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给人们的是和谐与完整,和谐社会处处都需要它的存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内,集中力量建设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生产和作为先进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安全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展望,全面小康社会是一个安全科技进步,安全法制健全,安全文化繁荣,人民生产和生活安全健康的社会。
一、和谐社会与安全文化密不可分
构建和谐社会有六个特征,即民主与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方面无处不与安全文化和珍爱生命紧密相连。民主与法制是我们每个公民都能享受最基本的生存权、知情权、参与权。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有一个法制环境,通过法律手段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人身伤亡事故。公平正义,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矿主发财,矿工遇难,政府埋单,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急切需要政府在安全生产中主张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诚信是安全生产的底线,政府讲诚信,以人为本,一切为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着想;企业讲诚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的职业健康;职工讲诚信,注重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充满活力,一个社会整天充满事故隐患,伤亡不断、家破人亡,活力将无从谈起。安定有序,人人都能享受社会稳定,生产生活有序,人人都感受安全不出事故,少出事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必须遵守自然规律,珍惜大自然赐予我们的环境和财富,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人是安全的,环境是优美的。
综上所述,构建和谐社会与安全生产是密不可分的,创建安全文化,人人讲安全,人人守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二、和谐社会需要安全科技的不断创新
在安全文化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要树立“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永存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正确观念,要坚决纠正“经济发展,事故难免”的错误观念。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危险设备、设施、场所增加,人们的生产活动增加,隐患也会相对增加。但只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念,建立良好的安全道德观念,尤其是发展先进的安全文化,采取正确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监控危险源,防止出现隐患,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对构建和谐社会、缩小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的安全文化建设实践和安全水平已是有力的证明。
文化的发展总是与人类社会同步发展的。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其创新成果是文化的构成要素,是文化丰富和发展的坚实基础与驱动力量。在现代社会中,科技作为文化的属性、特点和功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明显和突出,是实现文化创新的最基本和最活跃的构成因素。恩格斯认为,自然科学的每一重大发现,甚至是仅仅向前迈出一小步,都会改变唯物主义的形态,改变生产力的实现方式和人们的世界观与价值观的基本趋向。当安全科学技术与安全文化的形式作用于社会文明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就会对人们的思想、精神与道德的升华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技术原因引发事故,尤其是高危行业,往往会产生连锁反应,形成群死群伤,导致巨大的损失,破坏环境、波及公众的后果会引起社会震动,必然造成社会影响。然而,技术原因引发事故理应属于可控范围,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设备、装置的本质安全度大大提高,这类事故发生的频度和强度是可以降低的,关键在于应该得到更好的技术投入和社会协同监控。因此,安全科技进步与创新程度决定着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与文明程度,同时也决定着生产力水平的高低与经济发展速度。安全科技创新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动力和源泉,同时也为安全文化建设充实新的内容和提供新方法,安全科学技术是构成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但它只有在与安全文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形成整体效应时,才能更好地发挥先进作用。因为,安全科技往往只具有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客观内容和科学方法,而缺少安全文化所具有的社会性、意识形态性和思想导向性。
三、和谐社会呼唤安全道德行为规范
安全道德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与安全生产紧密关联的重要问题。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人们所崇尚的道德是人类基于生存、发展本能的需要,共同生活、行为所产生的一种系列性、非强制性的社会准则和行为规范。这虽不同于制度,但都具有经济的效用性。换言之,将自己满足的方式,转移到促进他人和社会的轨道就是高尚道德的体现。但其内涵不仅仅是对群体利益的维护,也是对个人利益的维护。没有对他人和社会的利益的维护,道德将失去最基本的特征,而没有对个人利益的维护,不仅培养不起崇高的道德情感,甚至已有的道德情感也会崩溃,失去持久的动力。对他人危难的冷漠和无动于衷,肯定会导致社会及全体成员利益的损失。应该承认,安全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又是一种价值体系。人们通过价值评价、价值选择、自愿选择某一道德行为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意识行为。思想认识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安全观念是发展安全文化,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盲人在晚上走路时,提着一盏灯。有人嘲笑他:你反正是看不见,难道提了灯你就看得见了?盲人回答说:我是看不见,可是其它走夜路的人能看见啊!他们看得见也就不会撞倒我了。这个故事警示我们:安全,要从自己做起,于人方便,自己方便。表面看来好象在为别人服务,其实更是在为自己服务。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人人学会珍惜,珍惜自己的同时,也要珍惜他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牢固树立起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树立起人人、事事、时时讲安全,安全要从自身做起的信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安全,筑牢安全道德防线,极大地减少事故发生,避免灾难的降临,实现安全的双赢!
四、和谐社会需要安全文化与法律的融合
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是对企业安全管理的保证;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监查和及时整改隐患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自觉遵章守纪是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根本;依靠科技进步,实施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逐步建立良好的运作机制,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出路,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要实现上述目标,最重要的是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论官职大小,职位高低都要真正牢固树立“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的主人翁思想,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认真依法自律的观念及熟悉所负责范围的专业安全技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法,真正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及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人、物、环境的本质入手,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提高生产系统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性,真正达到本质安全,为和谐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法规的实施必须要有文化的支持,安全法规的生命深藏于安全文化之中。对社会、企业、个人来说,安全法规的实施,不仅是惧怕国家强制力的结果,也不仅是对安全行为后果的期望的结果,而是安全法规能不能为社会接受,融入社会,是安全法规所体现的价值取向是否与社会的价值取向相一致。因此,安全法规的实施不仅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是安全文化的实现。
另一方面,安全法规仅是安全的最低和最基本的要求,而不是保证安全的充分条件。此外,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渐进的,对危险的认识也是渐进的,安全法规往往滞后于生产实践的需要,安全法规是变化和发展的。安全法规必须要通过外部力量来强制实施,也更需要借助习俗、惯例、伦理、道德规范等安全文化要素来自觉实施,尤其在安全法规不健全或是安全法规在边际上不起作用时,安全文化的约束力就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文化的符合性与系统性的逻辑必然结果是规范性。
国内外的大量实践表明,安全文化是安全系统有效性的决定因素,人们对安全文化的感受支配着其安全行为。安全文化决定着安全系统要素是否有效地作用。在已形成积极的安全文化的系统中,安全系统能够有效地作用,而在消极的安全文化或没形成安全文化氛围时,安全系统的作用则难以发挥。
在人类的生产和社会活动中,安全活动就是不断地辨识危险,评价危险和控制危险的活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安全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对危险的认识不断加深,危险评价和控制技术不断进步,安全水平也不断提高。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永存的,事故是可预防的。为确保安全,必须以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采用动态的、变化的和发展的安全科学技术方法和措施,警钟长鸣,持续改进。所以说安全生产水平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安全文化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中。安全责任的核心是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这与小康社会目标中的“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是相一致的。以人为本,要求生产发展必须考虑社会的可承受程度,人的可承受程度,必须是可持续发展的,使之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形成“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安全文化的规范性、系统性及其具有的社会力量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安全文化建设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安全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