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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安全文化建设研究

2008-02-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文化伴随人类的产生而产生、伴随人类社会的进步而发展。但是,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才有意识地研究并发展安全文化。安全文化作为一舶来品,在我国有意识地对其进行研究,也不过是近一、二十年的事。1993年,时任劳动部的部长李伯勇同志指出:“要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安全文化的高度来认识”;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李毅中局长提出“安全文化”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五要素”之首后,有关安全文化的研究进一步升温。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安全文化研究及其建设尤为重要。

  一、和谐社会与安全文化貌离神合、形散神聚

  和谐社会中的“和谐”二字,古今中外有多种解释,从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到《辞海》中的“和睦协调”,众说纷纭,不一而举。如果从造字法来看,“和”字可拆为“禾”与“口”,即一人一份饭;繁体的“諧”字可拆为“皆”与“言”,即人人都可言。因此,本文对和谐二字的诠释是:一人一份饭、人人都可言,或者说人人有饭吃、人人都有发言权。“和”字体现的是生存、生活等物质层面,而“谐”字则更多地体现在民主或价值层面。

  安全文化中的“安全”,本义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和损失”,属于人类基本需要,人的安全权、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基本人权,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看,属于需求层次金字塔中的物质层面;而“文化”,则通常被看作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为人类所共享[1],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文同“纹”,即人工的痕迹。西方则取其英文culture义,即“耕耘”处理的东西。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社会与安全文化一方面强调人的生存或物质层面,另一方面强调人的价值或精神层面,二者貌离神合、形散神聚。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安全文化研究及其建设,还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安全文化内涵

  关于安全文化的界定,不胜枚举,莫衷一是,但不外乎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类。笔者比较赞同安全文化研究专家罗云教授的定义,即“安全文化是人类安全活动所创造的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的精神、观念、行为与物态的总和。”[2]

  上述定义建立在“大安全观”和“大文化观”的基础之上,在安全观方面主要包括企业安全文化、全民安全文化和家庭安全文化等,或者从另外一个层面讲主要包括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和生存安全等;在文化观方面既包含精神、观念等意识形态的内容,也包括行为、环境、物态等实践和物质的内容,或者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等层面。由此足见安全文化一词中“安全”的外延之广和“文化”的内涵之深,“安全”与“文化”相结合的安全文化,更是博大精深,而且当前通常所讲的安全文化,一般是从广义说角度而言的。

  (二)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安全文化本质

  马克思主义把文化的本质与人的发展作统一的理解,认为文化的本质即人化,文化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从根本上说,文化是人类为了适应和改造自己的生存环境而进行的精神生产的产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继承者和发扬者毛泽东则更进一步地认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

  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安全文化是用生命和鲜血凝成的,是用无数起重大事故的沉痛代价换来的。不同时代的安全事故,必然产生不同的安全文化;不同时代对待安全防范、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的态度都体现了不同社会政体和国体的伦理观和价值观。

  我国的安全文化不是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团之间利益相互斗争与妥协的产物。它已不是文化主义某些流派所主张的把文化看作是从社会底层自然出现的文化,是来自人民的“声音”,是“纯真”的工人阶级文化,更不是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某些流派所宣称的“是资本主义文化工业强加的文化,是为利润和意识形态控制服务的文化”[3]。在我国现阶段,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在我国,安全文化已经深入人心,已成为生产和生活领域的一项主文化,国家要富强、人民要发展,“国泰民安”、“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安全文化观已广为流传,安全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体现。

  (三)安全文化的最重要领域是企业,企业安全文化重在建设

  工业化打破了农业社会原有的社会关系而进入到以业缘关系为主导的工业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生产社会化和劳动分工日益明细的现实背景下,每一个自然人都要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劳动以获取劳动报酬来维系生存、维持生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文化的最重要领域是企业。

  企业安全文化是以人为本,提倡“爱”?与“护”,以提高职工安全文化素质、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运行为目标所形成的群体或企业的安全价值观(即企业生产与员工价值在安全取向上的统一)、安全物态文化和安全行为规范,是尊重人权,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高雅文化,也是保护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先进文化。企业安全文化是在安全文化观的指导下,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并最终通过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的安全文化来体现的,它基本上遵循了“企业安全文化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这一流程。然而,企业安全文化观是在企业与职工之间、企业在利润与安全之间通过博弈而达成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在政府与人民大众的监督下进行的。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契约的结合”,追求的是既定成本下的利润最大化,或者是既定利润下的成本最小化。在面临信息不对称和诸多风险性决策时,企业往往是急功近利、趋利避害的。企业在“利润”与“安全”之间进行博弈,通常认为二者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在我国现阶段,寄望于企业自觉自主地搞好安全文化建设是不太可行的,“无为而治”还不太现实,何况在当前“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下,企业往往处于博弈优势。对此,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应该在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约束下,在政府与人民大众的监督下进行。

  另一方面,企业自身也要认识到安全也是生产力,安全文化建设本身就是一项投资。从安全经济学角度来讲,预防性的“投入产出比”高于事故发生后整改的“产出比”。企业应当本着“效益诚可贵,安全价更高”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4]通过对各种不确定性风险的理性预期和科学决策,投入一定的成本进行适度的安全文化建设,从而最终实现职工安全与企业利润的双赢。物质文化因自然规律的作用,在使用过程中不断被损耗,而非物质文化却可以被反复使用而不损耗。因此,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安全物态文化必不可少,非物质层面的安全文化更是持久而高效。

  二、和谐社会构建进程中,运用“和谐”原则来进行安全文化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且如上所述,和谐社会与安全文化貌离神合、形散神聚。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也应当运用“和谐”原则来进行安全文化建设,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以人为本,建设“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安全与生产生活共存、个人价值与集体效益和国家利益共创”的和谐安全文化。

  所谓和谐原则,就是要使“和则”与“谐则”相结合。和谐既有客观的、得当的、科学的“谐”的完美,又有主观的、情感的、感觉良好的“和”的融合,而不论是作为个体而存在的还是作为一个集体而存在的人既是理性人,又是情感人。因此,在运用“和谐”原则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既要合情,又要合理,对于企业而言,还要适度。

  文化具有“文而化之”的审美功能。安全文化以生动、形象、艺术的表现形式,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和思想感情。文化是社会的粘合剂,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价值观的外化是制度或规范;社会的核心是人,个人追求自由,社会追求秩序;每一个人和企业的价值观具有不确定性,而人类追求一致性,从而促成价值观变为规范。因此,在我国和谐社会构建进程中,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下,建立健全安全文化制度和规范,将安全主题通过文化这种人们容易接受和乐于接受的舆论形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员工与企业树立科学的安全文化观,促使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文化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产物,安全文化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认识层次上,更应该落实到改造层次上,更应该落实到企业适度投资进行安全文化物态建设上。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安全发展的重要理念。当前,要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安全文化的高度来认识,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布局,把安全发展理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持,让安全文化价值观深入人心,让安全文化之光普照大地,让“普罗米修斯之火”洒满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