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市场只有通过完善的法制体系才能有效发挥配置资源的功能。安全生产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经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列为整顿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
现今,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笔者认为,部分原因是安全生产法制化程度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法制建设,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是推进安全生产法制顺利进行的基础。要打好这个基础,就要增加市场主体(即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成本,也就是增加处罚力度。同时,政府要看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的强烈需求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最大动力,通过扬长避短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环境。
二、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安全生产法》是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的基础法律,必须尽快建立一套配套的法律法规。现行安全生产法规的经济处罚上限一般不超过15万元,而一个中型煤矿超能力生产20万吨煤,就意味着增加近千万元的利润。因此,需要通过立法来增加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还应该通过立法来加强安全生产的信息体系建设,确保国家能够获得准确、全面的安全生产信息。
三、增加执法力度。执法者必须坚决抵制“老好人”思想的影响,敢于碰硬。笔者结合自身实践体会到:执法力度越大,越能有效打击违法者的气焰。
四、增强企业和个人守法维权意识。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受到的社会环境压力很大,大量农民工和下岗职工为了生计而不顾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因此,激发职工的维权意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都要对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各级执法机构更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机制,杜绝执法不严和腐败行为。
六、制止地方保护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很容易受到局部利益的干扰,很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与地方保护主义有很大关系。要保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顺利进行,就必须制止地方保护主义。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最终应使法律在安全生产领域表现出充分的权威性。这种权威应该牢牢地植根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当中,体现在职工的行为之中,印证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达到这一目的,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必将产生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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