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司的安全以及快速健康发展,也为了自己与家人的安全。作为三裕的一员,我们必须高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三违”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具体的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国家安全生产法。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做以下摘要:
1. 总则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3.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 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 第七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9. 第七十一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10. 第七十二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11.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专业安全知识
1. 叶片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生产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防尘)、胶皮手套(原料的化学性伤害、易清洁)、服装(防尘、质轻、要有帽子)。加工人员需要口罩(防尘、比生产的要厚)、连体服(防尘)、目镜、长臂手套。现场施工人员需要防毒面具、生产人员的全部用具、安全帽。
2) 生产人员符合岗位技能要求,经过相关培训考核。
3) 对特殊工艺应明确规定特殊工序操作、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对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岗位,必须选派经专业考核合格、有现场质量控制知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
4) 操作人员能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和严格按工艺文件操作,对工作和质量认真负责。
5) 检验人员能严格按工艺规程和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并按规定报送。
6) 有完整的设备管理办法,包括设备的购置、流转、维护、保养、检定等均有明确规定。
7) 设备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均有效实施,有设备台帐、设备技能档案、维修检定计划、有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8) 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工装工具、计量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和受控状态。
9) 有明确可行的物料采购、仓储、运输、质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0) 建立进料验证、入库、保管、标识、发放制度,并认真执行,严格控制质量。
11) 转入本工序的原料或半成品,必须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12) 所加工出的半成品、成品符合质量要求,有批次或序列号标识。
13) 对不合格品有控制办法,职责分明,能对不合格品有效隔离、标识、记录和处理。
14) 生产物料信息管理有效,质量问题可追溯。
15) 工序流程布局科学合理,能保证产品质量满足要求,此处可结合精益生产相关成果。能区分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和一般工序,有效确立工序质量控制点,对供需和控制点能标识清楚。
16) 有正规有效的生产管理办法、质量控制办法和工艺操作文件。
17) 主要工序都有工艺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对人员、工装、设备、操作方法、生产环境、过程参数等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特殊工序的工艺规程除明确工艺参数外,还应对工艺参数的控制方法、试样的制取、工作介质、设备和环境条件等作出具体的规定。
18) 有生产现场环境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19) 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等符合生产技术文件要求。
20) 生产环境中有相关安全环保设备和措施,职工健康安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1) 生产环境保持清洁、整齐、有序,无与生产无关的杂物。可借鉴5S相关要求。
22) 材料、工装、夹具等均定置整齐存放。
23) 相关环境记录能有效填报或取得。
2. 起重作业“十不吊”
起重作业“十不吊”是指:捆绑不牢或起吊物棱角处未加垫衬。不明起吊物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偏拉斜吊。重物上有人或起重机伸臂及回转部位上有人。爆炸品和危险品,如一定要起吊,必须有可靠措施并经过现场总工程师书面批准。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或风力达到五级时受风面积大的物件露天起吊。大雪、大雾、大雨等恶劣气候的露天起吊。夜间照明不足或室内光线不足。起重指挥信号不清或起重机操作人员看不清及听不清指挥信号。
3. 焊接作业
参加焊接作业的所有人员,要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按作业性质的特殊要求,全套使用个体安全防护装备。执行防止触电、爆炸、火灾、坠落及灼伤的安全措施。
三、消防安全
在工作中,消防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具体应注意一下几点:
1. 燃烧的四要素:燃料、氧气、温度、连锁反应。
2. 火灾分类:普通火灾如木材、纤维、棉布、纸等固体适用A、B、C干粉及泡沫灭火器;油类火灾如石油或其他可燃性液体、油脂、煤气等火灾,适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B、C类灭火器;电器火灾如马达、引擎、电炉、电视机等电气设备之火灾,适用A、B、C干粉、二氧化碳、B、C类灭火器;化学火灾需对不同特性之化学成份,使用不同的灭火方法。
3. 灭火的基本条件:足够有效的消防设备(A.侦测器 B.自动喷洒系统C.消防栓 D. 灭火器)
4. 灭火方法有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抑制法等。
5. 人员的教育训练与消防编组:遇到火灾时人员应分组行动。
1) 抢救组负责各种消防器材与设备检点与维护使用与公司档案的抢救。
2) 拆卸组负责电源的截断、水源的疏通,抢救时拆除所有的障碍和防火墙的设立。
3) 警戒组负责人员疏散和现场秩序维护,保持交通顺畅;四周警戒,防止偷窃行为。
4) 救护组负责伤者之抢救及紧急救护,应接受特别紧急护理训练。
5) 通讯组对外紧急报案及求援,对内部紧急通知全厂员工疏散,在火灾中期仍有人员被困火场应负责通知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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