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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安全能力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关键

2011-06-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近几年,从我们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原因的分析来看,除人的安全意识不强外,安全能力不高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有些职工不是不具备安全意识,而是由于安全能力不高,苦于无法及时发现隐患或者正确处理危险。我们有很多这样的教训。今年7月4日,河南宜阳县东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地面监控系统发现井下一氧化碳超标后,值班矿长先后组织2批共6人在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下井搜救正在井下作业的2名矿工,1人未经安排自行下井救人,造成9人死亡。同一天,山西潞安矿业集团石圪节煤矿以及甘肃白银市天翔建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碳酸锌厂也发生了类似事故,6人因施救不当而死亡。就这三起事故而言,如果遇险人员和施救人员具备了基本的安全互救和自救知识,次生事故肯定不会发生,但事故恰恰由于人的安全能力不高而被扩大了。由此可见,大多数从业人员的安全能力还十分薄弱,亟需进一步增强。特别是我市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建筑等高风险、重体力的劳动行业和企业一线职工大多为农民工,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不足15%,安全素质可见一斑。因此,我市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过程中,把学习培训作为其中一个核心内容,目的是通过加强政府、企业和大众的安全培训,不断增强政府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安全生活的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一、坚持执法培训,提高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加强各级政府领导和部门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监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才能真正履行好政府安全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对此,我市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明确了培训形式,积极争取党委和组织部门、党校和行政干部学院的支持,开设安全生产方面的课程、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二是加大了培训力度,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干部职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培训。三是规范了培训内容,培训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先进安全管理经验等知识为主。力争通过安全培训,推动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安全管理水平,做到有效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和约束劳动者的生产生活行为,实现企业更多盈利、劳动者更多获酬、政府获得更多就业岗位、社会获得更多产品和服务供应的“多赢”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坚持重在基层,突出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安全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使其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真正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狠抓强制性安全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和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资格。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每年至少分别组织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基层单位以及企业管理干部参加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安全培训,引导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激发劳动者的安全动机和主动追求安全的内在动力。三是抓好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以行业规范标准和本单位“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结合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全员培训和资质培训,开展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安全培训,使决策层切实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管理层落实管理责任、熟练掌握管理技能,执行层落实岗位责任、熟练执行操作规程。

  三、坚持面向群众,拓展培训领域和范围。安全生产工作重在预防,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基本方针的根本要求,加强群众性安全教育正是做好预防工作的有效途径之一。一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利用社会各种教育力量,建立安全教育的“统一战线”,将日常安全生产生活知识引入到各项群众性活动中去,调动和依靠基层群众的力量,把安全知识普及到基层。二是坚持以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居)委会为群众性安全教育责任主体,通过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具有亲和力和亲切感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居家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紧急状况逃生等知识培训,强化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广泛开展日常居家生活安全常识教育活动,全面激发全体市民的安全责任感和自主保安全的生产生活态度,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要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建立起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