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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安全基础知识部分

2022-03-05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四项:即(遵章守规),服从管理;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3、吊运开始时必须待(所有人员)离开后,(指挥工)才能发出起吊信号。

  4、对机械伤害的防护要做到(“转动有罩)、转轴有套、(区域有栏”),并防止(衣袖、发辫)和手持工具绞入机器。

  5、安全带是高处作业工人预防坠落伤亡的个体防护用品,在安全带使用时应注意(高挂低用)。

  6、高处作业的“三大纪律”是指进入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7、起重作业中禁止用(身体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

  8、机动车不得在平行铁路装卸线钢轨外侧(2米)以内行驶,在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提前减速),时速不得超过(15Km/h),并应服从铁路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

  9、工作中应做好自防和互防工作,而且要做到三不伤害,三不伤害”的内容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0、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措施是立即向安全部门、值班员、厂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维护好出事周围的秩序。

  11、吊运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索。

  12、煤气的三大特性是:(易燃)、(易爆)、(易中毒)。

  13、安全工作“五确认”:行为动作确认、设备工具确认、作业对象确认、周围环境确认、安全防护确认。

  14、日常安全检查目的是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班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予以整改,以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16、乙炔气瓶规定的涂色为(白色),氧气瓶规定的涂色为(天蓝色)。

  17、职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8、工作中发现危险情况时,必须及时警告(全体工作人员)注意,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9、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是防止(外界空气)或(可燃气体)进入瓶内,充装使用时出现危险。氧气瓶必须留有0.1Mpa以上的余压,乙炔气瓶必须留有0.05 Mpa以上的余压。