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通知》(安委〔2012〕10号文件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示范单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活动,努力实现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格局,切实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有效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好转。
2014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强化宣传,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即“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
要按照“抓教育就是保安全、保安全就是促发展”的理念要求,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文化阵地,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面,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防范救援知识的宣传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要继续以“安全生产月”、“安全咨询日”、“安康杯”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全力部署,发动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竞赛、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案例警示教育、安全技能比赛等各类活动,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多项群众性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要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与主流媒体、远程教育、网络网站的联系沟通,拓宽宣传阵地,加强正面宣传,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和踊跃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氛围,引导广大企业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安全宣传教育中来、自觉投身到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中来,确保培训覆盖面,从而达到不断增强全民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道德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加大力度,全面落实两者责任。即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执法责任。
一是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各类从业人员通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安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必须自觉履行的安全主体责任之一。因此,要通过完善细化,督促企业必须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自身发展总体规划,健全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管理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联系制度、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落实制度,做到安全培训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度有安排、年内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做到安全培训经费保证、人员保证、时间保证,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单位要与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培训责任。二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执法责任。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执法。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改善安全培训条件,围绕“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加大投入、再上台阶”的安全培训工作目标,督促培训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结构合理、专业对口、专兼结合的原则,建立一支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相配套的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另一面要加强教学设施、设备的新建和添置,完善教学手段;加强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技术培训实作场地和设施建设,在市范围内率先推进电化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无纸化考试系统的有效应用,实现安全培训系统化、培训考核无纸化和培训管理信息化,推进“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显著提高,确保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上档次、上规模,满足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需要。
要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深入开展,督促企业切实抓好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市、镇(街道)安全监察执法人员要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企业安全培训中无责任落实、无制度规程、无组织实施、无台账档案的“四无”现象,依法严惩“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培训就上岗和不具备培训资质而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真正成为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生产安全、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即创建“三级安全教育示范单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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