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安全生产领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提出要推动安全生产“五个要素”的建设,安全文化位列五要素之首。这表明了国家对发展安全文化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文化在安全生产中的基础作用。笔者认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从安全文化建设开始。
安全文化的定义、作用和现状
安全文化的定义,取决于不同的立场、观点、目的、需要。安全文化应包括表层的安全物质文化、中层的安全制度文化、深层的安全精神文化三大方面,其中精神文化是安全文化的内核所在。笔者认为应把安全文化放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来认识、理解和建设,不能把安全文化与安全生产实践割裂开来。
目前我国的安全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现实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安全理论成果在中观和微观层次还很贫乏;安全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亟待加以完善;文化成果与安全生产还没有很好地融合起来;许多同志安全文化基础薄弱,高危行业职工多数时候处于一种无知之幕……当前广泛存在的“三违”现象不仅仅是一种管理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消极的文化现象。这些状况已经深刻地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
有这样一个事例:某矿近年来有矿坑涌水现象,前十六次涌水量观测结果均在排放能力范围内,于是许多同志就认为涌水不会造成事故。未料到该矿第十七次涌水时,单位涌水量骤增10倍以上,危险能量大量释放,5名矿工被夺去生命。18世纪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以及20世纪犹太哲学家卡尔·波普都曾清晰地阐明:有限的经验结果只是一种或然性,并不能产生必然规律。这在现代哲学中只是一个普通问题,我们的煤矿却还要为此付出惨重代价,这正是安全文化建设滞后带来的严重后果。另外,由于社会文化决定着改革的路径、方式和效果,一项改革如果没有得到文化的支持,极可能不断向原路复归,这就是西方学者洛斯提出的著名的“路径依赖现象”。正好解释了当前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制度改革步履维艰的现状,并无可辩驳地表明:要想取得安全生产改革的成功,必须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建设安全决策文化
决策正确是成功的第一步。建设安全文化,先要建设安全决策文化。安全决策文化主要是指与安全决策有关的各种价值观和行为规则的总和。建设安全决策文化,要有利于理性决策。要宏扬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宣扬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先哲孟子说过“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如果群众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一切都无从谈起。安全决策要彰显理性,理性是人之为人的重要特征。理性决策,就是不能只考虑物质因素和经济指标,要综合考虑社会、文化、道德、情感等多种因素,要重视伦理价值,绝对不能把人的生命等同于几十万元的赔偿款。其次,建设安全决策文化,要有利于渐近决策。渐近决策强调决策并非一次完成,应在不断地边际调整中加以完善。要通过建设安全文化,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决策并非一劳永逸,必须有一个长期完善的过程。决策时很有必要了解一下解释学循环,了解一下胡塞尔和梅洛-庞蒂的交互主体性,对渐进决策会有帮助。第三,建设安全决策文化,要有利于科学决策。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必须要经过客观、全面地科学分析和准确论证。科学精神是希腊文明的一个主要特色,几千年儒家文明对科技并不特别推崇,这就要求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崇尚科学的文化氛围,培养人们的求知精神。第四,建设安全决策文化,要有利于民主决策。民主思潮可以追溯到古希腊雅典城的民主政治。西方国家普遍采用政府部门、专家学者、职工群众三方参与的决策机制,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应该借鉴的民主决策模式。民主建设至今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安全文化建设在这一方面的任务就是要营造民主安全决策、民主安全管理的小氛围。
笔者始终认为,安全文化的内核是安全理念。这种理念落脚于经济社会的进步,就是一种安全的发展观。从哲学的角度说,发展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过程。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以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为前提。安全发展的理念首先并且集中体现于安全决策,安全决策必须始终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实现安全发展。
建设安全制度文化
安全制度文化主要是指安全文化的制度层面,关于制度的重要性,现代法治实践和新制度经济学有详尽的论述和证明。建设安全制度文化,首先要树立制度至上的理念,以法治观念取代人治意识。制度因素和人的因素向来都是结合在一起的,法治和人治的说法只是在于二者谁居决定性的地位。让美国人深以为荣的不是他们的财富,而是他们的制度。我国由于几千年宗法小农思想的影响,人治传统根深蒂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人治对社会发展起到过积极作用。随着小农社会和自然经济的解体,中国逐渐融入世界发展大潮,人治的弊端不断显现,法治的要求愈加迫切。安全文化建设应与时俱进,要大力宣扬制度至上的思想,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使“依法治安”理念深入人心。
