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炭安全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城市社区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强化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这个提法很好。遗憾的是,没有把农村的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其中。我以为,在中国没有农民安全文化的普及就谈不上“全民安全意识”的形成。因而“农村村组安全文化”的概念必不可少。
一、农民在中国的特殊地位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地域广大,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大多数,农业收入在
国民生产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高得多,农业是中国的立国之本。农民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立过不朽功勋,今天仍然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离开农民和农业就寸步难行,不把七、八亿农民问题放在重要地位,所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中国共产党要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撇开农民,哪里还有广大人民群众?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农村的安全生产问题则是“三农”问题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第65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对农村“村民委员会”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是重视的,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的指导意见》却没有明确提及,二者在政策上缺乏连续性,不利于农村安全文化的普及。农民工进入城市和企业也使农民安全生产教育的必要性大大增强。
安全文化涉及面很广,生产、生活、交通、消防、药物、保健娱乐、环境以及其他方面是安全,全都需要包括农民在内的每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就是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也离不开农民。在全民中普及安全文化,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监督与管理,是保证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增进人的身心健康,快速建成强大社会主义国家的有效措施。把农村和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
一、农村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1、农村的火灾隐患颇多。农村用电安全问题最多:为了省钱,农民多用劣质电线;农村没有熟练的电工,多是用户自己扯线,不规范,想怎么扯就怎么扯;农村没有严格地用电监督管理制度,这些决定了农村用电容易发生事故。
农村麦田、麦场失火年年都有发生,损失的经济数目比起企业也许不算太大,但对于收入甚微的个体农民而言,却相当惨重。
2、农村的交通隐患严重。农用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农用机动车司机均未经过严格训练,不懂交通法规,开起车来横冲直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超载造成的车船事故大多发生在农村(驾车撑船的、坐车坐船的都是农民);农民们赶会、串亲戚,往往一辆拖拉机上坐几十个人,走在崎岖不平的乡间小路上,令人毛骨悚然;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加制止在公路碾晒粮食,但有人还是依然故我,影响了交通,又埋下了安全隐患。
3、农业种植和农药、化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农村是生产粮食、蔬菜、瓜果的地方,这些人民群众生活的必需品,直接关系着人的生命和健康。但是,在种植粮、菜、果方面,问题不少。买到假种子的农民,会减产或颗粒无收。农民违规使用农药、化肥,造成有害物质超标,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因农药、化肥存放不当导致的中毒事故也时有发生。
4、环保工作令人担忧。农村集体山林被毁,水土保持遭破坏,秸杆焚烧带
来环境污染等都时有发生。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乡镇企业,资金短缺,环保能力较差,废气、废渣、废水随意排放,严重污染了水质、土壤和庄稼,给农民造成了直接的、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损害了食用这些农产品的人的健康,甚至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农民的环保意识差,不注意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也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举报,不揭发,听之任之,不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村民委员会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5、医疗卫生工作不容乐观。农村的经济状况使得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比较
突出。农民因卖血而感染上艾滋病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受医托的诱惑,上假医假药当的,农民较多;为贪便宜而购买假冒伪劣食品的多是农民;农村的卫生医疗条件使得很多人的疾病不能得到及时救治;有关部门调查,农村83%的人因为经济问题有病不去医院治疗。
6、农民进城务工安全问题颇多。农民工进城务工给城市企业带来极大活力,
