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浅谈安全工作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

2008-09-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众所周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第一是目的;预防为主是方法;综合治理是措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治标是治本的基础和前提,治本是治标的最终结果。要达到“安全发展”的根本目标,必须从健全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消除“六不”现象,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着眼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

  一、治标的内容包括:

  一是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安全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重安全、懂安全、讲安全、享安全,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二是倡导安全文化,营造氛围;注重引导,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厂矿、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传播媒体作用,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利用好各级电台、电视台、各种平面媒体、网络的大众化、快速化、形象化、具体化的宣传优势,解读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理念和常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使“安全发展”形成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三是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清理违章建筑、临时建筑。无证照经营、无消防设计安检验收手续以及整顿废品回收加工场所等单位,

  四是关闭经责令整顿仍不合格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五是规范资源整合渠道,严防用整合来逃避、拖延关闭。

  六是对消防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加强监管。

  七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责任和权力落实到镇(街道)。

  八是落实行业“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治本内容包括:

  (一)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体系;

  (二)加强行业管理,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分清责任。

  (三)加强全民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专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招工岗前培训与定期培训的制度;

  (四)推动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资金;推进安全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各级政府、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推进安全科技发展,用科技为安全夯实基础。

  (五)研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完善经济调控手段;以县(区)为单位,统一设立专用账户,全面开展从生产经营单位注册资金以及规模来缴纳一定金额的安全保证金制度。

  (六)增加安全投入,扶持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重大隐患治理;以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或注册资金为基数或生产收入,按比例确定各单位的安全专项资金(税前)。从根本上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七)加快立法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目前所执行的2002年11月1日实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辅助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条例、法规。

  (八)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九)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

  (十)完善安监队伍的建设,配套基层安全组织,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十一)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

  (十二)完善监管体制,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从治本的十二项内容看,关健词是:源头治本和政策治本。

  近年来,党和国家从法制、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类企业依法依规,各方面齐抓共管,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但安全生产领域的不少问题积弊已久,有的已成“痼疾”,要彻底解决并非易事。目前一些行业领域事故仍然多发频发,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出现被动,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还是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不落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安全生产的许多工作至今仍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就我国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看,安全工作“六不”现象的还普遍存在,已成为影响安全生产的大敌和大害,治标的工作依然需要重点突破。其表现有:

   一是企业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府国家的法令政策不负责、不认真。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根本不到位,单位负责人思想麻痹、盲目乐观。 “最典型的有黑龙江七台河11.27事故的那个矿长,连国务院的《特别规定》都不知道。”

  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和一些其他考虑,在整顿清拆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违章建筑等工作中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有的敷衍了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走过场。今天整顿清拆关闭,明天死灰复燃,照样生产营业。

  三是一些安监、煤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工商、消防、建设、城管、卫生、教育、文化、公路、经贸、环保、农业、海事、质监、国资、劳动、监察、发展和改革、水务等部门)安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只管发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对无证照经营的单位进行处罚。甚至发现了问题也没有去惩处或者惩处不力;整治的措施不去认真地落实,甚至是搞形式、走过场,导致隐患的累积,最终形成薄积厚发,酿成重特大事故。那么,造成事故多发的深层次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①部分行业产品需求过旺,生产绷得过紧,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②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落后,安全欠账较多;③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管理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严重;④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互相推诿;⑤有的甚至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事故背后的隐藏严重腐败。这些原因都制约着、影响着安全形势的好转,阻碍了安全的发展。

  为此,要达到“唱响安全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目标,达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突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必须做到

  1、做到“四个结合”:即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检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结合起来。

  2、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其中煤矿、道路交通是重中之重;二是重点地区,要突出抓好相对滞后、事故反弹的地方;三是重点企业,主要是骨干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企业;四是重点隐患,必须盯住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问题不放,下决心立即治理。

  3、履行好 “四项职责”:一是政府经济调节;二是市场监管;三是社会管理;四是公共服务;推动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从企业讲求诚信、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社会广泛监督四个基本途径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基本责任制度落实。不仅要查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要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4、抓好“两个队伍”的建设。一是镇(街)安全检查员队伍;二是镇(街)安全监察中队;要实现政府依法监管,实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必须抓好镇(街)两个队伍的建设,只有这样,法律、法规、制度的制订才能真正执行和落实到实处,否则,没有人去执行和落实就等于零。

  5、建立“一个安全信息处理中心”。一是设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和处罚制度;对被举报单位经查实的予以处罚,对举报人,按处罚总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经济奖励。二是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到齐抓共管;对于安全检查员在履行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有人投诉、举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报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限期整改经复查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镇(街)安全监察中队协调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执法。

  综上所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做足“落实”的工作,在去年开展“落实年”、“攻坚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深入宣传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推动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宣传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法规、规章和标准。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将“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到基层、落到企业、落到实处。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两个主体” 责任落实到位的同时,加快源头治本、政策治本,逐步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