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起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2022-03-05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起重吊装作业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在施工作业中,利用起重设备把已绑扎好的重物(材料、构件、设备等)吊起来,通过起重设备的运转(运行),把重物吊运到指定位置或就位于安装部位的过程。(起重吊装包括结构吊装和设备吊装)。 二、起重吊装作业的特点 起重吊装作业是建筑施工中一项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专项施工工程,它具有作业环境条件多变、施工作业范围广、活动空间大、起重的重物形状多种多样、重量不一、施工技术复杂、交叉作业、施工难度大、作业人员登高作业危险等特点。 三、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没有针对作业条件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专项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或者方案过于简单不能具体指导施工。 2、对选用的起重设备或起重机扒杆没有进行设计、计算,不符合施工、设计要求,没有进行检验或试吊,使用中不能满足所吊荷载的要求。 3、钢丝绳、吊索具选用不当,捆绑不当不牢或地锚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 4、司机、指挥、起重工未经培训、取证,不懂专业知识,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高处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无个人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6、起重设备本身存在的缺陷以及各类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及防护装置的失灵。 四、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的选择是起重吊装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起重机械安全的管理与使用是施工生产中的重要工作,因安全管理和使用不当,常发生以下事故,如:断臂事故,倾翻倒塌事故,相互碰撞事故,重物失落事故,脱钩事故,脱绳、断绳事故,吊钩断裂等设备事故。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常用的起重机有塔吊(附着式、内爬式、行走式)、履带吊、轮胎吊,卷扬机、门式起重机、架桥机,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液压顶升和土法吊装的独脚扶杆等。 ①起重机械(塔吊、龙门吊、架桥机)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选型,应选择有资质的和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前要编制安(拆)专项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安装后需进行试运转、试验、自检,确认合格后,作好记录、签字。 ②自检后需申报,报请具备起重机械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核发许可证或准用证,才可投入施工使用。 ③经检查要确认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限位器包括(超高、变幅、小车变幅、动臂变幅、行走限位等),保险装置包括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及附样装置。 五、钢丝绳 1、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3、起重用钢丝绳应作定期检查。当钢丝绳断丝根数在一个节距中达到或超过10%,(见附表)应予报废。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

采用的 安全系数 钢丝绳规格
19+1 37+1 61+1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6以下 12 6 22 11 36 18
6~7 14 7 26 13 38 19
7以上 16 8 30 15 40 20
  当钢丝绳表面全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达到或超过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标准的折减系数。

钢丝绳表面锈蚀 或磨损量(%) 10 15 20 25 30~40 大于40
折减系数 85 75 70 60 50 报废
六、吊 点 正确选择重物的吊点,能使重物在起吊后保持平衡,重心的稳定,可防止吊载失稳,吊载摆动冲击和翻转作业中造成的砸、撞、碰、挤、压等各种伤亡事故。 1、起吊前要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通过计算进行规定。 2、吊点是在重物起吊、翻转、移位等作业中都必须使用的,吊点的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吊点与重物重心的连线和重物的横截面成垂直),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3、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上,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位置。 4、当采用双机抬吊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同或相似的起重机进行,通过设计、计算正确选择吊点,使载荷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的80%。抬吊应统一指挥、同步进行,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应保持垂直状态。 5、构件需用钢丝绳捆绑时,必须对棱角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钢丝绳。钢丝绳作吊索时,安全系数K=6~8 。 七、司机、指挥 吊装作业是由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和司索人员群体配合的集体作业,要求起重作业人员不仅应具备基本文化知识和身体条件,还必须了解有关法规和标准,学习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知识,掌握实际操作和安全救护等技能。 1、吊装作业的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及司索工人属于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专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合格证书和培训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的起重机类型相符。 2、汽车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严禁汽车司机与起重机司机相互替代(司机持有两种证件的除外) 3、吊装作业必须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作业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操作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