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在有一些地方对安全生产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安全设施不到位,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的频繁发生。中国的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全民的安全文化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以及造福人民的安全文化新理念。
关键词:以人为本;安全文化;安全发展
中国的发展应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改善安全状况,决不能以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目光紧盯着GDP,对安全生产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结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必须更新安全文化理念,坚持安全发展观。安全文化作为现代文化研究的重要领域,首先是从国际核工业领域发起的。1991年国际核安全咨询组在INSAG-4报告中提出了安全文化。核安全文化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企业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又发展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安全文化。中国学者对安全文化的定义也有多种,比较简练的是:安全文化是“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1]。当代中国安全文化新理念是对中国传统安全文化的继承与超越,是对人类安全文化成果的吸收和借鉴。
一、当前亟待更新的安全文化理念
落后的安全文化理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经济发展,轻人身安全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造福人民的发展观。发展应建立在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改善安全状况的基础上。但是,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把安全生产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及生命安全看做花钱不出效率的事,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安全设施不到位,基本的劳动保护不健全,结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频频发生。实际上,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也是提高经济效率,降低成本的重要因素。只有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才能调动和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与生活热情;只有使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大幅减少事故造成的创伤和震荡,经济才能安定有序地发展。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只是指经济的量的增长,还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科技水平的提高,更包括安全生产和人民人身安全的保障。
(二)重精神价值,轻生命价值
中华民族是非常重视精神价值的民族,重奉献精神。传统儒家文化倡导舍生取义,杀身成仁,重为国家民族的牺牲精神。我们党提倡的理想信念,培育了几代人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在革命战争年代,全国人民努力奋斗,不怕牺牲,前赴后继,建立了新中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改变了国家一穷二白的面貌。在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仍然不能丢掉这一优良传统。但是,这种奉献精神在一段时间被“左”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小车不倒只管推”、“活着干、死了算”的思想导向,影响了人们对生命价值的科学评价。提倡不怕牺牲的精神是好的,但不能搞无谓的牺牲。一个没有安全文化的民族,是不可能建成祥和安乐的小康社会的。我国的安全文化,要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突出生命价值这个核心,不断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
(三)重物质财产价值,轻生命价值
长期以来,全社会大力倡导保护国家财产的意识和观念。在这样的思想引导下,新中国曾涌现出了向秀丽、刘文学等许多英雄模范,他们为了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牺牲精神是不受时空限制,是永远值得人们敬仰和学习的。但是,另一方面,又造成了以物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的思想倾向,宝贵的人力资源得不到应有的珍视。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一些非法企业主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甚至牺牲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去追逐利润,造成伤亡事故频发。
(四)重政治,轻民生
有些地方的领导部门和领导者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危害的时候,首先考虑的不是尽一切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生命安全,而是把所谓的政治影响放在第一位,甚至以维护政治稳定为理由,封锁消息,欺上瞒下。讲政治并没有错,我们今天不是不要讲政治,问题在于什么是政治?笔者认为:今天中国最大的政治,是执政党和政府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而不是以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生命安全,来维护政治的稳定。重政治、轻民生的做法本身就违背了讲政治的目的。讲政治,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那种把人民的生命和安全放在一边的人,恰恰是犯了最严重的政治错误。
(五)重处罚,轻预防
从目前发生的问题来看,重处罚轻预防、轻宣传教育的现象比较普遍。加大处罚力度,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官员责任追究制度是有效的手段;但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于未然更为重要。一些地方和单位往往是事前忽视安全、管理松懈,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事故出现以后才去抓。近年来,虽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但事故仍不断,原因在于事前的防范机制不健全。
(六)重政绩,轻民本
党和政府牢记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高度重视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问题,采取一切措施抓紧解决危害安全生产和生命健康等问题,并把这一问题提高到执政为民的高度。但是,在现实中,仍然有个别领导干部,为了个人的名利和所谓的“政绩”,不惜劳民伤财,置民众的安危于不顾,搞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更有甚者,个别人无视法律,与地方黑心矿主勾结,私采滥挖,造成重大矿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2004年,国家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干部考核。这就是说,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不搞好安全生产,就是没有全面履行职责,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