也给城市的安全生产带来不小隐患。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进城务工的农民人数上亿。在建筑业从业的民工超过4000万,其中3000万是农民。在煤矿井下从业的农民工比例更大。煤矿事故中的“五子登科”现象:“老板捞票子,农民死儿子,地方出乱子,政府当孝子,干部摘帽子”就是证明。农民工多数技术粗放,缺少安全知识,又多在高危行业从业,事故多是必然的。农民经济条件差,务工价格低廉,往往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委曲求全,不订劳动合同,不搞工伤保险,出了事故,无人负责,有时连工钱都拿不到。《中国青年报》2005有6月9日载:“到去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欠工资1000亿元。”农民工没有后台,法律意识淡薄,还往往为黑心老板骗去,雇佣打手严加看管,限制人身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还不给工钱。仅媒体纰漏的公安机关到黑砖场解救农民工的事已不可胜数。急于用钱又拿不到钱的农民,无奈中就有人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于是又给城市治安带来了新的麻烦。同时进城的还有一批检破烂大军,居住和卫生条件恶劣,健康没有保证。个别人无知而又贪婪,为小利破坏电缆、电线、高压线塔、盗卖窨井盖,给城市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三、农村安全隐患的特点
1、农村安全隐患的间接性和隐蔽性
隐患本来就是潜在的、隐蔽的。这里说的安全隐患的间接性和隐蔽性是指:第一,农村安全问题并非时时发生。打工族的安全问题只有在进城打工后才会发生;农用机动车多在农村和田间小路奔跑,不常上公路,容易心存侥幸。等到事故出现则悔之晚矣。第二,农村卫生医疗、农药使用、环境保护等安全危害不是立竿见影,农民们司空见惯,根本不当回事。第三,农村没有专门的安全检查监督机制,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就是发现了,迫于经济条件,能省就省,得过且过,不能及时整改,与没有发现无异。
2、农村安全隐患的分散性
农村安全问题的分散性表现在:第一,财产分散。农民是个体经济,家当有
限,所用设备多属廉价,和工厂设备的价值高昂无法相比;一家一户的安全事故虽也会危及四邻,但与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相比,损失的经济数字要小得多,不易引起重视。第二,管理分散。农村人口分散,居住分散,资金分散,行业分散,管理起来也分散,难度更大。加上农民几千年封建社会的自给自足生活,长期的积习养成了浓厚的个体意识和分散的生活习惯,又没有相应的环境条件,这也给集体安全意识教育增加了困难。
3、安全隐患的季节性。农民进城、麦田麦场失火、在公路上碾晒粮食、燃
烧秸杆都有季节性,山火、山洪的发生也有季节性,季节一过,容易麻痹。
这些特点使农村的安全隐患不被重视,不易发现,如任其发展必然导致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在政府的文件中提出“农村村组安全文化”的概念,就易引起各级政府、农村村委会和村民组的重视,从而步入良性循环。
四、农村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1、经济贫困是造成农村安全隐患的首要原因。
在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中,人类有多种需求,只有在前一层级需要满足之后,才有下一层级的需要。人类第一层级的需要是生存,第二层级的需要才是安全。人类必须先能生存,而后才寻求安全。当基本生存没有保障时,是无法考虑安全需要的。有时会为了生存而不顾安全。
目前我国农村大多数地方经济还比较贫困,还有部分地方没有脱贫,温饱尚有困难。贫困的经济条件把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起码的生活条件改善上,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关注安全。集体经济没有能力改善安全条件,个人更没有条件购置安全性能高的生产生活用品。购买东西以价格便宜为首选,外出打工以有活干为目标。安全健康的考虑都在其次。所以,越是贫困的地方安全生产隐患越突出。
2、,文化落后是造成安全隐患的又一原因。经济贫困决定了教育文化的落后。
落后的文化水平使他们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
安全有浓厚的文化内涵。“安全文化”一词的英文原文还有“教养、陶冶、修养、培养”等含义,也可以翻译为“安全修养”或“安全素养”,与人们的文化知识有关。经济条件是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文化水平是安全意识形成的文化根底。不论是安全修养或素养都以必要的安全知识为前提,必要的文化教育基础是提高安全素养的可靠保证。
3、缺乏必要的安全和法律意识。经济贫困和文化落后,决定了农民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淡漠。意识是行为的先导,没有安全意识而有安全行为是不可能的。“人命关天”一词古已有之,但是在中国农村,农民的命却不值钱。前些年,农民在煤矿和交通事故中死亡,三两万元甚至几千元就可以了结。实在令人心寒。但农民却接受了。多数农民事先没有事故的防范意识,事后没有处理事故的相关知识,打不起官司,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在很多方面表现出很无助,很无奈,也很无知。农民是弱势群体,对他们普及安全法律和安全生产知识是实现农民安全的重要措施,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怀弱势群体的实际行动,十分必要和迫切性。
五、普及农村安全文化的途径
为了改变农村的安全现状,农村安全文化的普及刻不容缓。而普及的措施首先是各级领导的重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毅中要求领导“把人民的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农村的各级领导要把农民的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为此,要把农村安全文化建设充分重视起来,把“农村村组安全文化”与“企业安全文化”、“城市社区安全文化”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写入法规文件,在法律和制度上得到确认。这样才会在农村领导人的心目中确立安全意识,重视农村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领导与群众一起努力,才能把安全文化普及到全体农民当中,在亿万农民心中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在农村实施“三项工程”,在农民心中树立“五种意识”。
1、实施“三项工程”
①思想教育工程。已故的毛泽东主席说过:“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在安全问题上也是如此。教育的办法:一是各极领导必须把安全教育放在重要的地位上予以重视。报纸要有农民安全知识讲座,电台、电视台、广播站要有针对农民的安全知识广播和电视节目;二是村里有定期的安全教育板报和不定期的安全广播提示;三是针对农村安全事故季节性的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文艺宣传演出。这种演出,可以由安全及其中介部门组织,也可以由当地政府组织,有条件的也可以由村组自己组织;四是抓住典型安全事例进行安全教育。
②安全监督检查工程。安全预防必须有强有力的管理监督机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煤炭安全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的指导意见》中说:“工矿企业较多、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乡镇,也要设立相应的安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专业监管人员。”这里虽然提到了乡镇,但着眼点是企业,没有把农村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提上日程,放在应有的地位,是没有把农村安全隐患放在重要地位的表现。
