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文化素质决定着企业安全生产的状况和水平。这种素质包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论、安全管理能力、安全决策能力、安全指挥能力等,但最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哲学观,即认识论。
一个合格的企业领导,应建立如下的安全生产认识观:
①安全第一的哲学观。“安全第一”的思想可通过如下工作方式来体现:在思想认识上安全高于其它工作;在组织机构上安全权威大于其它组织或部门;在资金安排上,安全强度重视程度重于其它工作所需的资金;在知识更新上,安全知识(规章)学习先于其它知识培训和学习;在检查考评上,安全的检查评比严于其它考核工作;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安全优先。安全工作企业工作的目标,又是各项工作(技术、效益、生产等)的基础,因此,是众多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效益第一等)中的第一。建立了辩证的安全第一哲学观,才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做好企业的安全工作。
②尊重人的情感观。企业法人代表应充分认识人的生命与健康的价值,建立“善待生命,珍惜健康”的人之常情。在具体的管理与决策过程中,应体现出:用热情的宣传教育激励教育职工;用衷情的服务支持安全技术人员;用深情的关怀保护和温暖职工;用柔情的举措规范职工安全行为;用绝情的管理严爱职工;用无情的事故启发人人。以人为本,尊重与爱护职工是企业法人应有的情感观。
③安全就是效益的经济观。实现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不仅是企业的工作责任和任务,而且是保障生产顺利进行,企业效益实现的基本备件。“安全就是效益”、安全不仅能“减损”而且能“增值”,这是企业法人代表应建立的“安全经济观”。安全的投入不仅能给企业带来间接的回报,而且能产生直接的效益,这是一个企业法人代表应认识到的。
④预防为主的科学观。要高效、高质量地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走预防为主的道路,必须采用超前管理、预期型管理的方法,这是生产实践证实的科学真理。采用现代的安全管理技术,变纵向单因素管理为横向综合管理;变事后处理为预先分析;变事故管理为隐患管理;变管理的对象为管理的动力;变静态被动管理为动态主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化。这些是企业法人代表应有的安全生产科学观。
只要有了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就可能有合理、准确的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行动,最终必定能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上一篇:中西安全文化与安全意识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