二、确立安全文化新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确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新理念
确立安全文化新理念,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民的人权放在首位。人的生存权、劳动权,属于人权的基本内容。保护人民的身心安全与健康,是维护人权的具体表现。安全文化是尊重人、爱护人、保护人的文化,体现了维护人的尊严和满足人对自由的基本要求。1999年10月22日,江泽民在英国剑桥大学的演讲中说:中华民族历来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还在遥
远的古代,我们的先人就已提出“民为贵”的思想,认为“天生万物,唯人为贵”。胡锦涛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尽管我们中国有十三亿人口,但我们珍惜每一个同胞的生命。温家宝总理也强调:中国政府始终把人民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和谐社会首先要民众安全,要人民生命安全。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牺牲职工生命为代价。
(二)确立“安全第一”原则
“安全文化”就是把安全放在第一,放在超越一切的位置。在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知识经济时代,“安全第一”、“安全为大”、“安全至上”、“安全超越一切”的理念,体现了21世纪人类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大安全观。安全第一原则要求在一切经济建设活动中,在一切思想政治及组织工作中,必须遵循上述原则。“安全第一”原则的实质就是安全高于一切。其目的就是,把关爱生命,珍惜人生,保护人类从事一切活动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放在超越一切的位置。
(三)培养全民安全文化意识
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伦理道德,要靠教育、培养才能形成。解决人的身心安全问题,要靠倡导和弘扬、宣传与学习安全文化,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才能使大众自律安全。中国公民十分重视生命和安全,关心自己的安全,但另一方面又存在着不顾及自身安全的心理和行为。这一矛盾十分普遍地存在着。例如,有些群众为了自身的生命健康,甚至相信非科学的迷信;在生活中普遍存在诸如闯红灯等不顾自身安全的行为。全民的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需要通过政府、社会、家庭的安全教育。无论何时,政府、社会和家庭均有义务为保护人民的生产、生活、生存活动的安全与健康而承担责任。安全文化是人民的文化、大众的文化。安全教育应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珍惜生命、保护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命的质量,是安全文化发展的源泉。
(四)发挥媒体的宣传与监督作用
媒体是安全文化重要的载体,担负着安全文化的宣传引导和监督的职能。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思维、安全行为、安全价值观等,依赖于安全科技文化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依赖于安全文化的传播和影响。媒体要发挥倡导和弘扬、宣传和学习安全文化的重要作用,使民众受益于安全文化的熏陶,在全社会营造珍惜生命、善待人生的安全文化氛围,形成科学的安全习俗与安全行为。通过媒体安全文化的传播和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学会消灾避难、应急救护的方法预防,以减少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发挥科学技术保障安全的作用
安全科学技术涉及多种科学领域,应把保障安全的理念渗透到所有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过程中。每一项科学技术成果,都应建立它对环境和人类生存影响程度的评估制度。同时,要建立完善安全科学技术学科体系,即安全、减灾、环境科学的交叉融合的大安全科学技术学科体系,从而为安全科技进步奠定理论基础。
(六)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
中国政府已经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并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提出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促进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应强化监管力度,依法管理。
1.正确把握政府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的职责。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政府安全监管主体又可以分为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的把握上,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上级政府及其监管机构不能代替下级政府和机构。坚持行业管理原则,综合监管部门不能代替行业管理部门,而应当履行监督职责。
2.进一步明确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职能。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是国务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主要是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性监管,督促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出资人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还承担着监察煤矿安全、监管无主管部门行业及其相关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地方安全监管机构是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是研究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都要依法建立健全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责任的安全监管机构。要确立“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理顺地方监管与国家监察的关系,落实“地方监管”责任[2]。
3.坚持“依法治安”,切实解决执法不严问题。安全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抓安全法制建设,用法律来约束规范各级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安全行为。目前,中国已有一部主体法即《安全生产法》及其与其相配套的法规,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上,一方面要继续加快《安全生产法》配套立法进度,健全完善法律
法规体系,使各方面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的权威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上一篇:为安全文化墙叫好
下一篇:关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