其次,建设安全制度文化,要积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胡锦涛同志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确保企业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目前,我国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还不够完善,往往只有宏观性的描述,而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则。要加强立法,尽量以明晰的法律规范作为归责依据。要充分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安全责任不能过多地集中于企业,政府、部门等都要有相应的责任约束。我国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首长在自己主管范围内是上级,但同时又是上级部门的下级。明确上、下级的安全责任,成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难点。应充分根据上下级在指令的形成、下达、服从、执行和实现等阶段裁量权的不同和过错的有无明确安全责任。要处理好政治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关系,不能以政治责任取代严格的行政考核。
第三、建设安全制度文化,必须紧密结合我国实际。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改革方向可能正好相反。借鉴国外安全制度必须注意三个方面,一是我们的国情;二是发达国在相当于我国当前阶段的做法;三是发达国家当前经验。不能盲目照搬国外制度,引进的安全制度必须进行本土化改造,要真正能够促进我国的安全发展。
建设安全执行文化,确保严得起来,落实得下去
安全执行文化主要是指与安全执行有关的各种价值观和行为规则的总和。在评价安全生产工作的症结时,中央领导多次提到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这一广泛存在的问题。中国传统文化过于强调礼仪的重要和关系的和谐,受其影响,一些人喜欢多栽花,少栽刺,不愿较真,不敢较真,以至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依法行政者往往被视为不通人情,不受欢迎;执法不严者却人际关系良好,处处受到礼遇。安全文化建设必须大力倡导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的精神。
针对目前非法煤矿“停不了,关不死”的现象,要通过建设安全执行文化,使执行者严得起来,落实得下去,敢于得罪人,敢于坚持原则,能够克服“人情”、“面子”、“关系网”的影响,坚决把煤矿整治措施落实到底。并通过制定各种有利于落实的制度、方法和举措,注意防范“钻空子”、“擦边球”、“土政策”和“潜规则”的消极影响,防止在执行中出现方向的偏离和能量的损耗。要通过建设安全执行文化,促使方方面面尽心尽职,在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安全措施上严密有效,技术保障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到位,实现安全发展。
统筹规划,使安全文化建设成为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
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统筹规划,综合推进。首先要处理好安全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全局的关系。安全文化建设受到经济基础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如果全局基础薄弱,安全文化建设很难做到一枝独秀。但是,如果决策正确,措施得当,重视足够,局部的发展完全可能超过整体,航天安全文化建设就是一例。目前,安全生产工作成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这一战略机遇期,要有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争当排头兵的战略眼光,努力实现超前发展。其次要对安全文化建设进行系统规划。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因决策层和领导层多数希望在自己的几年任期内做出成绩,未必能对安全文化建设这一成效较慢的工程感兴趣,建设安全文化必须切实制定有效举措防止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安全文化建设要着眼于培养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人才,要培养理论型、专家型的安全文化精英,作为重大安全决策的智囊;也要培养复合型、实用型的安全文化干将,挑起安全宣教的重担。安全理论创新不能仅仅停留在宏观层面,还要在中观和微观层次取得突破。不能认为建设安全文化是政研部门和宣教部门的事,把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生产实践搞成两张皮。第三,安全文化建设必须落脚于实现安全发展这一最终目标。安全文化建设一旦迷失了宗旨和目的,也就失去了生命和意义,成为一种空泛的形式。建设安全文化的宗旨和目的是为了安全发展,不管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多大,时间多久,最终都应回到促进安全发展上来。无论是安全生产工作还是安全文化建设,都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一篇文章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正如现象学和解释学启示我们:作品的价值不在于提供一个确定的终点,而是一个场域的打开。我们坚信,安全文化建设一定能够取得重大突破,安全发展一定能够更好地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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