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会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要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格局,把安全发展的理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安全生产善明显好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同时指出,“发动各级工会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和监督企业安全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纲要》的这一论断,深入浅出地阐明了构建安全文化建设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揭示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深刻内涵和工会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涵
与企业传统的安全活动方式、手段、策略、思路、规划、对策、办法等相比,时代赋予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新的内涵:不仅关注人的安全知识、技能、思想、观念、意识、态度、道德、伦理、情感等内在素质,而且还重视人的安全行为、安全装置、技术工艺、生产设施和设备、工具材料、环境等外在因素和物态条件,即物质、精神、社会活动领域的安全。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人”,是企业在长期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安全价值的文化。它的创新之处在于:其一,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珍惜人生,尊重人权,保护人民的思想;其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了一种强制力,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的法律的、道义的责任;其三,安全文化建设拓展了人对安全认识的时空,形成良好的安全心态;其四,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科学的特殊文化系统工程。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为“安全发展”理念的提出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
二、工会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构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社会职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五十二条还规定了工会对生产经营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工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也对此作出了规定。由此可见,工会在优化安全生产的大环境,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任重而道远。工会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凝聚作用。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职工之家”,最贴近职工群众,最了解职工群众的喜怒哀乐,最清楚职工群众的所思所想,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和吸引力。工会可以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动员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职工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导向作用。要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对职工的安全文化进行渗透,工会作为宣传文化教育的阵地,具有导向作用。工会通过及时有效地培训和教育、正确的引导和宣传,以及针对性强的各种安全文化活动等,使职工有正确的安全人生观和价值观念,有科学的态度,养成自觉规范行为的习惯,从根本上做到转变职工的心态和状态,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进而发展到“我会安全”的能动过程。
造势作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需要多种载体,而工会拥有多种活动载体,可以发动职工参加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业务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载体,大造声势,广泛宣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宣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涵,在提高人的认识、统一人的思想、规范人的行为上下功夫,使广大职工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上形成共识,自觉投身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真正发挥职工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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