故总量有所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年目标,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