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安全文化主体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煤矿企业安全文化的主体是职工,因此首先要建设意识上的安全人,通过把“安全第一”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向职工进行传播和贯彻。其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把安全管理上的好做法和经验上升到文化理论高度,增加职工全员培训、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活动经费,做到全员激励与重点激励相结合。三是针对安全事故采用“反弹琵琶”的形式,教育职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抓住“访、谈、办”的形式,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访”就是深入职工家庭、岗位、宿舍、医院,把企业的关怀送到职工的心坎上;“谈”就是对“三违”人员谈心交友,摸清思想脉搏,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办”就是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困难。
二、把安全文化氛围营造活动引向深入
安全教育是提高人的安全素质的重要手段之一,系统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态度3部分,缺一不可。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在于“知”,安全技能的目的在于“会”,安全态度的目的在于“行”。为达到三者统一,一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二要发挥安监员、群监员、“青岗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要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和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把安全文化环境优化活动引向深入
该矿一是强化生产现场管理,消除隐患,优化安全生产的“硬环境”,实行现场管理标准化,改善作业环境,增大安全系数,提高安全生产的质量。二是强化安全意识教育,优化安全生产的“软环境”,努力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三是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职工收入的利益关系,优化职工内心的“小环境”,使职工的积极性沿着正确的取向发展。
四、把强化法制观念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该矿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需要,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夯实依法抓好安全工作的基础,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岗位的法律责任、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准,把自身的个人行为变为社会的法律责任行为,一切工作都只能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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