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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意识要 “术于外,而道于内”

2010-01-25   来源:龙口矿业集团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古人云:“术于外,而道于内”。在这里,姑且把“道”理解为做事情的基本原则或指导思想,而“术”则是在原则或思想指导下的具体技术或方法。万事万物皆有其道,有了“道”才有了术,不同之“道”亦有不同之“术”。 在我国古代流传着这样一则故事:有一天晚上,一位瞎子提着灯笼走在街上,有人问:“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着灯笼走路?”瞎子回答说:“我提着灯笼是为了让别人能够看到我,不会撞到我”。从瞎子提灯这件事可以看出,安全防范意识要从每一个小事抓起,因为安全意识对每一个都十分重要。

    安全意识要从小事养成

    美国一家公司非常重视安全工作,不管召开任何会议都坚持一个惯例,正式开会之前主持人必须说:“开会前,我先向诸位介绍安全出口。”那家公司还规定员工上下楼梯必须扶扶手、在办公室里不准奔跑、铅笔芯要朝下插在笔筒内。如此“谨小慎微”的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看起来是那样微不足道,但正是这些小小的安全意识,使得这家大公司一直保持着骄人的安全记录,并造就了“让员工在工作场所比在家里安全十倍”的神话。这就是享有全球最安全公司美誉的杜邦公司。很显然,杜邦公司抓住了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细节。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细节,让每一名员工从心理产生安全意识,就是什么应该做的,应该怎么去做,这正是安全生产中的命脉之穴。
 
    2006年1月,加拿大一座钾盐矿发生火灾,72名矿工被困井下26小时,全部获救。这是因为,加拿大的法律规定,井下必须设有密封的“避险站”,内部有充足的氧气、照明、食品和水,并与地面保持通信。所以,尽管矿难时有发生,但几乎没有人员伤亡。这样的管理,也是其安全管理防范意识促成的管理方法。 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个别人有这样的意识:把安全培训看作是一种企业负担,把安全考试当作是一种管理负担,把“三违”处罚当成一种工作负担,这是一种很危险的安全意识,更是不正确和不端正的安全态度。
 
    企业诸多安全重大事故的分析结果基本上归为两大类,一是违章指挥,二是违章操作,而真正意义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是极少的。美国著名的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在对 75000起工业伤害事故的调查中得出结论:只有2%的事故是不可预防的,而占总数98%的事故是通过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可以加以预防的。有这样一则故事:“丢了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名勇士;伤了一名勇士,输了一场战争;输了一场战争,亡了一个国家”。其实,安全工作就如同这则故事,我们常说,安全工作100减去1并不等于99,而是等于0。因此,对待安全问题,我们必须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做,力求精细。

    安全意识发展的三个阶段
 
    在人的大脑中所形成的观念和意识,支配着人的行为,即习惯性行为。但是,每个人形成一种意识,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而要改变人们身上的不良习惯,必须首先转变人们思想上的不良观念和意识。安全文化的发展有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靠人来监督。靠人监督,使每一个人在意识上产生不敢违章心理,这是一种压制文化。第二个阶段是制度约束。设立条条框框,不能越雷池半步,这是一种强制文化。第三个阶段是技术保障。采用一些手段,比如对于瓦斯,就有监测器,有自动喷淋,这都是技术保障,用技术使人不能违章。
 
    现在有一种技术,火车走弯道的时候,如果弯道限速八十公里,本来火车是一百多、二百多公里的速度,一上弯道,立刻就有“弯道限速八十”的信号送进来,而且不用人工去给火车减速,有设备自动给火车减速。还有很多的自动闭锁装置也是如此。这是一种限制性的技术手段,将各种管理因素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在这样的限制下,即使操作人员的意识没有 “弯道限速八十”的概念,也不会造成事故。由此可见,意识是和技术保障是相联系的。在安全管理中,仅仅管行为是不够的,还必须深入到人的思想意识里面去。监督的同时还要告知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在制度约束下的人们还必须清楚为什么这样拟定制度;有了技术保障,还必须知道为什么技术要这样落实。我们把这种让人们明白的做法叫做理念、意识的导引,有一个正确的理念意识引导人们朝正确的方向走,人就会主动不再违章,这是一种自主文化。
 
    人的安全意识也是需要培训的,培训的需求分析之“道”即:“战略是主线,成本为条件,分析是关键”。“战略是主线”即企业培训必须牢牢围绕战略系统进行,培训不仅本身是一个系统,还应该是战略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成本为条件”即企业运营受成本限制,尤其对资金紧张又想提高人员能力或素质的企业来说,如何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让有限的培训预算产生最好的培训效用?同时,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高层管理者的理念也是影响培训的重要原因。“分析是关键”则是指在培训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大量科学、系统的分析,其结论将成为培训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

