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事故致因理论认为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人往往是事故的肇事者,在事故致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人的失误占有很大比重。即使是来自物的方面的原因,在物的不安全状态之后也往往隐藏着人类行为的失误。同时,据相关事故案例统计,事故的发生80%以上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因此,理论和现实共同表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导因素。
人是有思维的劳动者,其行为取决于人的心理。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背后,起支配作用的大多是一些不安全的心理因素。因此,提前了解煤矿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心理因素,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建设煤炭企业的安全文化,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心理进行预防和矫正,克服作业中由于心理因素而产生的对煤矿生产安全的影响,从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二、导致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心理因素
根据安全心理学的研究,导致煤矿企业工作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不安全心理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八个方面:
1.侥幸心理
明知那样做会有危险,但又认为不一定碰巧会出事,或者以往曾经做过而并没有出事,企图侥幸成功的心理状态。产生侥幸心理的主要原因是错误的经验主义和“小概率事件”的误导。在一些从未发生或多年未发生事故的生产部位和环节上,较容易出现以所谓“老经验”为定式的操作行为,人的危险恐惧心理减弱,从而强化不良心理,形成错误积累,进一步放松警惕,发展为胆子更大、频率更高的违章,最终酿成大事故。
2.逆反心理
某些特定情况下,个别人在好胜心、好奇心、求知欲、偏见或对抗情绪等心理状态下,产生与常态心理相反的对抗心理状态。在实践中,有些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责代教、以罚代管,导致矿工工作热情不高、反感、不服气,也是逆反心理的致因。
3.麻痹心理
安全警觉性差,自以为绝对太平,满不在乎,麻痹大意的心理状态。人们之所以不自觉地表现出麻痹心理:一是由于从事某项重复性的工作,习以为常,而临危不视;二是在从事一项工作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丧失戒心;三是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及时发现反常现象,一旦出现特殊情况就束手无策;四是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
4.逞能心理
自以为能干,自我表现,敢于违章,视冒险作业为英勇行为的心理状态。其表现特征为:一是好胜心理,喜欢到处逞英雄;二是爱与人打赌,不计后果;三是曾有违章行为而未酿成事故的经历;四是为争取时间和抢工,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置之度外,只顾眼前得失,不顾客观效果,固执蛮干,不听劝阻。
5.从众心理
自身行为受到他人行为的影响,从而无法用自己的理性和识别能力做出判断的一种心理状态,也就是俗称的“随大流”。由于从众,一些不安全的思想行为和动作很容易泛滥成灾,从而严重威胁着安全生产。
6.省能心理
人们在做任何事情时,总希望以较少的能量消耗获得最大的效果,这是人类在长期生活中养成的一种心理习惯。省能心理主要表现为嫌麻烦、怕费劲、图方便或者得过且过的惰性心理。由于省能心理作祟,操作者可能忽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或不使用必要的安全装置从而引起事故。
7.厌倦心理
长时间从事单调、重复性工作而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煤矿井下作业是一种高强度的重复性劳动,长时间地从事单调、重复性的工作容易产生心理疲劳、厌倦心理;身心经常处在超负荷的状态,容易导致警惕性降低,从而引发事故。
8.违心心理
明知领导人的某项指令不正确、不规范,但不敢抵制,而是屈从于领导的权威,违心地去做自己不愿意做或者不应该这样做的事情的一种心理状态。
三、煤矿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
煤矿企业安全文化是指在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一个强大的安全文化氛围,包括安全思想和意识、行为规范、安全作风、安全工作态度、安全管理机制等。主要由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三个安全文化层次构成。
基于不安全心理的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就是要在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使每个职工的一切行为自然地规范在统一的安全价值取向和安全行为准则之中。
1.形成“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
在安全文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落实“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调动煤矿各级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一切服从于安全,一切服务于安全。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尊重人、关心人、信任人,合理使用和考核人,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活动,鼓励职工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满足职工的各种安全需要。
2.决策层安全文化建设
决策层作为煤矿的最上层,首先,不断地从文化的“物态、制度、精神”三个方面提升安全管理理念;其次,制定安全目标。安全目标主要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应该是比较容易实现的、阶段性的目标,能够有效得提高矿工的成就感、克服厌倦心理。同时,结合近期目标建立有实现难度的远期目标,提高工人的积极性,从而使工人对安全目标的再实现增加动力;最后,严格落实矿、长安全责任制。
3.管理层安全文化建设
建立直接与心理安全挂钩的安全约束体系,主要包括安全基本制度、安全专项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三个方面。安全基本制度,包括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安全文件、安全规程和作业流程等,必须无条件地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安全专项制度,根据有关基本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不能一味地照搬照套。从日常反“三违”做起,一要营造严反“三违”的局面,只要发现,依律严办;二是增强反“三违”职能部门的威严,要把反“三违”的权力充分下放到相关职能部门,打造“ 公平”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制约侥幸心理、麻痹心理和省能心理等。
利用多种渠道、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井上、井下形成人人思想稳定,人人思想安全的良好风气。
心理安全管理制度应从基本的劳动组合、职能培训、行为规范入手,各项规范和准则均应起到安全向导的作用。
加大安全投入,优化工作环境条件,对矿井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区队每周、矿每旬都要现场监督检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进一步完善“一通三防”、放炮和防治水管理措施。在煤尘管理上,抓好薄煤层注水,落实薄煤层防尘措施。
4.操作层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操作层的安全心理素质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石,决定着企业安全管理的最终效果。通过对每个矿工安全心理的测试,判定其心理素质的基本状况,使管理者有针对性地做好事故易发人的工作,为制定安全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要根据人的生物规律现象,合理安排每个人的作业时间,对精力下降期的人员安排休班,真正体现人性化的管理。
提高操作层的心理素质,主要通过安全教育来实现,包括安全心理培训、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思想教育等内容。安全心理培训,能使工人建立起安全心理模型,提高安全心理容量,使工人能做出客观的判断和反应。但心理培训应做到有步骤、有阶段、有计划的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带有强制性的规定,必须教育广大矿工自觉遵守。安全知识教育使矿工通过解决应知问题,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安全技能教育使职工学到相关的技能,提高作业纠错能力、辨别危险的能力、排除事故的能力、事故应急和处置操作的能力。安全思想教育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第一”的方针变成自己的第一需要,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三、结束语
人的不安全心理是不安全行为的内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在“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中,通过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三个层次的安全文化建设,克服不安全心理,杜绝不安全行为,从而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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