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职工消防安全知识
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 消防器材使用操作规程
四、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五、 消防演练
一、 职工消防安全知识:
1、火灾基础知识: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通俗的说,着火失去控制而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等灾难性事件,被称为火灾。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火灾发生的原因包括:雷击起火、自燃起火、使用明火不慎以及使用燃气或电器不当等。而发生火灾和燃烧,必须有可燃物、助燃物(不一定是氧气)、点火源这三要素并存才能生火。三者缺任何一者就不能生火。
1) 什么是可燃物
一般说来,凡是能在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物,否则称不燃物。可燃物既可以是单质,如碳、硫、磷、氢、钠、铁等,也可以是化合物或混合物,如乙醇、甲烷、木材、煤炭、棉花、纸、汽油等。
2) 什么是助燃物
凡是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助燃物的种类很多。氧气是一种最常见的助燃物,它存在于空气中,故一般可燃物质在空气中均能燃烧。
3)什么是点火源
点火源是指具有一定能量,能够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有时也称着火源或火源。点火源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如下几种:
1、明火有生产用火,如用于气焊的乙炔火焰,电焊火花、加热炉,锅炉中油、煤的燃烧火焰等;
2、有非生产性火如烟头火、油灯火、炉灶火等;
3、电火花如电器设备运行中产生的火花,短路火花、静电放电火花等;
4、冲击与摩擦火花 如砂轮、铁器摩擦产生的火花等;
5、聚集的日光;
6、已经燃烧的物质,可能成为它附近可燃物的点火源。
总之,一切防火与灭火措施的基本原理就是防止燃烧三要素同
时存在、互相结合、互相作用。
2、防火基础知识
失去控制的燃烧和爆炸会引起火灾与爆炸事故,威胁人身安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预防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
1)职工基本防火常识
企业的每个岗位上的员工都应按照下面要求,做好防火工作:
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知道本单位、本工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3、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消防技能,如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
4、发现火灾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5、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6、明确自己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消防演练。
7、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消防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常见的火灾隐患
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不安全因素叫做火灾隐患。一般来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可以认为是火灾隐患:
1、建筑布局不合理的,发生火灾后易蔓延或影响其他建筑物安全的,比如,大量的车间、仓库连成一片,无防火间距和防火分隔;
2、建筑物的结构和耐火等级与其使用性质不相符的,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
3、建筑物的通风采暖系统、电气设备、内部装饰装修不符合要求的;
4、火源、热源、电源距可燃物较近的;
5、禁火区内有火源的,例如在油库区内吸烟、动火;
6、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电气设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
7、易燃、易爆场所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的,或避雷设备失效的;
8、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的,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9、电焊工、电工、油漆工等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工种人员不具备消防常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
10、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不具备安全常识上岗的;
11、消防水源不足的;
12、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损坏的;
13、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设施的;
14、占用防火间距,如在防火间距内堆放可燃物品;
15、工作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16、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不符合规定的,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的;
17、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1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应措施,工作人员不懂防火和灭火知识的;
19、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的。
20、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或堵塞消防通道的,无疏散指示标志,无事故照明的或失火后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通行、影响水源使用的。
3、火灾报警
报警早、损失小。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场所,一旦发现起火,都要立即报警。报警时,应根据火势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首先要向附近人员发出火警信号,同时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消防队,然后再通知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这是报警的基本程序。
1)向附近人员报警
1、在办公楼、工厂车间、仓库、居民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等场所,都可以采用大声呼喊、敲锣、广播或按火灾警铃等方法报警。
2、报警时,最好多种方法并用,凡是能引起人们注意的、发出声响的东西都可以做为报警的器具,促使人们了解紧急情况,迅速采取必要的行动。
2)向消防队报警
一旦发现火灾,除向附近人员发出警报外,应尽一切可能打电话向消防队报告火警。我国的火警专线电话号码为:119。“119”火警电话拨通后,千万不要惊慌,应讲清楚如下内容:
1、起火地点的详细地址和单位名称,如所在的区、县、街道门牌号或乡镇、村庄和起火单位名称。
例如,火灾发生地在:某某县,某某镇,某某街、路(村)某某号、某化工公司某车间。
2、起火的部位,着火的物质,火势的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等情况。
例如,某针织厂成品仓库发生火灾,大量棉制内衣着火,火势已蔓延到整个仓库,有两名仓库管理员被困当中。
3、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要注意听消防队值班人员的询问,要正确、简洁地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员说明消防队车已去火场时,才能挂断电话。报警后,尽可能到单位门口或路口迎候消防车,并带领消防车赶赴火场。
消防队救火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警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起火,要冷静地观察,了解火势情况,选择恰当方式报警,不要惊慌失措、贻误时间。
2、向附近人群报警时,要尽量使周围人群明白什么地点和什么东西着火,是通知人们前来灭火,还是让他们紧急疏散。特别是在人员密集的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等场所,如果火势在初起阶段,短时间内还不能造成较大危害时,应注意通报火警方法和范围,避免人们因情况不明而引起惊慌混乱,争相逃生,局势失去控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报警,不要因某些因素,晚报、不报,延误了灭火最佳时机,导致小火酿成重灾。
4、火灾扑救
1)火灾分类
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火灾划分为如下几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的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引起的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动植物油脂、甲醇、乙醇、甲醛、乙醛等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乙烯、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铝、镁及镁铝合金等火灾。目前国内还没有扑救D类火灾的定型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