  安全意识的形成要注重内因和外因条件

    安全意识的形成,其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来自于矛盾的内部,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在分析问题和认识问题方面,并非是要否定外因条件的作用,而是在承认这种作用的条件下,要求把工作的着眼点转向构成绝大多数安全事故的基本因素,即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这个安全矛盾的内因上来。这个问题恰恰是长期以来为我们管理所忽视的。安全意识的形成应包括:(1)要有明确的安全需求,认识到安全是生存与生活的基本保证,有为获得安全保证而努力工作的内在需求动力。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能够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安全基本规律。(2)掌握应会的安全技能,能正确应对所涉及的各种安全情况。要有良好的安全愿景,既对企业与自身的安全状态有长远的规划,有清晰的目标憧憬。(3)具备健康的安全心智模式,从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上,能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眼前利益,安全与其他各种情况的关系,能较好地进行自我心理调适,有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要有牢固的理念信仰,这种理念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号上,而是牢牢地印刻在心中,支配自身的一切言论与行为,成为工作与生活的座右铭,做到时时想安全。

    要通过以往痛心的事故案例,刺激职工大脑意识,唤起保护生命的安全意识,使职工用严肃的态度来对待工作的安全问题,积极主动地参与安全管理活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意识的提高,可以有效的减少事故、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从而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任何企业都应当采用一种系统科学的方法,通过培训,使员工的安全意识融入企业的每一个环节中,实现员工个人、员工的工作及企业组织本身三方面的优化。安全意识就是将安全行为准则符号化、视觉化、标准化的传播手段。它通过视觉效果的传播,告诉员工什么行为被禁止,什么地方、什么设备是危险的,怎样做可以规避危险,遇到突发事故时应如何应对等。通过简捷、清晰易懂的形式,一目了然的指引,使员工个人行为变成一种群体的规范行为。

    安全意识的养成要从习惯抓起
 
    安全意识的培养,有个积累的过程,有个回旋的余地,做不到十全十美也可以退而求其次,总不像二进制那样残酷,除了1便是0。然而安全意识恰恰就是二进制。我们愿意树起“1”这块安全的丰碑,却万万不敢挖出“0”这口夺命的陷阱。除了时刻准备着,处处践行“安全第一”的理念和意识,我们没有第二种选择!没有安全意识,怎么能实现安全生产呢!在安全意识的养成方面,也要重视奖励和惩罚,这如同火车的双轨,要平行开展。惩罚要使受罚者得到教育,变压力为动力,并影响其他人员更加规范作业;奖励要使人在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得到发展,促进自我防范能力的提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尤其要对基层班组工作成绩突出、办法新颖有效、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及时表扬和奖励。
 
    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是习惯,最宝贵的财富也是习惯。将这句格言放进安全与习惯的关系论述中,在一连串的恶性事故统计前,不良习惯的可怕之处一览无余,避免了这些事故,好习惯何尝不是最好的财富? 所谓“习惯”,在字典上的解释就是由于重复的练习而固定下来的并变成需要的行动方式。比如开车系安全带,定期进行体检等。有调查表明,人们日常活动的90%源自习惯和惯性。在安全方面,这种影响会强烈得多,有时甚至是致命的或毁灭性的。

    在生产过程中,人们往往有这样的意识,一但生产现场有人违章作业,又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处罚,周围其他的人员就有可能盲目随从,并出现“大家都是这么干的,都没出什么事,我也这样干,应该也不会出事”的心理意识。如果这种意识和心理长时间得不到纠正,就有可能发生群体违章或群体伤害。从大量的事故分析看,不但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和心理状态、行为习惯存在麻痹思想,抱着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发生什么问题。而违章者身边的人员也对违章行为不以为然,见怪不怪,更有甚者,盲目跟从。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意识上的“从众心理”占了主导地位,其根源还是在于缺乏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亡羊补牢”的故事大家一定很清楚,牧民在丢失了羊以后对羊舍加以修补,从而避免了羊再被狼偷走。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亡羊补牢”是一种危机处理的手段,今天我们探讨安全意识的养成,“亡羊补牢”仍然能给我们很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安全意识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未亡羊而先补牢”。影响安全的因素有很多,比方说设备、环境、技术甚至运气等,但万变不离其宗,套用“存在主义”哲学的一句话——“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么:能发生的也一定是有其原因!建设安全文化的关键就是处平安之境而思危险之害。每当一起事故发生时,我们或为之深感震撼,或为之扼腕痛惜,但是更重要是我们仔细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症结,不可否认,因为很多时候事故并不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所以印象往往就不会很深。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也是很有学问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对于同一个事故,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得出的结论肯定是大不相同的。建设安全文化就应该倡导一种从实际出发,既要找出共性问题,更应该针对个性特质发掘能产生共鸣的因素。这种共鸣才是我们真正应该从事故中吸取的,否则,仅仅肤浅的就事论事,泛泛而谈,那就难免陷入“一边批他人违章,一边重复他人的违章”的怪圈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只有将一些血的教训同自己的工作实际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多问问自己会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多想想自己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多思考思考自己的防范是否到位,多想想自己的安全意识浓不浓,只有这样的“他山之石”,我们才能真正的“攻玉”。同时,培养安全意识要启发员工的自觉意识。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做到自觉把“安全心愿讲出来,把安全陋习写下来,把违章行为找出来,把隐患缺陷改过来”,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