农村的安全监管不同于企业,但涉及的都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本质的区别。
基于此,应该把农村的安全监督检查也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看待。国家、省、县各级安全管理监督机构应该把农村的安全监管纳入议事日程;乡一级的安全管理监督机构不能只见企业而不见农村;农村村民组也应该设立兼职的、符合条件的、有责任心的“三员”——安全监管员(及使检察农用设备的安全性能)、用电监管员(及时检查电线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状况)、防火监管员(及时地、经常地、检查火灾隐患),并且赋予这些人一定的管理权威。
③农民工培训工程。对进城务工的农民,一定要进行安全培训。县里的劳动部门和安检部门共同负责这项工作,实施培训。乡政府、村委会和组民组要设安全培训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掌握情况,统计人数,避免遗漏。培训可以分不同层次和内容,有特殊执业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自我保护培训等,方法、手段可因时因事因地而异。培训后发给农民上岗证和安全生产实用手册。以确保民工的生产安全。
这项工程,情况复杂,工作量大,仅河南需要培训的农民工就有2000万之多,是一项范围很大的爱心工程,需要极强的责任心才能完成。应该逐步形成制度,长期的、耐心的搞下去,久而久之,必有成效。
2、树立五种意识。实施“三项工程”的目的是树立五种意识。这五种意识是:
① 安全生产意识。农村的安全生产问题比城市社区重要。因为城市社区是
比较单纯的生活环境,而农村却同时是生产环境。农民种地的种子、农药、化肥有真假,也有中毒和工伤事故发生的可能;作物的收获、看管、运输、储藏都需要安全。农业的整个生产过程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安全问题。因此必须加强教育农民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使农业生产也处在“安全发展”的状态中。
② 健康卫生意识。在贫穷落后的中国农村,卫生健康状况令人担忧。毛泽
东一贯重视农村的卫生医疗工作。他在60年前就说过,必须告诉人民群众,要“自己起来同自己的……不卫生习惯做斗争”。40年前又做出重要指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这些指示至今意义仍很重要。医疗卫生工作是全社会的事,但农村问题更为突出。必须在农村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卫生健康意识,改善卫生条件,预防疾病发生,增进农民健康。从政府的角度看,还必须加大卫生医疗投入,建立合理、有效的农村卫生医疗体制,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卫生医疗条件。逐步的、彻底的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③环境保护意识。环境保护是当今全球性的大问题。河海湖泊等许多大问
题的治理需要国家来通盘考虑。但是对于占据面积最大的农村环境却不被农民所重视,因而农民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就十分值得注意。
农民是依赖土地生存的,有的农民却为了一己之私而滥砍滥伐山林,破坏河道,随意捕猎国家保护动物,破坏水土保持和生态平衡。有的乡镇企业置国家的法令法规于不顾,随意排污,严重污染环境,地方政府为了地方财政的需要而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疏于管理和监督,致使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淮河领域不少小纸厂排污给下游造成的危害就是最好的证明。
环境污染许多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如果农民有了强烈的环保意识,问题很容易发现,及时举报,就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④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农民文化落后,法律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
识差。外出打工不订劳动合同,不订工伤保险,就是想定,也害怕顾主不用不敢坚持。许多农民工利益受到侵犯又无法挽回就是由此造成的。法律意识既是规范自己行为的依据,又是保护自己利益的武器。有了法律意识才能有效地保证自己的安全。
国家安监局局长李毅中指出:对于职工,“要有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
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理念。”这话对农民也十分适用。“不伤害自己”就是不违规操作,不违犯交通法规等。“不被别人伤害”就是要及时检举安全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这是自我保护意识的体现。只有大家都有了安全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⑤道德自律意识。“不伤害别人”则属于道德的范畴。在当今社会上,损人
利己的缺德人依然存在。不顾他人死活、殃及后代的企业环境污染,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商人,不顾他人健康而超标使用农药的农民,违规执法的司法人员等,其行为都与道德有关。
道德有他律和自律的区分。出于法律、道德、群众舆论的考虑而产生的向善行为属于他律行为,出于内心自觉发出的向善行为属于自律行为。在他律支配下能够作到行为端正已属不错,但他律意识一旦监督不严,就会有不道德的行为发生。道德自律才是社会主义觉悟的标志。我们的任务是培养农民群众高度的道德自律意识,这是农村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
这几种意识是有机统一的。其中道德自律意识最为重要。有了自律意识,才会自觉树立其他几种意识。
农村的安全文化局面改变之日,就是中国安全生产与安全生活实现之时!
为此,我建议:在适当的时候,把“农村村组安全文化”的概念通过文件的
形式在法规上固定下来,以引起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村农民的重视。
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的复函》(摘要)
WQS同志:您写给我局李毅中局长的信及《建议》,李局长已经收阅。李局长对您表示感谢。还指示我司就您提出的新概念,将在今后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及工作中予以吸纳。
此致
敬礼
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盖章)
200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