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个永恒的主题,安全更是每一个电力职工的责任。而每一个职工又和企业安全生产是密切相关、分不开的。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最根本的效益所在,但是,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从每一个人开始、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安全生产与我的责任。那么在安全生产中,每个人都有什么责任呢。
首先,作为一名职工在安全教育上要有超前意识、正确认识的责任。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坚持不懈地自觉接受企业对自己进行安全教育,灌输“安全为天”的理念,这也是每一个企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只有这样在“婆婆嘴”的“唠叨”下,才有可能克服自身的惰性和侥幸心理,绷紧安全生产弦。对于一个煤炭企业来说,每一个职工在不同的工种和岗位,在不同的环节和时段,在不同的地点和环境,安全教育更应该有针对性和指向性的“微观”教育。
其次,在不安全隐患的查找和整改上要有超前意识的责任。我们常常在一些报刊及资料中注意到,一些企业在发生重大事故后,就以各种方式“加大力度”查找或整改事故隐患。而工作中,一些职工及管理人员发现一些似乎无关紧要的不正常情况时,以侥幸和“等等看”的态度任其发展。因此每一个煤炭企业职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对自己身边的一些隐患,尤其是细微隐患,以最快的速度在事态恶化前提前做好整改。这样,既可以将所有事故隐患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然也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为企业及个人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否则,等到事故发生再去整改,已经是“为时已晚”了。
再次,每一名企业员工,自己在处理险急情况和自我保护技能上要有超前意识和超前行为的责任。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处理险急情况时,自己要认真按照作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去处理,同时还要认真的多想一想,自己应该怎样在安全的情况下、去处理险急情况,要采取什么防范措施等等,既能保证安全,又能很好的处理好险急情况。我们要充分的认识到每一个职工在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上有超前意识的同时,更应该有超前的行为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你不违章,而他人不一定不违章,所以,在自我保护技能上,要有超前意识和超前行为,做到双重保险。在处理险急情况和自我保护技能上,有了超前意识才会有超前行为。每个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也应该本着“有备无患”的心理,牢牢掌握要领,在这方面有了超前意识和超前行为,才能镇定自若地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化险为夷,才能头脑清醒地运用科学的应变方法,保证自身及他人免受伤害,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此时此刻,你所想到的会是什么呢?安全,除了安全还会是什么呢?安全才是幸福的最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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